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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阶层如何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摘要】新社会阶层既是促进我国阶层关系和谐稳定的关键群体,也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力量。而作为一种创新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新联会在积极引导新社会阶层进行政治参与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当前新联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为了更好发挥新联会的凝聚作用,需要处理好“精英”与“草根”、“治理对象”与“治理主体”以及“自组织”与“他组织”的关系。

【关键词】新社会阶层  社会治理  组织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市场化程度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尤其是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不仅拉大了人际距离,使得社会结构的有机团结面临挑战,而且形成了近1亿的新社会阶层人士,使得社会原子化现象加剧。因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而如何将新社会阶层人士组织起来,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引领新社会阶层人士着眼增进共同体利益,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迫切之需

作为身份灵活的体制外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具有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知识储备、专业优势以及竞争意识,表现出思维活跃、观念多元、人格独立等特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传统社会治理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使得新社会阶层的诉求日益显现。一方面,新社会阶层对社会治理有较强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但缺乏有效的制度化参与途径。当政治政策环境和社会发展趋势对之有利时,新社会阶层人士会对未来充满稳定预期,认同现行秩序。反之,当自我价值难以实现,尤其是随着财富的增加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不足时,新社会阶层人士便会寻找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方式。另一方面,传统社会治理体制使得新社会阶层有效参与社会治理面临挑战。近些年来,社会变迁导致的社会疏离感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比如,基层社会的干群矛盾、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邻里之间的纠纷等,受制于一些地方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的机械化操作,治理成本高且效果不佳。

当前,我国社会关系需要重建、社会结构需要调适、社会治理理念和方式需要转变,尤其是在新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下,引领新社会阶层人士着眼增进共同体利益,已经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迫切之需。

新社会阶层是促进我国阶层关系和谐稳定的关键群体,也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力量

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分化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动力。没有适度分化,社会发展将失去动力,但若是缺乏整合的过度分化,又会导致社会秩序紊乱,社会良性运行遭到破坏。因此,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分化的社会及时进行整合,使得各社会群体按照制度规范以一定的方式组织起来,进而实现安定有序又保持活力的国家治理目标。

那么,当前我国社会需要何种程度的组织化?分析这个问题需要和整个社会的组织化状况相联系。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通过城市单位制、农村人民公社制等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高度组织化。但这在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同时,也扼杀了社会流动,使社会日益丧失活力。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日趋完善,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解构或衰落,体制外部门不断成长壮大,人员大多处于无所属状态,这实际上是一种去组织化或者非组织化的状态。必须看到,这种状态一方面是社会活力所在,另一方面也是社会整合的重心所在。

从历史逻辑来看,新社会阶层的组织化也可以说是社会的再组织化,但是这个再组织化必须基于社会治理的新思路,即建设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新社会阶层的组织化必须要坚持程度适中,才能有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新社会阶层组织化的进程来看,自2001年党中央首次提出“新的社会阶层”以来,新社会阶层人士便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救灾济困、慈善公益等公共领域,并与其他各类社会治理主体良性互动,推动社会治理由行政主导结构向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结构转变。可以说,新社会阶层已经成为促进我国阶层关系和谐稳定的关键群体,也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力量。

促使新社会阶层有效参与社会治理需要加强制度设计

将新社会阶层纳入社会治理主体,实质就是将不断分化的新社会阶层整合到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典型的例子便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以下简称“新联会”)的成立。作为一种创新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新联会在积极引导新社会阶层进行政治参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当前新联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为了更好发挥新联会的凝聚作用,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精英”与“草根”的关系。已有的新联会主要成员(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大多是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按照新联会的定位,其是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广泛联合,应着力处理好“精英”与“草根”的关系,以开放的格局打造向心聚力的平台。一方面,每个新联会成员都有义务联系更多的新社会阶层人士,宣传介绍党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策方针;另一方面,应通过教育引导、联络联谊、创业服务、咨政建言等活动将更多的新社会阶层人士凝聚在新联会周围,促使其成为大统战格局中的重要节点。

二要处理好“治理对象”与“治理主体”的关系。新联会具备促进新社会阶层由统战工作对象转变为统战工作力量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应在统战部门的指导下,将新联会打造成发挥统战力量的重要平台。在新联会的建设过程中,应引领新社会阶层从社会治理对象转变为社会治理主体,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新社会阶层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会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转型并非单一领域的制度变迁,而是整体层面的系统性变革。具体而言,就是新联会的工作机制和方法需要充分考虑对象的特殊性,并在组织方式、运行机制、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

三要处理好“自组织”与“他组织”的关系。不可否认,新联会是自上而下推动建立起来的,具有明显的他组织特征。但新联会若要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则有赖于其自主发挥作用。从当前各地的实践来看,“特色”是新联会发挥向心力、凝聚力的重要因素。新联会根据资源优势,创造性地打造自身“特色”,并坚持以此开展活动。可以说,“特色”是自组织的突出特点以及生命力所在。因此,新联会发展应着力处理好“自组织”与“他组织”的关系,坚持在统战部门的指导下,自主开展活动。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治理已经有了明确的思路和要求,新社会阶层参与社会治理已成必然。而新联会在新社会阶层组织化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作者分别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社会阶层的社会流动与社会政治态度研究”(项目编号:17ZDA111)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协网,2019年12月5日。

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责编/孙渴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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