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人民论坛网·国家治理网> 前沿理论> 正文

新形势下脱贫攻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摘 要:2020年是全面脱贫之年,本次疫情对农村地区造成的冲击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短期内城镇对农村劳动力需求减少,农村人均收入降低,农村种养殖业面临困境等方面。本文聚焦于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评估和分析了疫情对这两个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短期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于就业和产品需求两个方面的冲击,并基于这些分析给出应对该短期冲击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脱贫攻坚 农民增收 经济短期冲击 全面小康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短期负面冲击。自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在疫情防控的指挥调度、传染源控制、物资保障、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的迅速建立、民心稳定等方面有了重大转机。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在将防控疫情作为首要工作时,不能因此而忽视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要努力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小化。本文重点分析了此次疫情对2020年脱贫攻坚、农民增收的短期冲击,并结合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发展目标,提出应对疫情和保障农村民生的对策建议。

疫情在短期内对2020年农村民生问题带来的挑战

为了防控疫情的传播,各地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限制人员流动,除了部分主干交通还在维持通行外,县乡镇村的大部分毛细交通网络基本上被切断,导致大部分人员和物资的流通暂时中断,城镇部门的复工进程也被放缓,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供应链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2020年是全面脱贫之年,本次疫情对农村地区造成的冲击不容忽视。此次疫情在如下五个方面对2020年全国和局部地区农村带来短期挑战。

第一,对农村的一个关键挑战是延迟近3亿农民工外出务工,这会显著降低他们2020年的人均收入,大大增加2020年脱贫攻坚难度。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数据,2018年全国有2.88亿农民工,其月均收入3721元;其中有外出农民工1.73亿,其月均收入4107元。这个收入水平与当前的贫困线年收入标准相当甚至略高,这意味着1个农民外出务工1年的收入相当于12个贫困人口的年收入。有研究发现,外出务工增加非农收入是农户脱贫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渠道。然而,民工返城务工在当前疫情防控下受到阻断。按照目前疫情的进展,据估计,近3亿农民工2020年将大概少挣1个月的工资。这不仅拖累2020年全体农户收入的增速,而且还会大大增加2020年底消灭现行标准下绝对贫困的难度。

第二,疫情对城镇部门的服务业和居民消费形成负面冲击,进而降低这些部门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导致农民工失业率上升。一方面,服务业是受这次疫情冲击最大的行业。不同于2003年的SARS疫情,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已经高达50.5%,其中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7%,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2%。而这些服务业因为城市部门复工延迟和疫情防控受到极大的负面冲击。2003年SARS导致城镇登记失业率上升0.2%,而在服务业占比已经显著高于2003年的今天,此次疫情的冲击之下,服务业很可能迎来更高的失业率。如果失业率提高0.3个百分点,则意味着至少会有50万个农民工失业。这将减少留守农户得到的汇款收入,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资本投入,减少返乡创业者的数量,从而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负向冲击。另一方面,城镇居民的农副产品消费下降,降低农户农副产品的销售收入,增加留守农户增收和脱贫的难度。国家统计局2020年数据显示,2019年农户的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41.09%,而家庭经营收入占比39.96%。由于城镇居民目前大多采取居家隔离以最大限度减少外出,一个明显的表现是城镇居民以及餐饮业目前对蔬菜、生鲜、家禽等农副产品的消费水平明显下降,特别是餐饮业的需求下降幅度更大。每年的一季度和四季度是城镇居民食品烟酒消费占比最高的两个季度。当前的疫情发展会抑制一季度城镇居民的食品消费以及餐饮业对农副产品的需求,降低农户收入中占比第二的家庭经营收入,从而不利于农户增收和贫困人口脱贫。

第三,增加家禽和猪牛羊养殖户的经营风险,降低农户的家庭经营收入,并导致禽肉和猪牛羊肉供给的下降。叠加2018年非洲猪瘟导致的生猪存栏量下降,可能继续推升2020年的CPI。笔者调研发现,由于乡镇村的道路封闭,很多猪牛羊和家禽的养殖户无法购买饲料,也无法销售产品,养殖户储备的饲料大多只能维持半个月左右。当前疫情较严重的湖北和河南两个中部省份的生猪存栏量占全国的15%,如果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将直接推升CPI,并制约2020年的货币政策空间。2019年最后一个季度,居民的食品烟酒CPI已经突破了10%,最后两个月的居民CPI也都高达4.5%,在疫情的冲击下,2020年1月份的CPI已经破5(国家统计局,2020)。我们预期,后续月份有进一步破6的可能。这一方面不利于低收入家庭,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货币政策的实施空间。另外,养殖户以及其他中小企业或个体户的破产会直接带来新的失业,并不利于农民工工资性收入的提高。由于生产的中断,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着资金链断裂和破产的风险,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现金难以撑过两个月;另外,还有很多家禽养殖户面临着由于活禽运输的限制而无法找到买家的难题。

第四,疫情的发生会直接降低中国2020年的出口增长,降低出口订单需求,对于稳定就业和稳定农民收入带来负面影响。疫情的发生无疑会直接降低其他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需求,尤其是我国农产品出口受到较强烈冲击,其他产业也面临着出口订单减少的困境,进而导致相关出口部门减少对农民工的雇佣需求以及降低他们的工资水平。特别是传统的纺织、家用电子等制造业的出口部门,雇佣的大多是农民工。外部需求的降低也对提高农民收入和脱贫攻坚构成挑战。

第五,对湖北省及其他疫情严重省份(如河南、湖南、浙江、广东等)的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挑战。其中,湖北、河南和湖南是中部地区的粮食主产区和生猪饲养大省,以及劳动力输出大省,这三个省份的生猪存栏量、农民工数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都达到15%以上;而广东和浙江则是中国进出口的重要地区,2018年它们的进出口总额位居全国第一和第四,两个省份2018年的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总额的比例为21.67%。进出口受疫情的负向冲击将会减少国内企业的海外订单,而浙江和广东外向型企业雇佣的大多是农民工。因此,此次疫情对这几个省份的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会进一步扩大至全国范围,进而直接或间接造成全国农民增收压力。

应对疫情冲击,实现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的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底提出的精准扶贫思想,具有非常高的科学性,在实践中也取得了连续几年每年减贫超过一千万的良好效果。因此,我们也要有信心,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精准扶贫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完全有能力战胜疫情并打赢脱贫攻坚的最后一战,妥善解决好疫情对农村的民生保障造成的短期负面冲击。为此,本文基于上面的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及时高度关注武汉以及湖北周边疫情严重地区所面临的医疗人员和物资短缺情况,尽快打赢疫情阻击战,缩短疫情对扶贫攻坚和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负面影响的时长。从2月5号开始,疫情较严重的武汉及周边地级市,以及与湖北接壤的其他省份的部分地级市相继出现医疗资源告急的情况;2月6号,河南省信阳市和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因面临医疗物资短缺而向社会求助。为此,建议在举全国之力支持武汉和湖北的同时,也要及时动员其他地区协助湖北以外的疫情严重地区(与湖北省接壤的其他省份),解决当地面临的医疗资源短缺困境。待疫情结束后,应在2020年一号文件的基础上及时补上落后地区面临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础设施短板。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提出了要弥补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短板,而此次疫情中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设施等资源短缺正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建议在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部分资金必须用于增加如乡镇县一级卫生院的病床配备,以提高农村地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第二,在疫情得到基本控制的前提下,尽快解除道路封闭对物流的阻碍,保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畅通,让供应链各个环节逐步运转起来。疫情不严重的省份,在做好发热病人筛选、工作场所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开足马力恢复生产。2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允许部分企业开工生产的文件,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布了做好公路交通保通畅的通知,但目前很多乡镇村的道路依然处于封闭或者中断状态,很多饲养户的饲料和产品无法运输,建议公安和路政部门也适时发布文件要求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居委会解除对乡镇村道路的封闭措施,否则恢复生产的步伐依然难以迈出。

第三,通过减免税费和房租、延迟缴纳员工社保、到期贷款予以展期等综合性扶持政策,加大对劳动力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降低中小企业破产风险,维护就业和民生安稳。中小企业的生存直接关系到全国80%以上的就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建议对中小企业采取税费房租等一次性减免(例如减免一个月的税费)的简单措施,员工社保等延期一个月缴纳,如果贷款到期无力偿还,银行应予以展期1—2个月;建议中央政府推动各地政府拿出“真金白银”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度过危机,防止中小企业破产带来大面积失业。

第四,要保持精准扶贫政策的连贯性,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不能因为疫情而随意中断各项精准扶贫举措。不得挤占挪用各项扶贫资金,各省级财政不能因为疫情而对下级政府的各项扶贫资金、资源的投入断供或减少,必须保持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的连贯性。同时,各级地方政府高度关注此次疫情带来的因疫致贫人口。建议城镇民政部门和农村扶贫部门密切关注疫情中有主要劳动力或者家庭经济主要来源患病或者死亡的家庭,对于在此次疫情中致贫的家庭必须及时纳入农村精准扶贫和城镇最低生活标准的保障范围。同时,建议中央财政对受疫情影响最大的湖北、河南等省份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专门用于帮扶尚未脱贫以及因为疫情而返贫的农户。建议该专项转移支付直接统一发放到贫困户的银行或养老金账户中,以便事后进行检查和审计。另外,还要防止用工部门对来自湖北、河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力的就业歧视,用工企业不得歧视来自这些地区的身体健康的务工人员。

第五,建议中央粮食储备单位针对河南、湖北、湖南等省的生猪进行收购,一方面解决疫情期间投放储备冻肉的减少,另一方面应对未来可能上升的肉价。当前由于餐饮业的下降以及交通阻断,导致很多养殖户面临饲料无法运进来的同时,还面临着生猪无法销售的困境,此时正是增加中央储备冻肉的时机,既可以弥补春节投放导致的储备下降,又可以降低养殖户的破产和损失,也能为政府未来平抑肉价奠定基础。

最后,目前中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其他国家,如韩国、日本、伊朗、意大利、英国、美国等国的疫情却呈现出爆发态势,如果这些国家不能够像中国那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遏制疫情,则很可能导致疫情在全球的进一步扩散,这对于全球实体经济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向冲击。为此,中国一方面要充分做好应对外国感染病人入境的检查和隔离措施,另一方面要做好重点刺激国内需求的准备。如果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必将对中国的外部需求带来进一步的压力,而中国经济体量大、韧性强、产业体系完整,因此激发内部需求还有很大潜力,除了稳健的货币政策以外,应更多地考虑运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收入分配政策来激发国内的消费和增长潜力。

【本文作者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结构变迁、城市发展与中国经济增长”(17JJD790005)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期扶贫开发理论与政策研究”(71833003)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章元、李全、黄露露:《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基础》,《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9年第2期。

[2]章元、李全、沈可:《论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证基础》,《农业经济问题》,2019年第4期。

责编:董 楠 / 李 懿

责任编辑:国家治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