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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技支撑和机制创新助推网格化治理智慧化

摘 要:当前基层治理网格化存在社会力量动员能力较弱、治理效能有待提升、治理效率较低、网格化治理的“智慧化”水平有待加强等问题。因此,需要从具体社区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推动数字转型;创新“社区为综、网格为治”的治理模式;理顺网格化治理过程中纵向部门间沟通的体制机制;建构基层网格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体系。

关键词:基层治理 网格化 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当前基层网格化治理的问题与不足

管控为主,社会力量动员能力较弱。从本质上说,当前的网格化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依靠政府的行政动员,将自上而下的控制链条延伸到更微观的社区。网格如何划分和管理?网格长和网格工作人员如何配置?网格工作的绩效如何评价?等等。这些基本上还是基层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的参与度低、覆盖面窄。这不仅大大降低了网格化治理的效率,同时也显著增加了治理成本,缺乏可持续性。

治理机制不科学,治理效能有待提升。一是网格的划分主要基于方便管理的角度,未能综合考虑社区情况差异,无法适应日益多元化的基层治理需求。二是治理链条长,处置机制不完善,降低了治理效率。三是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个别地方出现某些网格长为考核而考核,甚至出现为了完成考核而刻意制造问题并上报的个别现象。

网格治理主体能力不足,导致治理效率低。一方面,理想的基层网格应该成为“全科网格”,然而现实中的“全能社工”并不“全能”,在处理实际问题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现实中的网格工作人员在职业发展前景、工资收入、基本保障等方面,都与在编人员有着巨大差别,并且网格负责人在“条”上的晋升、转正渠道狭窄,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直接导致网格工作人员流动性加大,再加上目前基层网格工作人员普遍学历和职业能力偏低,发现、处理各类问题能力不足,很多治理隐患无法被及时发现,更遑论如何有效解决。

网格化治理的“智慧化”水平有待加强。一方面,基层政府开发的综合治理信息系统许多是从方便领导的角度设计的,甚至有部分平台是用来“看”的,缺乏实战应用能力。另一方面,各层级、各部门数据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多平台共存使基层网格工作人员疲于应付、且难以全面掌握。以杭州为例,市级层面搭建了“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同时区县层面搭建了“平安365”“智连线平台”等信息平台,但在社区内部还建立了数量繁多的微信群,网格工作人员需要在不同平台间来回切换、录入重复的数据,技术无法真正赋能。

完善基层网格治理的建议

加快数字转型,以科技为支撑实现智慧治理

数字技术是治理网格高效运转的核心动力,它的运用能让以往许多不可治理性问题变得有章可循、各方行动主体的治理能力得到强化、瞬间性的重要变化不再转瞬流逝,是“智慧治理”的基石。为了实现“智慧治理”,政府层面需要破除信息壁垒,实现各信息系统间的数据和功能互通,全面汇集社会治理相关数据,为社会治理的数据汇集和智能应用打下基础。如杭州市小河街道,运用现代科技破解“出店经营”难题,引入“云上网格”,形成了沿街商铺互相监督、社区指导监督的共治模式,并实现了“7分自治、2分管理、1分执法”的良好效果。以科技支撑的“互联网+”网格治理,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度、自治率和共治率,显著降低了管理成本。据统计,治理模式创新以来小河街道的路面巡查人员减少了45%,“出店经营”事件下降了74%,游商经营事件的发生量更是下降了92%。

然而,在享受技术发展带来的“治理红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潜在风险。一方面,不同行动主体在信息汲取和掌控能力之间有着巨大差异,这将会造成其彼此间的数字鸿沟越来越大,数据利用能力渐趋分化,因此,在不断强化科技支撑的基础上,更应保障弱势群体能够充分享受“智慧治理”的发展成果。另一方面,不能忽视信息数据采集汇总过程中的合法性问题和数据安全问题,需要清楚地界定基层综合信息指挥室(包括网格工作人员)可以采集到的信息的边界,以尽可能避免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的泄露。

创新“社区为综、网格为治”的治理模式

伴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不断深化,社区居民异质化程度越来越高,高度同质化的社区治理模式显然难以适应这一趋势,因此要鼓励社区因地制宜地开展创新活动。如宁波市戚家山街道创新了“1+1+N”的网格治理体系,即1名机关网格干部+1名社工网格员+N名网格骨干。在网格化治理的基础上,该街道细化深化网格规划,做大“N”自治圈,以40—50户为单位,每个网格内根据地域又划分了5—6个“微网格”,吸收党员、能人成为微网格治理骨干力量,夯实微网格基础。在治理过程中通过以“微网格”促进“微协商”,一般事项随商、随议、随解,重大事项共同议事解决,特定事项根据内容类别专题议事。戚家山街道创新的“社区—网格—微网格—户”四级基层治理模式有效促进了治理闭环的形成。

基层治理网格化不是造就一种静态的治理型态,而是多元主体在网格内的协同共治。“社区为综、网格为治”的治理模式,将相对异质的社区细分为同质化程度较高的“网格”,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社区治理情境。进一步地看,小河街道的案例说明,微网格与互联网可以一起组成公开的“微治理”情境,所有的社会治理问题都显现在一个完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一方面社区网格工作人员能够更有效地对接治理对象或相关部门,通过强大的网络舆论氛围,促使治理对象及时纠正自己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及时“报道”并解决问题,并形成治理记忆;另一方面社区居民能够主动参与到治理过程中,主动发现和解决社会问题,使得治理更加自主和多元。

提高网格化治理过程中各主体参与度

基层政府是基层治理中最主要的行动主体,但并不是机械的执行者,有着自身相对独立的利益诉求,过度的自主性很有可能导致治理活动偏离常规轨道而不受控制,但是过度的限制与制约又有可能矫枉过正,带来治理僵化的危险。因此,在控制与自主的“钟摆式”运动中,保留最低限度的基层自主性或许是缓解二者张力的可行方案,同时也有必要建立各项清单制度,明责定权。

如今,基层治理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加依赖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级政府应更多地赋权基层、赋权社区、赋权社会,尽可能提供各类资源,创造条件,激励社会力量融入到网格化治理体系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此外,在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既要颂扬社会力量的志愿精神,也要重视他们应有的物质和非物质的回报。

建构基层网格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体系

当前基层网格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而一支稳定的、有着良好职业素养的网格工作队伍是基层网格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破解网格治理主体能力不足的难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方面,要建立网格工作人员的职业晋升通道,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依据网格工作人员(主要是网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从业时间和业绩建立一个职级晋升体系,职级与待遇挂钩,或者制定一个基于工作年限的工资增长方案;二是给予优秀的专职网格工作人员更多进入体制内的机会;三是对于网格中的志愿力量,应根据其参与时间和参与程度制定一个层次递进的“荣誉称号”奖励体系。如新加坡就制定了完备的职业晋升体系和不断递进的荣誉奖励方案,从长期服务奖章、公共服务奖章直到公共服务勋章。通过这些政策让广大专职网格工作人员“有盼头”、网格志愿力量“有奔头”,从而大大提高网格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

另一方面,要加强网格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职业能力。“全科网格”需要能力全面的网格工作人员,当前的网格工作队伍难以完全胜任这样的治理要求,因此,建立一个网格工作人员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

责编:王茂磊 / 贺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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