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电子政务研究所所长 傅荣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今年全国两会首次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我国“新基建”按下了快进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新基建”是一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国力提升、社会治理需求的战略布局。推进“新基建”,有着解决当前问题与促进长远可持续发展的两种经济意义。从长远角度来看,还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适时调节。
“新基建”符合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多重需求合一的推进逻辑
“新基建”的经济逻辑
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新基建”的经济属性。会议指出,“我国发展现阶段投资需求潜力仍然巨大,要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这传递出了两个信号,一是继续发挥投资对于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二是实施以数字基建为主导的“新基建”。推进“新基建”,有着解决当前问题与促进长远可持续发展的两种经济意义。
当前,需要继续扩大投资以刺激经济增长,要面向数字基建,推进创新与数字技术相结合来驱动经济内涵式增长。因而,“新基建”既符合稳增长的要求,也体现了新发展理念。
从长远看,新基建的落脚点在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是利用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实现以数据流带动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对技术、资金、人才、物料、车间、企业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支撑数字经济的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另一方面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加快与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交叉融合,为经济增长持续注入强劲动能。鉴于新基建投资成本高和见效周期长,要充分发挥其强大的外溢效应,利用关联的产业、业态和商业模式,来分摊或降低商业化、市场化成本和风险。
“新基建”的政治逻辑
在2018年4月召开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这一判断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信息化浪潮兴起之际,美国通过国内信息基础设施法令实施了“信息高速公路”战略,凭借自身领先的信息技术、坚实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强有力的网络文化,在网络空间占尽优势。如果说在以上一代信息化为标志的国家竞争战略面前,我国处于“学走跟跑”阶段;那么以智能化为特征的下一代国家综合实力竞争中,我国必须有“并跑”和“领跑”的相应战略。某种意义上说,新基建就是这种战略体现。我国布局的数字基建最终形成国家竞争新优势,需要新基建助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关键依托,这也是我们抓住信息化发展历史机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逻辑。
“新基建”的社会逻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建设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这一阐述是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其它科技融合作用于社会变革的基本判断。智慧社会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信息网络泛在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产业发展数字化、政府决策科学化、公共服务优质化、社会治理精细化等方面,这正是新基建价值的社会外溢性。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使得我们正在进入“人—机—物”高度融合的三元世界,社会活动对于数字基建高度依赖的同时,也为社会治理方式和体制的创新铺设了底层逻辑。5G、物联网、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和数据中心等新型通信基础设施和算力基础设施,正加速应用到社会治理中,并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帮助解决政府决策、产业规划、城市交通、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的难题,特别是正在改变着以新型智慧城市为场域支撑的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改革创新、市民体验等各个方面。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和各地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利用数字基建,在疫情分析预测、物资调配、人员流动追踪、社区防控、企业复工、学校复学、在线教育等方面,带来了不少新的应用场景。可以预见,数字基建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取得的成绩与发现的问题,有利于引导新基建在智慧社会进一步发挥作用。
在“新基建”热度下还需保持冷思考
新基建目前还是一场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旧有发展思路固然不可取,但新的思路还需要凝练和理顺,所以需要作几个方面的冷静观察。
对于新基建的认识需在建设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
2018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把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四项创新表达为新基建,这可以被视为狭义的新基建。2019年3月2日的央视报道中“新基建”的概念又为扩展,包括七大领域,即在原来四项创新型的数字基建基础上,增加了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三项补民生短板的建设领域。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和算力基础设施等),二是融合基础设施(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三是创新基础设施(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也表示,伴随着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外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将持续跟踪研究。可见,对于新基建的认识仍需要在建设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
政策工具要为新基建发展创造条件
制订产业政策,是我国政府发挥经济调节功能的重要抓手。在具体类型选择上,多数学者支持推进选择性产业政策向功能性、普惠式转型。总体上,政府的政策工具应该为新基建发展创造条件,协调运用财政、货币、贸易、创新等政策手段,建立产业政策的相机调整机制,提高政策效应,摒弃政府直接投资、上项目,或者直接补贴等行政手段,防止因采用选择性产业政策造成特惠式的产业“圈养”行为,保障新基建及其新产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与传统的基建类型相比,新基建无论是建设项目本身,还是其在产业、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价值外溢,都需要有完善的支撑。在具体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需求、自然地理条件、网络布局基础,防止造成新的产能过剩。在投资方面,需要用理性来遏制冲动性投资并选择有效融资方式。
综上所述,新基建是一个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综合实力、达成智慧社会的新型领域,具有解决当前应急问题与支撑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双重功能。但由于新基建是以创新发展为主要特征的高科技领域,具有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支撑环境的严苛性、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协调性,因而,还需要冷静思考、深入研究和适时调整。
原文责编/司文君 蔡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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