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从提高薪酬待遇、给予人事政策倾斜、照顾子女就学、加强个人防护、强化生活保障、安排轮休体检、做好心理疏导、落实保险待遇、开展走访慰问等方面出台12条关爱措施,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英勇奋斗、扎实工作、无私奉献。
《措施》的出台是医务人员的迫切的需求。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大医护人员把人民装在心里,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以赴救治患者。他们常常夜以继日、连续奋战,不辞艰辛。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守卫着生命与健康。《措施》要求,统筹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班轮休,做好一线医务人员轮休隔离保障,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安排强制休息。
这无疑是一场“及时雨”,给予医务人员多方面的支持、帮助、关爱、保护,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投入战胜疫情斗争。
《措施》的出台让医务人员有奔头。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普通群众一样,是子女、是父母、也是妻子和丈夫,有着正常的家庭生活,肩负着应尽的家庭义务。《措施》要求,按规定向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卫生防疫人员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的,可适当降低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成绩;晋升职称、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可先行评聘。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拓宽他们的成长空间和上升途径,让他们“流汗”不“流泪”,大力营造“不让吃苦耐劳、扎实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吃亏”的氛围。这样做不仅是为他们减轻生活负担,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心无旁骛履职尽责,也能有效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措施》的出台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措施》要求,大力宣传一线医务人员的先进典型事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含编外人员)和集体进行及时性表彰奖励;做好因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其他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牺牲人员的烈士评定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理解、尊重、关爱呵护医务人员。通过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慰问,充分落实一线党内关怀制度,拉近党组织同党员之间的距离,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参与度,将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关爱举措,形成持续的激励效应。(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委组织部 杨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