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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区域治理合作“大有可为”

摘 要:当前的国际形势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变局,中日韩三国关系也进入到新阶段。今后,三国在多边自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非传统安全问题、全球与地区治理等领域合作“大有可为”。在此背景下,我国将在制度、规则治理与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治理创新与高质量社会构建,产业及科技创新升级等方面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关键词:中日韩 疫情防控 非传统安全合作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中日韩开启合作进程20余年来,三边合作取得重大进展。当前面对复杂深刻变化的国内外环境,中日韩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三国不是相争关系,而应是共筑和平与繁荣的新三国伙伴关系。中日韩三国合作新模式的开启,对携手应对严峻的全球治理挑战及地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中日韩在地区治理合作中的作用日益彰显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激增。美国频繁“退群”“推责”,全球治理体系及制度的运转失序、失范、失衡,全球治理结构风雨飘摇,进而引发全球治理的供求失衡。在维护全球和平与稳定、非传统安全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等治理难题上,中日韩三国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除此之外,三国在当前更应着力担当两项全球治理重任:一是引领多边主义潮流,倡导自由贸易和开放经济;二是积极参与以世贸组织(WTO)改革为代表的全球经贸新规则与新秩序构建,这也是全球治理的应有之义。从区域发展角度来说,新三国关系更重要的作用和角色,应是以如下三点为中心,引领实现新亚洲世纪,开创地区经济发展新局面。

建立亚洲全面高质量自贸机制

2019年12月,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关于东亚合作。三国一致同意,要致力于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早日签署;同时,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早日建成更高标准的自贸区。这些举措对外释放出三国坚持走开放合作之路的积极信号,有利于在亚洲地区不断扩大基于国际规则的自由且公正的商业贸易区,并为实现亚太多边自贸体制(FTAAP)奠定基础。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第三方市场合作

在亚洲经济发展以及一体化进程中,地区共同基础设施极为重要。2018年5月,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强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领域合作。2019年12月,《中日韩合作未来十年展望》中再次强调,要促进包括交通、物流在内的地区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合作。此外,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及发起创办“亚投行”,开辟了相关合作的新理念、新平台和新模式。

同时,中日韩经济领域的伙伴关系已迎来在第三方市场进行合作的新阶段,“中日韩+X”成为新时代三国合作的新亮点。2018年5月,李克强总理出席在日本举行的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时,提出要打造“中日韩+X”模式,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2019年8月,第九次中日韩外长会上发布了《“中日韩+X”合作概念文件》。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还通过了第一批“中日韩+X”合作早期收获项目,涉及中日韩与周边国家或国际组织在环保、减灾、疾病防控等多个领域的务实合作,鼓励三国企业在基础设施、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以及新业态等领域发挥互补优势,尝试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

地区和平与安全治理合作

面对东北亚局势及朝核问题,需要作为利益攸关方的中日韩凝聚共识,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建设性作用。尽管朝鲜半岛局势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但是无核化和经济制裁等相关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方强调,要继续致力于通过政治、外交方式解决半岛问题,致力于实现半岛无核化和东北亚地区的长治久安。《中日韩合作未来十年展望》中还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十年三边在此议题上的合作总体规划和主导方向,从长远角度和战略高度规划三国合作,打造和平友好、互利共赢、引领未来的合作模式,使中日韩合作成为东亚和平稳定与地区合作的稳固平台以及促进世界发展繁荣的重要力量。

三国合作新模式助力中国国家治理优化与升级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以下三大重点领域加强合作,不仅有利于深化中日韩三国合作、推动区域发展,还有助于中国国家治理的优化与升级。

制度、规则治理合作与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经济,加强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接轨,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正式生效。中国要实现稳定的可持续增长,还需要继续完善营商环境,这包括放宽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政策实效及改变执法地区差,实现贸易投资环境与国际规则接轨,进一步解决产能过剩及债务过剩问题等。

中日韩第八次领导人会议再次明确,要进一步加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扩大现代服务业合作。同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等协议一旦签署,将有助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及营商环境改善,加强与国际经贸规则接轨,实际上这涉及中国国内的治理机制结构的根本变革。此外,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规则制度型开放,重点是促进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与国际高标准规则衔接并实现现代化。从社会发展历史进程来看,科技创新和工业化进程提速需要国内治理机制的有效升级和现代化。

社会治理创新合作,构筑智能高质量社会

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还通过了《中日韩积极健康老龄化合作联合宣言》,强调要通过合作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挑战。实际上,作为其中双边试验的先行先试,经过七年谈判协商的中日社会保障协定已于2019年9月生效,为有效维护中日两国在对方国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减轻双方企业和人员的社保缴费负担,进一步便利两国经贸和人员往来奠定坚实基础。

少子老龄化问题是中日韩三国共同面临的课题,中国更是“未富先老”。如何能够在保障社会稳定的同时,让社会吸收化解这些深刻变化是一个巨大的课题。建设智慧型社会,是解决该问题的途径之一。同时,也需在社会体系层面进行深度改革,例如逐步构建起包括卫生健康、医疗护理等在内的全面社会保障体制等。三国面临相似的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再加上地理接近、人文相通,日韩在这方面具有先行知识与经验,因此,三国在推进高质量社会建设方面无疑具有携手合作的良好空间和前景。

产业及科技创新合作

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引领下,世界经济发展正进入新旧动能转换的全新阶段,其走向和格局将深刻影响中国未来发展和民族复兴之路。中国必须让自己的尖端制造业和科技创新迈上历史新高度。一个“创新主义的中国”才有前途,这需要与日韩形成创新伙伴关系,分享创新成果,提升“创新治理”能力。

2020年是“中日韩科技创新合作年”,三国将进一步提升创新合作水平,共同打造新增长点。《中日韩合作未来十年展望》中提出三国共同引领科技革命,推进科技创新合作。日韩都是二战后成功实现工业化和经济转型的国家,创新发展是其成功关键之一。目前,中国也正在进行创新引领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在5G、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及跨境电商等引领数字经济的关键技术领域,已是世界的引领者。除了技术,中日韩在资金和市场方面也各具优势,经济互补性强。三国的创新合作,利于打造新产业和新业态,推动经济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合作“抗疫”与三国“治理共同体”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恰恰反映了中日韩高度相互依存的现实,进一步加深了三国对强化命运共同体的体认,印证了三方需要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来加强东亚公共卫生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实际上,中日韩以及其他东亚国家的相互合作与一体化,很多都是在经过危机与挑战加深了相互理解和认同后才加速发展的。

中日韩三国经济与人员联系十分紧密,再加上新冠病毒传染性较强,所以很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中日韩采取了不同的方法来应对疫情,尤其日本率先对中国“抗疫”提供宝贵支持和帮助,其中令人关注的是中日之间的良性互动。日本各界热情地向中国提供大量防疫物资,并附以古诗词,中国外交部专门对日本各界的善意表达赞赏和谢意,王毅外长表示“疫情面前,中日是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当日韩疫情开始告急之时,中国同样没有“缺席”,三国民众和社会各界对相互风雨同舟之举高度关注和赞赏。中日韩相互驰援、守望相助,“山川异域、风月同天”成为疫情下三国同呼吸共命运的真实写照。

目前,三国正积极完善并强化卫生防疫沟通协调应急机制,密切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药物疫苗研发等领域合作,并积极探讨在多边框架下加强国际公共卫生合作。并且,三国还将共同寻找预防措施来努力减少第二波感染与传播的风险,切实维护好本地区公共卫生安全。总之,三国卫生健康领域合作范围广泛、方兴未艾,将医疗卫生、应急管理、社会治理纳入到新关系合作范畴,对于进一步凝聚共识、维护本地区非传统安全利益、创造东北亚发展新机遇意义重大。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对中日韩经济均造成较大冲击,三国进出口贸易大受影响,第一季度经济均为负增长,尤其疫情蔓延和奥运延期使得日本经济遭到了多重重创。三国可考虑为经济复苏制定一个“退出战略”,首先是何时以及如何取消对旅行及游客的限制,同时尽可能多地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尽快恢复供应链。鉴于以往教训,三国也应为应对潜在的金融风险预做准备,如国际流动性短缺和汇率波动等,日韩和中韩之间则可恢复或扩大货币互换安排。当前,为应对迫在眉睫的经济萧条和衰退,包括中日韩在内的诸多国家正诉诸规模宏大的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作为拥有巨大经济体量和地位的三国,可联手进行宏观财政金融政策协调,以确保区域经济平衡稳定。

从更大的视野来看,疫情对国际政治、世界格局的冲击力度不可小觑,“逆全球化”变局的苗头已然隐现。特朗普顽固坚持“美国第一”,欧盟持续分裂和无力化,中日韩在世界主要行为体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高,在继续推进全球化进程、多边合作及完善全球治理方面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中日韩合作“抗疫”将为三国扩大深化各领域合作提供新动能,也将为从非传统安全领域入手推动构建区域“治理共同体”发挥新作用。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责编:贺胜兰 / 王茂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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