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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鹏:建立防止返贫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有机黄花标准化种植基地考察时强调,乡亲们脱贫后,我最关心的是如何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确保乡亲们持续增收致富。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个重要论断情真意切、言简意赅,高度概括了巩固脱贫、防止返贫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战中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我们要更好地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彰显“防”的预见性,突出“止”的针对性,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第一,健全对脱贫户的持续增收保障机制。持续增加脱贫户收入,是防止脱贫户返贫的关键。一是要增强扶贫政策的延续性。对刚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使主要政策措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留出“减速带”,设置“缓冲区”;明确要延续的政策,打消脱贫户的顾虑,给他们吃上“定心丸”;探索构建可持续脱贫和发展模式,综合施策、协同治理惯性返贫顽疾。二是要提升脱贫地区的产业发展水平。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精心选择产业项目,在政策、资金、技术、保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做大做强乡村产业的经济实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要在“就近就地”上想点子、谋良策、出实招,探索通过把“扶贫车间”建在村头等方式,让脱贫户在家门口就能够灵活就业,千方百计增加他们的收入。三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发挥好关键作用。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是一个战斗堡垒,每一名党员都是一面旗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当好群众利益的维护者,要在思想上不放松,自觉摒弃脱贫了可以歇歇脚的错误观念;要在工作上不懈怠,着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战略规划、资金支持、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衔接,夯实脱贫户持续增收致富的基础,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降低返贫和新致贫的发生率。

第二,建立对防止返贫的预防和监测机制。在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实力的同时,还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加强预防和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增强对返贫的事前预防和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一是要明确预防和监测的对象和范围。监测对象要以家庭为单位,主要范围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老、因疫情、因自然灾害等引发的当年刚性支出同比大幅度增加,收入同比大幅缩减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的家庭。二是要明确预防和监测的工作机制。预防和监测以县级为单位开展,坚持把个人自愿申报和走访筛查结合起来,发挥好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作用,不另起炉灶,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把基层干部走访排查和行业部门数据对比分析、筛查预警结合起来,加强对监测对象的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记录好返贫原因,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要明确预防和监测工作的相关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负好总责,制定相关工作的实施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级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相关的情况调查、数据核实、信息入库、动态管理等工作;乡村两级要定期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政策实施等工作;各级各类扶贫、卫健等部门要强化数据共享、信息对比分析等工作,及时通报收支出现严重异常的预警信息,为返贫成因精准识别、返贫后的贫困度精准评估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建立对预防和监测对象的帮扶机制。要坚持把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对预防和监测对象实施帮扶。一是,强化对监测对象的精准帮扶。对具有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加强其生产和经营技能培训,加强小额信贷支持力度,发挥领域内创业致富带头人、龙头企业等的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多措并举帮助其渡过生产或经营上的难关;对具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把“短期靠打工、中期靠产业、长期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其“硬核”技能,拓展技能扶贫新路,加强与相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联系,通过就地进厂、外出务工、劳务输出等形式多渠道促成其就业或再就业。二是,要用好综合保障。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强化对其的低保、医疗、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对因病致贫的监测对象,要启动大病救助、商业补充保险赔付等政策,将医疗费用降到其可承受范围内;对因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致贫的监测对象,要启动民政临时救助、社会募捐等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以此类推,采取“普惠+特惠”办法,密织防止脱贫户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确保其基本生活。三是,要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对监测对象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要积极推动乡风文明、社风文明的建设,加强对其的精神激励,增强监测对象的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意识;在发挥帮扶政策支持的同时,要注重发挥乡规民约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在发挥好政府作用的同时,要广泛发动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韩冰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