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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君楚 李阳: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亟需提高五种能力

派驻机构改革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的目的是让各系统各领域各行业都装配上上级监督的“电子眼”。“电子眼”的功能越强大越聚焦,派驻监督作用的发挥就会越有效越精准。随着派驻机构向中央、省、市一级全覆盖,“电子眼”逐步安装到位,监督效果如何将直接取决于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从目前看,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亟需提高以下五种能力。

一、提高学习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增强“八个本领”,“增强学习本领”位于“八个本领”的首要位子,这充分体现了增强学习能力的极端重要性。随着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对派驻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自觉增强学习本领,重视学习,带头学习,善于学习,紧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实践和探索,将学习力及时转为战斗力,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一是牢固树立学以立身的理念。任何人的本领都不是天生的,是通过后天不断学习获得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将学习作为提高个人素质,实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必然途径,更要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始终保持时不我待、如饥似渴的学习态度,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不断赢得主动,不断提高胜任岗位工作的本领。二是将“博学”与“专学”结合起来。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没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扎实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就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工作要求。因此要把学好政治理论放在第一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学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理论的领悟力,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同时,纪检监察工作涵盖多学科、多领域知识,内涵不断充实,外延不断拓展,要求越来越高,难度日渐增大,特别是派驻机构还要掌握综合监督单位的业务知识,这就要求派驻干部博学多识,广泛学习经济金融、社会文化、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知识,拓宽知识面,丰富知识储备,努力成为广闻博学的“杂家”,提升社会复杂情况的认知力,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能有预见、有对策,切实提高审查调查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纪检监察工作是干出来的,学在于用,用也是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传统,把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按照“缺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积极选派驻干部参加各类别各层级的专业培训,有计划地采取以案代训、实战实训、巡视巡察、跟班学习等形式,让派驻干部不断强化对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坚决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业务能力。

二、提高政治监督能力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因此,只有迅速提高政治监督的能力,才能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派驻机构改革的前进方向和根本职责定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监督,是巩固党的建设成果的内在要求,更是新时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强化派驻机构政治监督的功能,是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原则和根本遵循。忠诚履行派驻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首先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作为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第一批向党委口派驻的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老干部局联络室)、市人才局、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北京市领导人才考核评价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没有政治属性的“尚方宝剑”是难以实现的。要善于用政治的眼光和视角去审视和推动派驻监督的一切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派驻改革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比如2019年,市纪委市监委把对群众游行指挥部和志愿者工作部的监督交由我组负责,更能体现政治监督的第一属性。群众游行指挥部和志愿者工作部的总指挥是市政协主席,副总指挥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多位市委市政府领导,主要工作以团市委、市总工会牵头,干部从全市抽调,具体任务分别由全市数十家单位共同参与完成。平时监督工作均不由我组负责,但上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拍板决定把监督任务交给我组,我组义无反顾、第一时间扛起政治监督的大旗,及时加强与指挥部的工作对接,迅速建立起参加会议、跟踪调研、问题线索处置、联络员和监督执纪问责等多项工作制度,督促指挥部健全完善临时机关纪委、纪检委员监督工作体系和网络,把对群游指挥的监督纳入日常监督范畴,及时叫停不适宜事项,组长、副组长带头参加阅兵群游演练及十一当天的现场监督,确保了国庆70周年重大政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和节俭廉洁。其次是要增强政治本领。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使命,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来把握监督工作,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执纪执法中贯彻政治要求,增强监督工作的政治效果,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论述《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运行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此,市纪委市监委及时部署,全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启动、全面开展。我组各综合监督单位掌握着选人用人、编制职数、人才引进、公务员职级待遇等诸多重要权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就是要用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把权力职责一一列举出来,把存在的风险点准确描述出来,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方式,尤其注重督促各单位把“隐性”权力挖掘出来使其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截止目前,各单位共计梳理权责清单1923项,查找出风险点2420个,制定防范措施2815条。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用好权责清单,让监督方式更加具体和可操作,不断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再次是要强化政治自觉。要主动聚焦“两个维护”开展监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督查、专项检查等工作的重点,推动学懂弄通做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贯到底。自觉把派驻监督工作放在中央和市委整体工作中去统筹谋划,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行动自觉。创新政治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实际行动,紧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状态,紧盯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的行动快慢,进一步推动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用各单位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检验政治监督的“护林”能力。

三、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派驻机构干部要练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派驻监督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前线,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前哨”部队。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首要职责,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干部是首要任务。按照中央要求,2015年北京市实施派驻改革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积极作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效果不断提升,多数纪检监察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数量呈下降趋势。离开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就不会监督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存在较难发现问题甚至不会发现问题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发现问题是本职,不善于发现问题是不称职,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一是围绕重点工作发现问题。要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查找问题,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每年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如北京针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的组织开展,冬奥会、冬残奥会重大建设项目的整体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际效果,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口扶贫任务的落实落地等具体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紧密围绕中央、中央纪委每年组织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如针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专项整治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背后的腐败问题。二是改进和创新发现问题的方式。借鉴巡视巡察工作经验和做法,深入各综合监督单位,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综合采取明察暗访、蹲点调研、深度访谈、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现场监督,直接受理信访举报,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利用参加或列席会议的监督方式,加强对会议议题、会议氛围、讨论情况的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查找问题。平时工作中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多打听“张家长、李家短”,注意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选人用人风气、业务工作开展中发现问题。三是加强对问题的研究分析和防范化解。要加强对这些摆在桌面上的问题的梳理、汇总以及对问题的历史性、规律性研究分析,查找出哪些是普遍性问题,哪些是易发多发性的问题,哪些是个性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实行挂账督办,敢于较真碰硬,控增量减存量,让问题一年比一年减少。及时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廉政情况信息的比对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同时,注重抓小抓早,努力实现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能力

审查调查和调查处置是派驻机构干部最为核心的业务能力,是有效提升派驻监督权威性的重要支撑。派驻机构干部要不断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提高执纪执法专业化水平。一是派驻机构干部既要当好“全科医生”也要当好“专科医生”。市级层面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规模大的二三十人,规模小的不到十人,但工作业务贯穿日常监督、信访排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执法审查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案件管理与审理、推动落实主体责任、警示教育整个链条,每个纪检监察组其实就是一个“小的纪委监委”,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人员只能分工不分家,各项业务都要熟练掌握,这样才能做到平时分兵把口,遇到重大问题线索处置尤其是立案审查调查时能够集中力量取得突破,执纪审查调查能力是考量纪检监察组专业化水平的最重要标准。我组成立以来,先后办理问题线索数十件,其中办成转留置案件1件1人并被区检察院移送起诉法院宣判定罪,开除党籍3人,向有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十余份,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二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纪检监察所有工作都要依纪依法开展。要严格遵照党章和国家法律依规依法行使审查调查权,严格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根据派驻机构自身特点完善并严格履行有关规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对于问题线索要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工作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分类编组管理,严格内部工作流程。坚持快查快结,按照交办渠道、办结时限、重要程度等内容,强化对问题线索主次、先后、缓急的综合把握。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坚持及时请示报告、跟踪分析研判、阶段性汇总情况等制度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始终做到方向准、效率高。严格落实逐一处置要求,综合考虑涉案人员违纪违法性质和情节、认识和态度、整改实效等因素,准确定性量纪。三是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上下功夫。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从反面典型中吸取经验教训,筑牢党员、公职人员思想防线,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坚持思想教育和政策感化相结合,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实施回访、关怀,帮助受处分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切实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

五、提高政策综合运用能力

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互制约、相得益彰,最能体现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派驻监督人少面广,是典型的少数人监督多数人,派驻机构麻雀虽小但五脏齐全。派驻机构干部要扎实履职必须既懂政策又懂法纪,既懂驻在部门业务又懂纪检监察专门业务。一是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派驻机构干部是执纪执法者,依规依纪依法是履职尽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准确把握“两把尺子”的内涵、外延、边界和每项措施的范围、权限、程序、要求,先用纪律的尺子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衡量和认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再用法律的尺子守住底线不放松,实现纪法衔接贯通。严守职责边界,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都要体现法治化、规范化要求,做到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二是深化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既是执纪的遵循,也是执法的遵循,既是对派驻机构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要求,要切实转变践行“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一肩挑”的观念,把握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定位。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构建防微杜渐的预防机制。善用第二种、第三种形态,对于已经触碰纪律底线,但违纪行为轻微的,坚决给予一定的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让其成为大多数。敢用第四种形态,确保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这个“后墙”丝毫不动摇。严格把握“四种形态”之间转化的条件,理解好“四种形态”所涉及的政策要求,通过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派驻机构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开展好日常监督,让监督对象切实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关心,深刻体会到组织监督的出发点是爱护干部,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坚持靠理想信念、初心使命,靠政策策略、事实证据,靠春风化雨、人文关怀,深入细致地做好监督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严格落实《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为受诬告陷害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打铁必须自身硬。派驻机构干部作为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锤炼党性和意志品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坚守初心使命,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斗争勇气,提高斗争艺术,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建设专业作风、树立专业精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调查研究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切实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跟上改革步伐。强化自我监督,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做模范,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作者单位: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