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为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国特色民生保障制度理论研究提供了遵循。学术界应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着眼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紧紧围绕民生保障制度建设进行深入研究,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民生保障制度理论,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作出应有贡献。
重点研究如何统筹推进城乡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快速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同时要看到,我国城乡民生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农村民生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为突出。这就要求统筹推进城乡民生保障制度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应把如何实现民生保障城乡统筹作为学术研究的重要方向,为补齐农村民生保障制度建设短板提供智力支持。一方面,研究如何通过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实现民生保障更加公平、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城乡民生保障更加均衡,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从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着眼实现城乡统筹,研究单项民生保障制度建设的具体路径。比如,研究如何健全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以及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如何构建城乡均衡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如何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强化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等等。
重点研究如何守住民生底线。社会政策是实现民生保障制度目标任务的重要政策工具。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首要的是牢牢守住民生底线,坚持社会政策要托底,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这就要求我们将守住民生底线作为研究重点,以高水平研究成果服务民生保障制度建设。一是深入阐释习近平同志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这一重要论断的丰富内涵和实现路径,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让全社会都能深刻认识“守住民生底线”的重要意义。二是努力从理论上准确界定和厘清托底性民生保障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明晰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努力方向。三是分析具体民生问题,通过科学的学术研究,帮助实际工作者找准做好守住民生底线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论证做好守住民生底线工作的政策路径与实践方式,为守住民生底线提供科学方法论。
重点研究民生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这意味着民生改善一定要建立在更加巩固、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因此,如何保证民生改善的可持续性就成为民生保障制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学术界既要深入研究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财政支出规模的适度性问题;又要深入研究如何基于精算平衡原则,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等民生保障项目的近期待遇调整与远期财务平衡问题;还要深入研究“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命题,从而讲清楚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推动实现改善民生与保持制度可持续性之间的平衡。
(执笔:李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