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针对成为执政党的新情况,中国共产党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社会变革,使得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国家的领导者,成为执掌全国政权的党,这使得其取得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更好条件,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更多方便。但是,这一历史地位的转变也使得中国共产党面临历史性的考验,即在执政条件下,一些党员干部有了权力,可以利用国家政权调动物质资源。他们如果没有正确的认识,就有可能被权力腐蚀,甚至走上堕落之路。中国共产党十分清楚地认识到其中存在的挑战和风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郑重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这样的理念下,针对成为执政党的新情况,中国共产党围绕着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形成、践行了如下重要原则。
一是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认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这个理念,必须首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建立和形成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根据这样的理念和原则,从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与此同时,我国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探索实行基层民主制度,以保障中国人民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是引导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摆脱贫穷生活,逐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十分明确的任务。为了解决这个关系人民利益的最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进行了艰难探索,形成了带领中国人民奔向幸福美好生活的正确路径。中国共产党人坚定认为中国人民要过上富裕幸福的新生活,就必须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必须废除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封建土地制度,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制度。为此,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伟大社会变革,形成了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引导广大农民走合作化、集体化道路,并通过对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制度,从根本上废除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
三是带领群众进行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社会主义。在国家一穷二白、帝国主义外部封锁、苏联背信弃义的艰难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动员组织亿万中国人民坚定地进行热火朝天、日新月异的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翻身解放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焕发出极大的建设积极性,中国大地到处是火热的劳动和创造。中国人民以勤劳勇敢开创自己的美好生活,在短时间里就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农业、工业、国防、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努力防止干部腐化变质,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本色。为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艰难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有着深远意义和战略作用的理念和原则。比如,毛泽东同志反复强调要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并希望通过对党员干部经常的教育活动整党整风,解决干部队伍中的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中国共产党反复强调领导干部不要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而要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强调坚决反对干部生活待遇特殊化,并发动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努力保证党员干部永远保持普通劳动人民的本色,永远做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一心一意促发展,把发展确定为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主题,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改革再到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进行改革开放的最深刻、最基础原因,就是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中国改革开放40余年的实践进程,实际上就是通过经济体制为主的全面改革使中国人民获得更美好生活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围绕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这个理念,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原则、制度和政策。
一是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执政条件下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首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代表中国人民的最根本利益要求,必须有利于中国人民获得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和重新确定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决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中国共产党一心一意促发展,把发展确定为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主题。改革开放以来,党制定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都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促进经济建设与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发展成果。我国从落后的农业大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第一大制造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从根本上摆脱了贫穷落后的面貌,正在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主题,是执政条件下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选择与实现路径。可以说,这一路线确保了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与原则的真正落实。
二是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确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国共产党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既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人民群众权益和人民主人地位实现的保证。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一系列制度建设,形成了从根本上保障中国人民权力、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健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各方面的基层民主制度(如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医院等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的科学运转、作用发挥,将中国人民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使中国人民实现了对国家社会生活的管理、对关系自己生活与权益各方面事务的管理,是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与原则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体现。
三是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监督体系建设。实现人民利益,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因此,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果断建议在宪法中取消“四大”的规定,强调要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使整个社会生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几十年来,我国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执行机制,保证了中国人民的民主权利(这也是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必然要求)。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各方面的监督制度。广大人民群众依靠这些制度监督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监督各级领导机关,监督各方面政策的实施。可以说,监督制度和法治机制成为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把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四是明确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标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过程中,如何才能始终体现和实现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如何才能使党的全部工作成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践载体,需要明确党在推进伟大事业实践中的标准。对此,邓小平同志做了深刻的、科学的回答:“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是全党想事情、做工作对不对好不好的基本尺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正是按照这样的标准制定、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确定改革任务,开展各方面工作,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过程成为中国人民利益、愿望、要求不断实现的过程,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与原则不断落实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