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不看权与钱,“清”颇观政与商。近日,湖南省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的行为,划清政商交往的界限,明确领导干部为企业服务职责,强化纪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领导干部和企业家要尊重市场规律,秉承“亲清”二字交往原则,进一步互融互动互助,促进正常交往,方可“善为”“有为”,共同营造一个公道、正义、互助、发展、奋斗的大社会环境。
政商互融,贵在有度。“亲”顾名思义是感情深厚,关系密切之意,政商关系要进一步“亲”,而不是疏离,领导干部与企业家要辩证处理好“亲”的关系,在相互亲近中划清交往界限,把握“亲度”,互融互通,共同发展。政商关系古已有之,并不断演变,从重农抑商、压榨富商到富商垄断经济,再到私营经济和个体经营消失,最后支持鼓励民营企业,政商关系正朝着光明方向发展。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商业化的发展,官员与企业家的关系已密不可分,这就要求政商要相互亲近,互通有无,融通发展,才能共同推进国家社会民族的发展。政商互融,领导干部要顺应市场发展,掌握相关经济学知识,为经济主体服务,创造更多财富,惠及最大民生;企业家等经营主体也要适度主动“亲近”政府,提供更好的建议对策,全力支持地方发展。领导干部与企业家要相互配合,厘清职责,找准定位,亲而不密、亲而不贪、亲而不贿,心有戒尺,坚守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始终把握原则下、法律准则下的亲近度。
政商互动,重在善为。“清”本义是水清澈貌,引申为清白、纯洁、廉洁等,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不仅要亲密有度,而且交往要清清白白、干干净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政商关系的“清”重在领导干部要善为,不索要、不索取、不谋私,以公平公开服务的姿态助力企业发展,释放自主发展空间,企业家才能敞开心扉、放开手脚,全身心投入到企业创新发展中。
政商互助,成在有为。互助利于进步,有为成就富强。政商关系说到底是要相互帮助,发挥最大优势,相互服务,共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要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制定出台政商关系相关法律规则,营造风清气正、追赶争先、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民营企业家肩负重任,发展壮大自身的同时更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创造产品、为人民提供就业,帮助帮扶贫困群众,助力脱贫攻坚。在政商互助中,要严把纪律监督关,用好监督执纪标尺,建立领导干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防止“亲而不清”现象发生。政商关系既要如水与鱼,谁也离不开谁,又要防止“水至清则无鱼”,在互融、互动、互助中找到平衡点。
亲清固则关系坚。构建政商关系体系,要把握“亲”的度,做到“清”的善为,突出政企的有为,从根本上消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为企业家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为人民创造更好的创业就业机会。(作者:王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