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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摘要】全球科创中心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载体,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创新成果的高质量转化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机遇,在我国科技资源丰富、配套体系完善的城市,打造特色鲜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吸引高端要素集聚,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和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促进知识的创造和高水平转化。通过全面提升全球创新链的领导力,不断强化创新驱动,夯实产业升级与城市转型协同发展的科技基础,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关键词】全球科创中心  创新驱动  成果转化  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06.003

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科技创新领域的大国竞争全面升级。随着研发活动日益复杂化、系统化,世界范围内科研组织方式和空间布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在创新活动日益集聚化的趋势下,发达国家相继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全球科创中心,凝聚高端要素,加快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持续投入和积累,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研发投入世界第二大国,研发强度明显高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并超过部分发达国家。然而,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仍主要依靠要素投入的增加,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创新驱动的作用尚未充分释放。为提升创新能力和城市美誉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上海“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重要指示,2015年上海市率先提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前,国内一些科技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已初步具备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条件,应对标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模式及经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创新生态,打造世界级的创新高地,使其成为引领城市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带动科技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新型载体和重要平台。

全球科创中心的共性特征

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特指在一个区域(通常是城市)内,实施以科技研发及产业化为重点的发展战略,对科技研发和高科技产业进行持续的资金投入和生态优化,吸引各类创新要素,掌握承担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人才配置的各种组织资源,建成针对科研机构和高科技企业的综合服务体系,营造保障创新体系长效运行的环境和文化氛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空间集聚效应。

从世界范围内的实践来看,全球科创中心具有强大的知识和经济辐射能力,不仅是特定区域内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火车头,而且是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研发和产业分工的重要枢纽,更是全球创新体系的关键支点。由于各国创新资源、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创业文化存在差异,科创中心的发展模式多种多样。其中,美国硅谷、英国剑桥、以色列特拉维夫等地区依托著名大学、研究机构和高科技企业,集成世界顶级研发资源,逐步形成以科技成果输出为主的发展模式。纽约、东京、伦敦等城市,则将一流的科创活动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动力,依托交通、信息、金融、人才等区位优势,吸引跨国公司在当地布局全球创新链和产业链,是较为典型的汇聚型发展模式。另有一些城市和地区如慕尼黑、新加坡,立足完善的制造体系和优良的产业生态,高效率、高成功率地推进最新科技成果在当地实现产业化,打造成果转化型的“后向”发展模式。

深入考察不难发现,尽管建设理念和发展方向有差别,但全球科创中心也具有共性特征:一是随着研发活动集聚度提高,高端要素对优质区位条件(科创中心或城市)的黏着度增大,导致世界范围内科技创新的“马太效应”显著增强,对科技人才的“虹吸”作用逐步放大;二是科创中心与当地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升级,以及公共服务质量改善形成越来越紧密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产业体系向高级化演进;三是全球科创中心不断探索产城深度融合的新模式,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全面提升城市活力和居民生活品质,营造创新空间、产业升级与地产开发相互加持的财富新生态。

需要强调的是,全球科创中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科技研发中心,也区别于高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全球科创中心最重要的步骤是打通创新链的各个环节,推进科技研发成果可持续、高水平的产业化,使得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互为支撑和动力,引导前沿性、高水平、可持续的创业创新活动为产业发展和城市转型持久赋能。对于中国而言,建立全球科创中心,不能仅局限于对传统以院所科研机构为主的创新体系的补充和完善,而应将其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成为提升中国核心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战略举措。

全球科创中心的构成和支撑体系

全球科创中心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在于塑造国际创新链,实现创新链与全球产业链的有效对接和融合。为此,全球科创中心除了要具备优良的城市软硬件条件之外,还要有源源不断的知识产出,实现建立在知识转化基础上的价值输出。目前,全球科创中心普遍具备技术研发机构、成果转化组织、高科技产业、创业创新簇群四个核心板块,在国家层面和城市层面的综合服务体系支持下,打造宜居宜业的社区环境,形成鼓励创业创新的文化氛围,进而通过不同主体之间的知识和信息传递,突破创新链发展障碍,促进新价值的创造和高质量转化(如图1所示)。

创新链的核心部门。技术研发机构、成果转化组织、高科技产业、创业创新簇群是全球科创中心组成创新链的核心部门。其中,技术研发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开展具有外部性和公共性的知识产出;成果转化组织促进知识供需双方的对接,加速成果转化速度、提高成果转化效率;高科技产业利用知识输入实现价值创造;创业创新簇群则旨在提高科创中心的活力。

技术研发机构包括专门从事科技研发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公司,集中进行知识创造。在一个运作良好的创新链上,技术研发机构要有明确的定位,承担企业没能力、不愿意从事的研发项目,包括基础技术、原创技术、共性技术研发,以及搭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这也是政府弥补市场失灵或缺位、分担创新风险的主要职能。以实现成果转化并创造经济价值为目标,科技研发机构要有自主选择科研项目的权力,政府资助可以提出重点方向,但不宜设定具体的研究内容,更不能直接干预科研活动。在这方面,德国的经验值得借鉴。在德国四大国家级科研机构中,马普学会侧重基础研究,亥姆霍兹联合会从事大科学研究,莱布尼茨联合会主要从事面向应用的基础研究,弗朗霍夫协会则直接面向产业从事应用技术研发。这四大科研机构定位清晰、职能衔接互补,在创新链上实现了知识的传递,并与企业研发形成互补。

成果转化组织包括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和交易的科技转化部门、科技服务公司和技术交易市场。科研机构中设立的科技转化部门能够帮助本部门科研资源对接外部需求。例如,美国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法规定联邦研究机构必须设置研究与技术应用办公室;新加坡科技局的成果转化部是与研究所并列的重要部门;德国马普学会成立了独立马普创新公司。在科技研发机构之外,全球科创中心还应配备功能全面的科技服务公司,为中小规模企业、独立科研团队提供科研项目对接和成果转化服务。例如,德国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是全世界最成功的科技服务公司之一,有超过1000家转移、咨询和研究中心,合作伙伴遍及50个国家。此外,全球科创中心还需要建成立足本地、面向世界,开展技术评价、交易辅导、商业辅导的技术交易市场。香港(中国)技术交易所是亚洲最大的专利技术转移服务商之一,该交易所发挥香港独特的地理和政策优势,为内地企业技术需求与全球先进技术供给牵线搭桥,不仅引领香港(中国)科技资源服务于内地产业升级,而且在专利布局、保护咨询和法律保障等方面,服务好各类企业。

高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高质量产业是全球科创中心的支柱产业,跨国公司、大型企业则是实现知识创造经济价值的中坚力量。根据上海信息中心采用基础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经济、创新环境等多个维度推出的全球科创中心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城市(或城市群)都不是单纯的科技研发城市,而在其区域内均有世界一流的产业集群,例如旧金山—圣何塞的电子信息产业、波士顿的生物医药产业、东京的精密机械加工和新加坡的化工产业等都是世界级的产业集群。一方面,产业部门创造的经济价值可以反哺新的科技研发活动;另一方面,作为实际生产经营部门,下游应用企业能够较为全面地检验研发成果的技术经济性,包括投入成本、工艺可能性以及市场潜力,进而为科研成果改进提供重要依据。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全球科创中心通常位于生产要素成本很高的大都市,即便如此,研发与产业应用之间的紧密联系也要求二者在地理上实现高度集中。因此,要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即便是全球成本最高的城市,同样要拥有相对较为完整的产业支撑体系和活力强劲的消费市场。日本“母工厂”为高成本地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互动提供了可行的思路:在靠近技术研发资源的地区建设小规模但完整的制造体系,发现并纠正产业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待技术成熟之后再将其投放到更具成本优势和市场空间的地区。

通常而言,大型企业对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相对保守。如果一个地区仅有大型企业,前沿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往往会比较滞后。因此,全球科创中心的活力在于创新主体的多元化,既要吸引行业领军地位的大型企业,也需要各种科研主体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持续繁荣的创业创新活动。其中,大学能够输送年轻人才,是创新型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托。韩国首尔在2016年推出“大学城”项目,涉及首尔48所大学,旨在促使大学师生与当地企业开展多样化的创业创新合作。项目启动后,约有2万名大学师生参与该项目,诞生了约200家创业公司,很多大学也借助这个平台组建了专门的创业创新平台,为师生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提供帮助。

开放型的综合服务体系。创新链的核心部门通常具备科创中心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功能,但真正意义上的全球科创中心还需要多元化、专业化的要素支撑,这在很大程度上依仗同样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服务支撑,包括法律和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教育和培训、科技地产和物业等。

法律和人力资源服务。在各国现行法律体系下,知识产权申请、交易的法律流程往往十分繁复,专业的法律服务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一环。目前,大型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法务部门,但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则需要得到外部法律服务公司的帮助。从近年硅谷升级发展的新动向来看,硅谷向旧金山城区的扩张正是得益于当地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和成熟的市场化产业转化机制。同时,繁荣的创业创新活动必然带来频繁的人员流动,创业创新聚集的地区同时也是众多“猎头”公司扎堆汇集的城市。高水平的人力资源公司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中可以发挥两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人才集聚和流动;二是对人才的价值进行市场化的动态评估,能够创造经济价值的人才或团队的薪酬待遇会提高,反之则会降低,这将激励高端人才从事与实际需求契合度更高的科研活动。

信息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是新工业革命的主导技术,无论是传统产业升级还是新兴产业培育都需要借助信息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特别是当数据逐渐成为重要的、稀缺的生产要素并参与价值创造,科技研发活动及其产业化过程都需要海量数据作支撑,而专业化的数据传输、清洗、保存和分析服务将成为未来全球科创中心服务体系的“标配”。由于现阶段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普遍能耗较高,通过高速宽带网络的链接,高耗能的环节没有必要设置在科创中心的核心地区,例如北京一些互联网巨头将云计算中心建在电价更低的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的贵阳市也在扮演类似角色。可以预见,未来全球科创中心对数据资源的倚重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数字要素的空间配置,并以此推动科创中心发展模式创新,提升其辐射带动作用。

科技金融。长期以来,研发成果转化中的高额投入和巨大市场风险,是制约创新链效率的主要因素。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高效、优质、适配的金融服务以及多样化的风险投资,则成为科创中心不可或缺的重要功能。目前,全球科创中心往往也是世界金融中心,或者在区位上拥有接近国际化优质金融服务的便利条件。在为科研机构和创业活动输送一揽子金融服务方面,伦敦、东京、新加坡、香港等全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各有所长,而这方面恰恰是国内建设全球科创中心亟待补齐的短板。随着金融领域外资准入逐步放宽,引入经验丰富的国际风投机构和外国创投基金能够为中国建立一流的科创中心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金融服务,提高创新创业的融资保障能力和水平,缩小与国际核心城市的差距。

教育培训。作为全球科创中心必不可少的组成要素,大学不仅是科技研发的重要主体,也为科技和经济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各类人才。而培训产业在承担新技术、新科技推广功能的同时,自身也属于高端服务业,且有条件发展成为科创中心支柱性产业。美国波士顿是全球高等学校最密集的城市之一,即便房价和生活成本长期高企,仍然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大学生和教育从业人员。为缓解波士顿的学生接纳压力,降低当地教育培训成本,波士顿众多教育培训机构相继采取异地办学、合作办学、网络办学等方式,并与全球众多大学开展合作,提供更完善的培训课程。例如,培训机构Shorelight和麻省大学阿默斯特分校、上海交通大学合作的电子与电脑工程硕士学位项目时长16个月,在职人员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在美国和中国修完课程。

科技地产和物业。高地价是阻碍大都市创业活动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约束,特别是对于资金相对短缺的初创企业而言更是难以克服的障碍,常规的物业管理无法满足科技公司和双创企业发展的需要,这也成为全球科创中心发展普遍遭遇的难题。因此,全球科创中心在构建以支撑科技研发与产业融合为目标的地产开发模式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引入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商。前者需要政府主导或资助,向科技研发和上下游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投放低成本的土地和基础设施,后者则需要开放社区化的创业创新空间。例如,科技活动和产业发展空间均受限的新加坡,长期致力于为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及其团队提供一流的科技地产和专业化的物业服务。新加坡贸工部下属的裕廊集团(JTC)是专门从事发展产业基础设施的机构,自1968年成立以来,JTC通过发展土地和空间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为助推新加坡成为世界级科创中心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得寸土寸金的新加坡建成了在产业链上处于主导地位的裕廊工业区、裕廊岛化工园区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工业园,培育了世界第三大石化基地和第二大海洋工程设备制造业。JTC管理的纬壹科技城则是东南亚创业创新企业聚集地,依托高质量的服务,科技城吸引了超过400家领先企业和机构、700多家初创公司、16个公共研究机构、5所企业大学或学院,新加坡领先全球的生物科技、环境科技等重大研发成果很多都是在纬壹科技城进行孵化并最终实现产业应用。

科研社区环境和双创文化。在创新链核心部门和综合服务体系之外,全球科创中心还应当具备适宜创新创业的氛围和文化,这不仅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表现,也日益成为全球科技要素竞争的“杀手锏”。随着新科技革命下城市发展定位的转变,以人为本的科创环境必须将配套完整、宜居宜业的城市作为载体。除了传统的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全球科创中心需要提供多元化的文化娱乐和休闲服务。目前,80后、90后逐步成为国内创业创新活动的主力军。这个年龄段的人群对娱乐、社交有更高和更新的要求,全球科创中心所在城市应关注并创造性地满足这些需求。需要引起关注的是,近年来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团队纷纷从郊外的各类园区“搬回市区”,全球研发组织和高端产业的发展理念呈现出由“建园”向“创城”的更新态势。一些国际化大都市通过城市升级改造,推动“创新街区”(Innovation District)建设。作为科创活动和创业发展的新模式,创新街区大都位于城市中心地段,拥有丰富的公共空间和灵活的功能分区,具备便利的交通线路和高速网络条件。创新街区在较小范围内聚集创新企业、教育机构、酒店公寓、教育培训、金融法务、生活娱乐等科创要素,可以吸纳复杂的、多元的、高密度的创业创新活动。从建设和管理模式看,创新街区既有采取由私人开发商对旧城进行空间改造的样板,例如纽约硅巷、伦敦硅环、剑桥肯戴尔广场,也有由政府负责规划建设的区块,例如波士顿海港广场等。

在保护知识产权、扶持创新的基础上,全球科创中心还要形成激励创业创新的文化氛围,包括完善创业退出机制,为再创业创造条件,培育允许失败的创新文化。创业和创新一直是高风险的事业,1990年以来,在硅谷创业的大学生团队中,超过95%的创业项目在5年内消失,只有不到1%的创业项目最终获得成功。面对居高不下的创业失败率,以较低的成本有效退出并获得再次创业的机会,对于失败者乃至整个全球创新链条而言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再创业文化能大大降低创业者的心理负担,激励其理性看待失败,逐步累积应对经验。为此,政府和投资者对创新创业失败者的再创业要给予更多的包容和充分支持,不应有任何歧视性的政策。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随着创新作为五大发展新理念之一不断深入落实,国内创新驱动发展在一些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国科技研发投入和产出“双高”的局面逐步形成。2018年,中国科技研发投入已达3706亿美元,排名居世界第二,比排名第一的美国约低1000亿美元,但比居第三位的日本大幅高出2000亿美元,而且全球只有美国、中国、日本、德国、韩国和法国的科技研发投入超过500亿美元,且当年中国专利申请数5.3万项,与美国和日本位居全球前三位,且与排名第一的美国差距不大。如果仅从主要的科技研发投入和产出数据上看,我国已毫无争议地成为全球科技研发大国,但总体而言,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的产出结构及其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明显不足,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与高质量的产业发展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科技研发活动难以产生有经济价值的创新成果、创新成果无法支撑产业的高技术化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能创造高额利润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尽管科技研发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重大科研成果对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却比较有限,较为突出的问题首先是研发投入大产出高但结构并不合理,基础研究投入比重低,原始创新成果少。我国基础研究投入在总研发投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到6%,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这一比值则在15%~30%之间。创新能力弱依旧是大多数产业部门转型升级的最大桎梏,低效的创新链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要求尚有很大距离。

衡量一国创新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在于其是否拥有相对完整、动态开放的创新链,而完整的创新链不仅包括知识的创造,而且要覆盖知识经济化的全过程,同时还要有优质的空间载体作支撑,这恰恰是创建全球科创中心的核心目标。一般而言,创新链由知识创造系统、知识转化系统、知识应用系统三个重要部分组成。其中,以大学、科研院所为主的知识创造系统和以企业为主的知识应用系统是科技研发的供需两端。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后,中国对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投入规模达到空前水平,知识创造总量逐步接近世界领先水平,但实现科技研发供需对接的知识转化系统受重视程度较低,尚未形成很好的平台或载体,导致供需两端目标不一致、要素配置不合理,阻碍科技研发成果的实际应用。

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创新能力提升和城市发展,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一线城市在基础设施、科技资源、科研产出、产业支撑、人才培养以及城市软硬件条件方面都具备了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条件。2018年,这三座城市R&D投入占当地GDP的比重分别达到6.17%、4.16%和4.2%,远远超过当年全国研发投入强度2.19%的水平,而世界上仅有以色列和韩国的研发投入强度超过4%(分别为4.25%和4.24%)。再从省级数据来看,现阶段我国科技研发活动高度集中的特征日益突出,2018年,全国仅有6个省市的R&D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排名3~6位的广东、江苏、天津、浙江,其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78%、2.70%、2.62%和2.57%,与居全国第一位的北京和排名第二的上海相比有明显差距,反映出我国科研创新活动与全球发展规律和态势具有趋同性,空间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进一步比较北京、上海、深圳的创新生态、科技资源、创业氛围、国际化程度等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维度,三个城市各有优势和特色。其中,北京一直是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人才和科研资源是其最强的竞争力。目前,中国最好的大学及专业学科有一半左右设在北京,各个学科的国内顶尖专家学者、海外归国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绝大多数在北京聚集,很大一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也集中在北京布局,这使得北京在基础研发方面具备强有力的人才和组织保障。在2018年英国的《自然》杂志公布的全球500个城市科技科研产出能力的指数排名中,北京蝉联全球第一位,但也不能忽视气候、空气质量以及周边地区的发展落差对北京高端创新要素持续集聚的负面影响。上海的优势更多地体现在国际化大都市的综合治理水平、金融服务能力、城市美誉度以及辐射长三角城市群的人才集聚和产业支撑效应等方面。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上海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重要指示以来,上海市加紧部署,在为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搭框架、打基础、形成可持续的策源力等方面,已经取得一系列实质性突破,重大成果不断涌现。深圳则是市场化培育全球创新高地的典型范例。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精彩缩影,深圳由低端出口加工基地迈向国际创新创意之都的发展路径和转型经验引起了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持续关注和高度肯定。相比北京和上海,深圳的城市活力以及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使其对年轻创业团队更具吸引力,而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能够确保创新成果高效产业化,但与国内外一流创新型城市相比较,深圳本地高水平的大学较少,基础科技机构不足,导致其长期对外部人才供给的依赖度偏高。针对自身劣势,深圳把人才优先发展作为核心战略,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整合区域创新人才,下大力气补齐这一短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此,应借鉴先进国家成功经验,加强统筹规划,激发地方积极性和市场创造力,吸引各类资本和机构广泛参与,以智慧城市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为突破口,力争在5到10年内,加快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中心,充分发挥科全球创中心在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科技创新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协同发展(见图2)。

一是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要求,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加大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支撑全球科创中心发展的城市硬件条件和综合治理水平。加紧落实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推动全球创新要素进一步在中国集聚,打造开放型的优质创新生态。同时,坚持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兼容协同,以创新街区建设引领旧城改造,将全球科创中心建成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国际一流都市。

二是要以全球科创中心为试点示范城市,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加快扭转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立项轻应用、重发文轻转化”的激励导向,创新科研管理思路,转变对科研人员和创新项目的考核方式。尊重科研规律,对于基础性、通用性、颠覆性的研究项目,采取更加科学的考核和评价方式,更好地包容创新失败。

三是要创建涵盖基础研发、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的全能型科创组织机构。需要强调的是,无论采用何种发展模式,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都设有具备世界级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专门机构,这些机构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中起到主导和支撑作用。其中,美国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NNMI)、英国产业技术创新中心(TICs)、德国弗朗霍夫学会(Fraunhofer)、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院(AIST)、台湾(中国)工业技术研究院(ITRI)、新加坡科技局(A*star)等机构,都在研发组织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模式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打造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综合服务平台,精准识别商业价值,在科技机构与应用企业之间搭建高水平的服务桥梁。

四是要推行产学研结合的双元制教育,提高人才素质和保障能力。现阶段,我国教育体制仍然比较封闭,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社会、市场接触较少,创业活动存在先天性缺陷。依托全球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市场观和竞争观,增强其创业的市场适应力。通过在校创业实践、企业参观、企业实习、市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弥补封闭式教育制度造成的先天性缺陷;减少对大学生创业公司的一次性的资助,转而针对大学生创业公司在管理、财务、经营、人事、营销上的不足给予持续性的指导。建立成功企业与初创企业一对一的辅导机制,在创业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其最需要的建议和帮助,从而为全球科创中心建设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和活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工业发展研究室主任邓洲对本文亦有贡献)

参考文献

Meuleman, M. and W. de Maeseneire, 2012, "Do R&D Subsidies Affect SME's Access to External Financing?", Research Policy, 11(3), pp. 580-591.

Harfield T., 2015, "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 in an emerging industry", Strategic Change, (4), pp. 227-234.

辛国斌,2019,《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宏观经济管理》,第2期。

夏杰长、肖宇,2019,《以服务创新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5期。

吕薇,2019,《为高质量创新提供良好制度支撑》,《经济日报》,11月19日。

江鸿,2019,《全球科创中心发展的新动向及其启示》,《经济日报》,11月19日。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上海),2015,《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研究中心总报告》。

张健、张威、赵宇虹,2017,《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与政府作用研究》,《科技管理研究》,第37卷第11期,第35~41页。

Accelerating the Building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enters with Global Influence

Yang Danhui

Abstract: The glob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enter is a new carrier of promoting the applic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dvances, and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To speed up the high-quality application of innovation results, we need to draw on the experience of developed countries; firmly grasp the strategic opportunity of a new round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 and industrial change; build distinctive and globally influenti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enters in China's cities with rich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sources and complete supporting systems; attract high-end factors to cluster; create a cultural atmosphere wher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are encouraged and a urban environment suitable for living and businesses; and promote the creation and high-level application of knowledge. By comprehensively improving the leadership of the global innovation chain, continuously strengthening the innovation drive, and consolidating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foundation for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upgrading and urban transformation, we can better serv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economic system.

Keywords: glob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enter, innovation-driven, application of scientific advances,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杨丹辉,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新兴产业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导。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开放经济与国际贸易、资源环境经济学。主要著作有《全球竞争——FDI与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全球化:服务外包与中国的政策选择》《中国稀土产业发展与政策研究》等。

责 编/马冰莹

[责任编辑:马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