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国家治理的思考
5.用法律增强民族记忆,让悲剧不再发生。马克思曾经讲过,“历史不会重演,但总会惊人相似”。黑格尔也说过,“历史给人类唯一的教训就是人们从未从历史中吸取过任何教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记忆,能记事,一般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反复跌倒。但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不记事的。个人可以很理性,但是很多理性的个体集合在一起,人类整体、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可以很不理性,很容易忘记过去,忘记历史上的灾难。每一代人都是从头开始,似乎都是第一次遇到灾难,都是惊慌失措,都在重复过去的弯路和悲剧。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真相是:作为集体的人类似乎没有记忆,永远长不大!
怎样才能让人类作为一个集体,让一个民族、让一个国家有记忆呢?主要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写史,很多史书都是在告诉我们过去是什么,留下什么经验教训。但仅仅写史是不行的,因为史书没有法律约束力,管不到子孙后代的行为。这就需要第二种办法,就是制定法律,把历史经验教训变成刚性的法律,一代传一代,每一代人把自己的经验教训通过修改法律加进去,这样人类的文明进步就有了刚性的载体,不断积累,子孙后代就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人类社会就这样一点点进步。人类要避免循环往复犯同样的错误,必须用法律的形式来记载历史,法律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和提炼,是文明和美德的重要载体。大灾大难之后都是立法、修法的良机。世界上很多良法善治都是在大灾大难之后形成的。我们不要“浪费”了这次灾难,不要白白付出代价,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我国的有关法律制度。
最近我让学生梳理了2003年“非典”之后我们是如何总结经验教训的,17年来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我们制定修改了什么法律,完善了什么制度。当时我们确实痛下决心要改进制度,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我们发现这些法律制度存在不少问题:法律规则之间衔接不好,甚至冲突,例如关于信息通报的规定,各执一词,都有依据,无所适从;法律规则的位阶太低,有一些还是政府规范性文件,难以在“战时”调整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则可操作性不强,很多条款没有主语,只规定要做什么事情,没规定谁做。如果把我们所有法律条款的主语都加上去,我国法律规则的刚性、可操作性必将大大增强,法治就会大为改观。再则,要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演习、演练。就像当年我们为了应对导弹攻击和地震,进行了很多基础设施建设,也进行了很多演习、演练。既然瘟疫的出现只是时间和地点的问题,将来要把应急演习演练常态化。2003年“非典”后开展的这一系列法律制度建设,经过这次检验后,我们一定要针对问题进行改进提高,最好把所有规定纳入一部法律,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6.国家的非常态治理。国家治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常态化治理,另一种是非常态化治理。我们现在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是常态化治理,但非常态治理,例如应对突发事件、瘟疫等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所以要建立健全非常状态下国家治理体系,提高非常状态下国家治理能力。比尔·盖茨在2015年的一个演讲中说,未来几十年对人类最大的威胁、造成大量死亡的可能不是导弹,而是细菌病毒。很多国家不是防控疫情的制度不完善,而是根本没有。在全世界范围内,大家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来应对突发传染病。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疫情防控制度机制,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吃一堑,总要长一智。经历这次疫情,我们必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包括日常监管、预测预警、信息传送、常态化演习、紧急处置等。
7.尽快制定《紧急状态法》。一个国家其实应该有两套法律制度,一套适用于平时,另外一套适用于非常时期、非常状态。这次,我们看到瘟疫爆发后,很多国家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获得巨大的法律授权,可以调兵遣将,动用一切资源,采取一切措施遏制疫情蔓延,维护公民健康和正常秩序。我们也采取了很多类似管治措施,例如强制检疫、“封城”、“战时管制”、居民区特殊管治、财产和权利自由的临时限制,等等,不同的是我们没有宣布全国或者湖北、武汉进入紧急状态,因为我们还没有这部重要的法律。
根据我们对美国情况的研究,一旦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美国总统获得至少136项法定紧急权力,包括没收财产、调控生产方式、没收商品、向国外派兵、实施戒严令、控制交通通讯、管制私人企业运营,甚至可以中止化学和生物武器管制法等。自1919年2月5日威尔逊总统首次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以来,100年里美国共宣布67次紧急状态。其中,33件紧急状态尚未结束,持续最长的是1979年11月14日卡特总统发布的国家紧急状态“封锁伊朗政府财产(行政命令12170)”。34件紧急状态已经完结,持续最长的是1933年3月9日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发布的国家紧急状态“宣布法定假日(公告2039)”,1978年12月14日才终了,持续逾45年,共计16716日。已经结束的紧急状态平均持续达2952.3天。从类型上看,67次紧急状态中,涉政法的1件,涉公共健康的1件,涉国内经济的2件,涉海事的2件,涉军事的8件,涉制裁的45件,涉贸易的8件。克林顿总统任内实施紧急状态17次、小布什总统13次、奥巴马总统12次(包括2010年1月关于2009年H1N1流感大流行[公告8443]的国家紧急状态)。特朗普总统上任3年多已经实施了5次紧急状态,第6次就是3月13日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大爆发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可见,实施紧急状态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就是国家发生特殊情况,暂时中止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大家都委屈一下,让政府有权采取特殊措施对特殊事态进行特殊处理,完结之后很快恢复正常状态。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8.修改《执业医师法》,取消中医师资格考试,大力发展中医中药。让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中医考医师资格,是不科学的。高手在民间,智慧、活力在民间。中国治国、治病历来讲究一地一策、一人一策,不是西方那种格式化、集约化的模式。中国的经验弥足珍贵。如果我们放弃了中医中药,这不仅是中国的损失,也是全人类的重大损失。
9.舆情应对与疫情处置同等重要。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舆情应对与疫情处置同等重要。疫情一旦出现,第一时间一定要依法上报,一刻都不能耽搁;疫情事关所有人的生命健康,一定要保证信息畅通透明,让所有人都知晓;遇到重大灾难,政府与我们每个人一样,一开始也会无所适从,我们一方面要给政府时间去动员准备,全力配合政府,另一方面政府必须给人们吐槽留下空间,开闸泄洪,有意识释放民间的抱怨和压力,耐心与人民解释对话,塑造良性互动的官民关系。
10.国家安全警钟长鸣。国家安全必须警钟长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特别是生物安全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一定尽快要建立健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制度体制和机制。要经常进行国家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评估预测,重大政策出台之前一定要进行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测试。
如果最终有确凿证据证明,确实有人用瘟疫作为攻击他国的武器,这不仅危及一国安全,而且危及全人类安全!全人类必须给与最强烈的谴责,这是伤天害理、自断后路、灭绝人性的国际犯罪行为,一定要严厉追究。我们不相信有人会如此缺德,不负责任,我们共同拭目以待。
11.加大瘟疫研究、瘟疫防控的资源投入。人类诞生以来一直面对三大危险,第一是瘟疫,第二是饥饿(贫困),第三是战争。为了解决贫困、饥饿问题,为了应对战争,我们投入了巨大的资源,建立了无数机构。正是因为有巨大的投入,我们才不断减少贫困,今年中国将全面脱贫;二战后70多年才没有发生世界范围的大战。相比之下,我们投入了多少资源应对我们最大的威胁——瘟疫?我觉得投入远远不够,根本无法与应对饥饿和战争同日而语。因此,我们必须像重视解决贫困问题、战争问题一样,重视解决瘟疫的防控和灾难的治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各种资源来做这件事情。各国都应该如此。
12.科学研究应破除“论文导向”。科学研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而不是论文导向。我读硕士和博士的时候就没有发表论文的要求,现在外国很多大学也没有这样的要求。我们整个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太形式主义,追求学术GDP、文字GDP,不管文章有用没用,能发表就行。不仅要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还要在国外核心刊物发表;英文文章优先,其他语种包括中文都要低一等,甚至根本不算数。假大空、无病呻吟的文章太多,为赋新诗强说愁,不实事求是。当年我做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时,曾经努力废除这个制度,但未能成功。替代性的方案可能就是要求你提交一篇有自己观点的文章,或者解决一个问题的方案。如果发表论文,不要求必须是什么核心刊物,所有刊物一律平等。只要能发表,能产生论文应有的作用就行。形式主义损害了很多实质性的科学发展和进步。在科学研究上,来不得半点虚假和虚妄,必须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真知和真相。
13.中国应在国家治理方面给人类作贡献。长期以来,我们总是觉得自己国家落后,总是习惯于从西方找经验,到外国取经——当然这仍然是需要的,我们永远都要虚心学习别国成功经验,切忌骄傲自满。但是,在面对人类共同威胁、共同敌人,解决人类面临共同挑战的时候,各国基本上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都是“第一次”面对,都没有经验。相比之下,中国可能更有优势,例如在应对瘟疫方面,我们毕竟有几千年的历史和经验,美国才200多年历史,我们经历的事情比他们更多,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也更有把握。尽管我们的治理体系还不完善,治理能力也有待提高,但不能妄自菲薄,在国家治理方面要有制度自信、历史自信,相信中华民族的智慧和能力不比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国家差。经历此疫(役),我们要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信心,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制度体制机制,在国家治理方面给人类做贡献,并在完善全球治理中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