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网评: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仅要坚决完成各项指标,而且要把监督执纪做到贫困群众心坎上,把这项民生工程做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决不让任何贪污腐败、不正之风成为影响脱贫任务完成、制约脱贫成效的“耗子屎”。
要想群众之所想——始终“贴近群众”搞好监督执纪。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政策执行、工程项目有没有问题、可不可能有猫腻,群众最敏感、感受最直接。因此,必须想群众之所想,把监督执纪做到群众心坎上。一要关口前移,让群众感到真诚。要把重点放到脱贫攻坚一线、项目工程一线中去,放在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事情上,贴近一线、贴近贫困群众搞好监督执纪;要在脱贫政策执行、脱贫项目实施之前,做好具体事项、相关程序、有关要求的公开公示,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让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看得清楚看得明白。二要把握重点,让群众感到实在。要聚焦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易地搬迁、低保兜底、教育入学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基础建设、住房改造、安全饮水和增收致富的产业发展、务工创业等方面工作的具体实施,要走进群众、走进项目、走进现场,监督落实是否到位、程序是否规范、群众是否知晓。三要聚焦问题,让群众感到贴心。要始终把握问题导向,派出具体工作组,安排具体人员,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走访、随机检查等方式,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发现问题、查摆问题,真正把存在问题查摆出来;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症下药强化执纪,做到不姑息不迁就,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要愿群众之所愿——始终“依靠群众”搞好监督执纪。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是否到位、项目工程是否有效落实,群众心中自有一本明白帐,因此,必须把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明白无误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一要主动作为,让群众能够监督。要督促各级各部门、村(社区)和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的政策落实、项目工程的具体执行等相关事项时,主动让群众参与其中,共同进行议事决策、管理运行、监督制约。要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搞一言堂,特别加强对以权谋私的监督执纪。二要创新探索,让群众表达意愿。要创新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既切实尊重群众意愿,又充分协调统筹全局,广泛通过收集群众意见、听取群众诉求、组织群众座谈等方式,把脱贫攻坚总体考虑化为群众的自愿行动。要适当留出时间、给出空间,对一时想不通而不答应、不满意的群众给予缓冲。三要及时反馈,让群众得到尊重。要针对群众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意见分歧、反馈问题的处理等,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帮扶人员深入贫困群众,及时与他们沟通交流,真心诚意听取他们的合理意见,耐心细致作政策解释,以此赢得他们的支持和认同。
要谋群众之所想——始终“为了群众”搞好监督执纪。群众心中有杆秤。脱贫目标是否圆满实现,群众满意是最终评判标准。只有站在群众角度,切实为他们的利益而考虑和谋划,才能真正实现群众满意。一要强化执纪,让群众充分信任。要坚持从快查实、从严查处的原则,针对党员干部侵占群众利益、或者工作作风不实、或者脱贫数字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存在问题、查处打击等情况要在群众中进行公示公开,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组织的权威,并由此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二要强化机制,让群众能够放心。要围绕监督到位、监督有效、监督长效等目标定位,建立健全由谁监督、监督为谁、如何监督的制度机制,推动监督执纪常态化、有效化;要真正把监督权利交给群众,建立问题发现、查处惩戒、保密保护等多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有效提升监督执纪效果;要刚性纪律规矩要求,对“微腐败”“小官大贪”“四风”等问题 “零容忍”,以铁的纪律让群众真正放心。三要强化沟通,让群众感到满意。要由乡镇纪委监委牵头,强化与困难群众的日常沟通交流,定期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意见和问题及时反馈上来;要定期通过座谈会、院坝会、评议会等方式,探索监督执纪方法举措、制度机制,进行面对面、点对点沟通,真正让群众了解脱贫政策、监督政策实施,从而达到群众真正满意。(作者:徐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