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强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关键。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外商投资政策的改革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长期稳居发展中国家的首位。
今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正式落地实施,成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统一适用的新的基础性法律。它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了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不再实行审批、备案管理,即实行“非禁即入”。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为优化营商环境确实下定了决心、给足了力度。
从数据便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的营商环境改善显著。世界银行新近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的排名从上一年的第四十六位大幅升至第三十一位。并已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并不乐观,疫情持续、贸易保护、市场低迷、供应链割裂等问题依然严重,全球经济衰退不可避免。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我国利用外资形势明显回稳。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679.3亿美元,同比下降4%,其中,二季度增长5.1%,增速比一季度回升17.9个百分点。仅以1月为例,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达3485家,保持了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稳定趋好,外商投资法落地效果明显。
受新冠疫情影响,影响外商投资的不确定性仍然复杂严峻,实现全年稳外资目标任务仍然任重道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分别预测,今年全球经济将下降4.9%和5.2%;联合国贸发会议预计,今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将急剧减少40%。因此,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对比,中国取得现在的成绩都难能可贵。
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投资、发展、财产保护等各方面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已超过半年,这是中国外商投资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放宽市场准入、激发企业活力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首先,《外商投资法》的实施释放了中国扩大开放的强劲信号,对提振全球投资者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其中明确了对政府采购中的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原则等,将对提振外资在中国投资发挥积极作用。其次,《外商投资法》从法律上对市场准入与外资政策透明度等方面作出了大量细致的规定,明确了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高了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最后,在积极吸引外商的同时,外商投资法也会产生“鲇鱼效应”,倒逼国内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加速企业在“洗牌”机会中紧跟创新的步伐,进行转型升级,实现适者生存。
就在上个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第32号令和第33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传递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改革开放决心和信心。但从长远来看,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建设和改革将是一项长期和系统性的工程,还有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
如果要保持外商在中国市场持续活跃,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市场中的堵点、痛点,让外商投资吃下“定心丸”,使得他们对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安全感到足够放心。这也有助于加快我国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港口的开放,有利于推进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盘和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