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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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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光明经验”

——深圳市光明区“三不”一体推进机制建设的创新探索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0年6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山大学廉政治理与研究中心、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联合主办"'三不'一体推进制度建设与法治保障"在线研讨会,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山大学、暨南大学以及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党政干部围绕“三不”制度建设及其意义、“三不”制度建设的法治保障等问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开热烈研讨,系统总结其在保持高压态势“三不”一体推进的有益探索与积极成效,以期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巩固和推进我国反腐败斗争提供经验与启示。

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党和国家向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生态好,党内就会正气充盈;政治生态不好,党内就会邪气横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也彰显了我们党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意志和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不”一体推进机制的重要指示,为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直以来,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的要求,高度重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下简称:“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决策部署,在深圳市率先成立了“三不”一体推进办公室,同步成立本委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三不”一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在“三不”一体推进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行之有效的生动实践探索,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略与解决自身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积累了具有代表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2019年光明区全年实际立案177宗,移送司法14人,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方面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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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