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是提高监督整体效能、铸造巡视巡察“利剑”的必要之举。然而,当前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构建还存在联动观念比较薄弱、队伍联动建设较为滞后、配套机制有待完善、联动成果运用不足等问题。实现巡视巡察的上下联动,要坚持整体性思维、促进巡视巡察的良性互动,以队伍建设为关键、整合优化联动队伍力量,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相关联动配套机制,注重联动成果运用、提升巡视巡察整体效能。
【关键词】巡视巡察 联动体制 制度优势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机制的价值意蕴
首先,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完善政治监督体系的现实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督体系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能够对各类权力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全面监督;二是能够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很长一段时间,巡视工作偏重于监督省部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对基层党委部门的监督“鞭长莫及”。加快构建巡察制度,“纵”向延伸至基层,辐射到街道、社区、乡镇等,有利于“打通最后一公里”,消弭基层监督的短板效应,真正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总要求。
其次,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是提高监督整体效能、铸造巡视巡察“利剑”的必要之举。从巡视巡察的实践逻辑来看,中央和省级巡视在队伍建设、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日渐成熟,并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成效。但市县巡察开展时间较为短暂,有效经验积累不足,再加上地域范围小、人情关系复杂等因素影响,制约着巡察制度效能的发挥。因此,必须从整体性视角出发,构建以巡视带动巡察、巡察支撑巡视、上下协作的互动机制,克服巡视巡察彼此区隔所产生的碎片化治理困境,形成“1+1>2”的叠加效应。
最后,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是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的关键一招。从事物之间的因果关联来看,联动体制、从严治党与质量强党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建设伟大工程的战略布局,推动其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对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具有关键意义。而巡视巡察联动体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提升治理水平提供了制度支撑。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县巡察制度与巡视巡察联动体制的建立、完善,强化了对市县以下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的监督指导,防止管党治党效应递减,促进了巡视巡察监督绩效的可持续性发展。
当前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联动观念比较薄弱。目前巡视巡察工作正处于摸索阶段,部分省委和巡视干部、市县党委和巡察干部存在本位主义,热衷于“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工作方式,整体性、系统性思维不足,对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体制、提升整体效能的价值意义认识不到位;有的则对自身在上下联动中的职责和角色认识不清晰,盲目跟随、消极作为。
二是队伍联动建设较为滞后。巡视巡察干部队伍作为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力军,其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对提升巡视巡察制度效能意义重大。现实中部分巡视巡察干部缺乏相应的协作观念,联动模式下开展工作的经验与能力不足;巡视巡察干部大多数是临时抽调,来源多元且结构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在干部上下交流过程中,侧重于“自上而下”的垂直流动,以上级对下级的指导督导为主,下级巡察工作人员鲜有“逆向流动”的机会。
三是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巡视巡察联动体制要发挥其应有的监督效能,必须注重制度化建设。由于联动工作目前正处于摸索之中,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协调合作、信息交流、考核评价、责任追究、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工作机制还处于宏观层面的指导阶段,需根据实践发展调整完善。
四是联动成果运用不足。成果共享有利于理清问题线索,降低工作成本,为新一轮巡视巡察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但下级巡察在向上级巡视反映巡察情况并等待工作指导时,存在着效率低、反馈慢、耗时长等问题,影响了下级巡察机构的工作积极性。此外,部分巡视巡察机构消极履职,“重形式、轻实质,重过程、轻整改”。在开展新一轮巡视巡察时,对上一轮巡视巡察的整改落实情况关注度不够,削弱了巡视巡察实效。
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机制的基本路径
坚持整体性观念,促进巡视巡察的协调发展。一是中央在顶层设计上一体谋划,既要统筹巡视条例、巡察办法等党内法规的制定、修改与实施,也要推动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之间的有机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二是省级党委作为辖区最高领导力量,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巡视巡察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和重要议程,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制定省域内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实施计划等,为市县两级开展高质量巡察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市县党委应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巡视巡察的耦合机制,如江苏省开展的“对口式”“协同式”“接力式”等巡视巡察联动模式,极大增进了巡视巡察的有机链接和良性互动。
强化巡视巡察队伍建设,整合优化联动队伍力量。其一,严把“入口关”,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标准,把立场坚定、本领高强、公道正派的优秀人才吸引到队伍中来。其二,建立巡视巡察人才一体化信息数据库,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对象、不同任务科学合理地调配相应人员,科学组编巡视巡察力量。其三,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省委巡视办可把巡察干部纳入巡视人才库,抽调巡察干部参加巡视工作,“以干代训”,优化人才队伍资源;还可以有计划地选派业务骨干到市县巡察机构挂职锻炼,指导下级巡察工作。此外,在开展省级巡视过程中,巡视组可抽调若干个巡察组作为“助手”,充分发挥巡视组政策把握的长处和巡察组熟悉地方政治生态的优势,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联动制度体系。首先,遵循实践探索与理论总结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将有益经验物化为制度成果,为构建巡视巡察制度体系提供基本遵循。其次,建立健全中央统一领导、省级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市县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层层传导从严治党责任。再次,加强协调合作机制建设。横向上,巡视巡察机构要密切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广泛收集有关问题线索,提升巡视巡察工作效率。纵向上,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交流合作,构建定期约谈和汇报制度,促进信息互动、经验互鉴和成果互享。最后,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如成果运用台账机制,确保反馈、移交、督办、整改等各个环节有据可查;落实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做到责任到人,推动巡视巡察成果的真正落实;考核奖惩机制,使“能者上、劣者汰”,构建一支充满活力、能进能出的联动队伍;宣传联动机制,提升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注重联动成果运用,发挥联动机制效能。一要提升认识高度,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各级党委应自觉把能否严肃对待巡视巡察结果作为检验其“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主动将整改情况纳入述职述廉的范围。二要实现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多元化。应按照分类处置和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将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将优秀干部及时向组织部门推荐,并把巡视巡察成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考核、评优、选拔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实现“一次性成果、多层次运用”。三要加强对巡视巡察成果的研判分析。巡视巡察办作为承担政策研究的日常机构,必须要从理论层面加大对巡视巡察报告、问题线索、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研究,归纳提炼共性问题,找准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易发部位和关键环节,为从严治党提供行动指南,达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效果。
(作者分别为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百色学院讲师)
【注:本文系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新中国70年中国共产党政党外交的经验研究”(项目编号:19JD710064)的成果】
【参考文献】
①钟龙彪:《建立巡视巡察联动监督网的内涵、价值及路径研究》,《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8年第5期。
②张学龙:《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党内巡视巡察联动研究》,《理论与改革》,2019年第6期。
责编/孙娜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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