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强调全省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好“学习系列指示、统一思想行动”“有序组织干部、充实一线力量”“靠前考察识别、严肃追责问责”“树立鲜明导向、大胆提拔使用”“关心关爱人才、激励担当作为”“重视基层干部、激发干事活力”“一线建强组织、一线发展党员”“了解思想状况、解决后顾之忧”“选树先进典型、开展表彰奖励”“及时统筹安排、做好轮休调休”“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11项措施,紧扣组织部门有效发挥作用履职路径,采取政治激励、工作激励、组织激励、精神激励“干货”措施,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落实。
突出政治激励,关键在选人用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重要着力点,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任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对政治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已经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对任劳任怨、扛重活、打硬仗的优秀年轻干部提供广阔的舞台。
突出工作激励,关键在待遇保障。加强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关爱,既要支持干部的工作,还要保障干部的工作待遇保障,提高干部的干事热情,实现干部人尽其才,确保人才使用“零死角”,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归属感、获得感。
突出精神激励,关键在奖励机制。进一步增强组织担当的感召力和引领力,建立干部奖励机制,发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之家的作用,形成激励干事、包容失误、鼓励担当的制度,激励干部干事的热情。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办法,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对犯过错误的干部,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绝不“一棒子打死”。增强担当意识。对勇于担当、实绩突出、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干部,给予肯定,激励更多的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云南省洱源县委组织部 杨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