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挖掘形式主义产生的体制机制根源
“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究其实质,仍是形式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主义之所以顽固不化,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党员干部个人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原因。只有深入分析形式主义产生的深层次体制机制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找到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压力型体制是形式主义的体制成因。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压力型体制,即各级党政组织为了实现既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特定工作任务,把任务和指标层层量化分解,落实到下级组织以及个人,限期完成,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对关键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这一体制,以行政命令的形式下达工作任务,用政治动员的方式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因而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我国历史上曾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行之有效的工作落实体制。
然而,这一体制也有其固有弊端。一是层层开会发文。压力型体制是一种“动员——命令”体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动员下级完成任务,检查考核完成情况,都离不开开会发文。任务越多、层级越多、分解越细,会议和文件自然就越多,甚至导致文山会海。二是层层加码。为进入先进之列,寻求“轰动效应”,层层加码现象屡见不鲜。在经济增速、财政收入、精准扶贫、招才引智、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指标上,一级比一级要求高,逼得基层弄虚作假;在工作要求上,为了表示落实上级指示的坚决,显示自己要求严、标准高,层层压缩完成任务时间,有的甚至异化任务内容,乱规划瞎指挥,祸害百姓;在纪律规定上,把“不准公款大吃大喝”演变为“私人聚会也要报批”,把“基层调研不安排宴请”演变为“自带干粮和方便面”,把“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演变为“无会周、无会月”,把“不准乱发钱物”演变为“追缴值班津贴”,层层曲解、变相加码,让基层干部无所适从。三是导致媚上之风。由于考核监督的权力主要在上级,一些地方和官员为取悦上级,在领导面前不报实情、不讲真话,报喜藏忧,把领导的喜好作为行事的准则,形式主义也就愈演愈烈了。
运动式治理是形式主义的治理方式成因。运动式治理,即在党的领导下,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秩序或完成专项工作,通过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某些突发性事件或久拖不决的社会疑难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一种有组织、有目的、规模较大的群众参与式治理方式。运动式治理打破条条块块分割,调动方方面面力量,时间短、见效快,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内,造成轰轰烈烈的巨大声势,是不少管理者情有独钟的治理方式。时下,在一些地方,它正以“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百日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等名义,广泛应用于创城、创卫、治污、治霾、治安等基层工作中。
然而,运动式治理的弊端也很明显。一是破坏法治。有些地方为达到目标不择手段、不惜代价。譬如,为了治霾,动辄无条件关停企业,甚至查封百姓锅灶;为了市容,“一刀切”更换沿街商号牌匾;为了绿化,强行刨旧树栽新树……这些行为,在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法治。二是人海战术。对紧急的、被上级约谈的事项,组织干部全体出动,不分工作岗位和性质,集体下基层包村蹲点。“白加黑、五加二”的“熬命式”工作,既影响了常规工作开展,也剥夺了干部休息时间。三是难以持续。这种非常规的治理方式,缺乏持久性,往往是检查验收一旦过关,就万事大吉、不再过问,致使问题卷土重来,为以后工作埋下隐患。可见,运动式治理将日常的治理演变成一种系统的形式主义。
被动型执行是形式主义的机制成因。在压力型体制和运动式治理下,基层干部群众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甚至休息权缺失,被动应付工作,疲于奔命,这是滋生形式主义的重要原因。
被动执行的根源,有的在决策层面,一些决策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不够,或因部门利益掣肘,导致不符合基层实际,不具备相应的价值、能力和支持,执行过程中又缺乏来自基层和群众的反馈和修正机制,致使执行过程中产生形式主义现象。有的在执行层面,责任划分不清,激励机制缺失,执行者缺乏主体地位,自主权不够,能力不足,压力大、动力弱,致使执行保障措施不力,层层往基层“甩锅”。有的在监督层面,考核主体、内容、形式存在问题,来自下级和群众的监督不够,利益相关方参与不足、评价权缺失,致使形式主义得不到充分的纠正。
保官帽思维是形式主义的思想根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一些领导干部,权力观错位、政绩观扭曲,一切围绕官帽转。有的心中无党,把个人升迁和利益看得比党和国家事业重要;有的心中无民,为个人权力不惜牺牲百姓合法利益;有的心中无责,只重权力无视责任、缺乏担当;有的心中无戒,权力运行缺乏党纪国法敬畏、乱决策乱作为。
这种错位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在实践中有各种表现。如不注重常规性、见效慢的日常治理,只把功夫下在立竿见影、领导看得见的工作上;不敢担当、不敢负责,迈虚步、推太极,上下推诿,贻误工作;不守规矩、不循规律,甚至为了个人升迁而大搞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说得多、干得少,习惯于摆样作秀,搞花拳绣腿,表面上热热闹闹,实则收效甚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