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较大影响。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本文提出六点建议:贫困地区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要尽快转移到脱贫攻坚上来;加快推进企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复工复产速度;尽快解决公共交通“最后一公路”通行障碍问题;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贫困群体外出就业;增加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临时支持力度;创新举措帮助从事种养业的贫困户恢复生产能力。
关键词:疫情防控 脱贫攻坚 复工复产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生产和农民外出务工等带来了严重影响,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各地脱贫攻坚战的推进。由此,如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将疫情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确保脱贫攻坚事业如期完成,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疫情防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
目前,疫情防控对脱贫攻坚存在六个方面的影响:
贫困地区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发生转移。近年来,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地方政府的头号任务。然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疫情防控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最为重要的任务。地方政府有“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压力,担心因疫情反复而被问责,于是不愿或不敢转移工作重心,导致在脱贫攻坚工作上有想法、有举措,但缺少有力的实际行动,“雷声大、雨点小”,难以取得显著的效果。
适合贫困群体就业的企业复工复产速度依然较慢。目前,全国各地企业正在复工复产,但适合贫困群体就业的劳动力密集型二次产业和酒店餐饮等第三产业复工速度仍然较慢。一是地方政府担心劳动密集型企业复工复产后,员工聚集在一起,容易交叉感染引发疫情,而不敢轻易让这些企业开工或完全复工恢复产能;二是各地的第三产业大多没有复工,而根据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研报告显示,50%以上的农民工从事第三产业。
贫困农民外出务工仍然存在交通不畅的难题。2月中旬以来,全国各地除湖北省外多数地方的公共交通逐渐恢复,高铁和高速公路恢复较快,堵路封路现象日渐消失。但是,通县、通乡、通村的公共交通仍然有很多地方没有正式恢复,农民出行主要靠私家车。这对有意愿外出务工就业的贫困农民来说,无疑构成一个重要的交通障碍。
贫困群体有较强的外出就业恐慌心理。疫情发生以来,各地采取了极其严苛的防控措施,有力地阻断了疫情的扩散。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网络媒体的夸张化宣传,给农民外出就业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贫困群体的信息来源不足,主要依靠网络和先前极其有限的私人关系,缺少争取就业机会的能力。他们担心到城市还要被隔离,宁愿待在家里也不愿意外出寻找就业机会。
疫情防控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来困难。疫情在春节期间爆发,而这个时间正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和涉农企业销售瓜果蔬菜和猪牛羊肉等农产品的黄金时期。自疫情防控升级以来,酒店餐饮等服务业大多停止营业,导致终端消费市场瞬时萎缩,至今未能打开。这就造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现压货、库存剧增而损失严重现象。同时,对于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企业来说,他们还面临着饲料供应不足和牲畜病情防控压力加大等现实问题。这就必然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盈利能力,进而影响他们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能力,给贫困户脱贫带来困难。
疫情给从事种养业的贫困户造成经济损失。近年来,贫困地区的政府积极开展产业扶贫,扶持有潜力的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极大地增强了部分贫困群体的自主发展能力。然而,他们从事种养业的技术尚不过硬,资金实力相对薄弱,市场信息不畅通,在疫情中面对着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要严峻的挑战。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的建议
结合当前疫情发展情况,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贫困地区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要尽快转移到脱贫攻坚上来。近日来,湖北省外的疫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每日新增确诊病例开始控制在个位数。因此,尚未退出贫困县序列和近期刚退出贫困县序列的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应该尽快转移工作重心,一方面继续对外来输入人口进行严格管控,有序推进疫情防控,避免新增确诊病例的增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环境;另一方面在前期研究制订企业复工复产和创新推进精准扶贫举措的基础上,加快政策的落实,聚力脱贫攻坚事业。同时,上级政府应适当调整督战考核压力,给地方政府留下一定的自主行政空间。
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速度。在疫情平稳的地区,地方政府应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速度,稳定提升企业产能,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在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应在稳控疫情的同时,适当简化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程序,推动社区工厂、村镇企业和扶贫车间复工复产,逐步增加产能,保证就业贫困群体的经济收入稳步提升。
尽快解决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一方面应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扶贫等资源,加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政府进行沟通,了解掌握当地企业的用工需求,定向输出劳动力;另一方面应下大力气采取隔位坐等方式允许县通市、通乡、通村公共交通恢复,真正有效化解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通行障碍,使贫困群体和其他有外出就业意愿的群众只要符合防控条件想出就能出得去,解决劳动力留守待工难题。
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贫困群体外出就业。根据笔者的调查和参与第三方评估的经验,很多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都曾经出台专门政策支持贫困群体外出就业。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和脱贫攻坚的收官期,地方政府既要鼓励缺工企业吸纳更多的有一定技术能力的贫困群体就业,也要采取包括增加路费补贴力度等措施支持贫困群体外出寻找就业机会。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有组织地安排专车输送贫困群体外出就业。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临时支持力度。政府在疫情防控期,应加大对带动贫困户脱贫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该减税的减税,该给予财政补贴的给予财政补贴,对现金流不足的新型主体应鼓励银行给予专门贷款政策扶持。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协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彼此间信息交流,解决库存积压和饲料供应不足等问题,帮助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超市、城市社区对接问题,使农产品能够及时销售出去。
创新举措帮助从事种养业的贫困户恢复生产能力。对缺乏周转资金的贫困户,应通过小额贷款等路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农产品滞销的贫困户,应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和企业加大购买力度减少库存和损失;对缺乏农业技术支持的贫困户,可借助互联网,将适时适用的农业技术传递过去指导农业生产;对农资等生产资料不足的农户,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掌握的信息资源,借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尽快在辖区内外畅通供需信息,协调解决。
【本文作者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陕西省乡村治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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