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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养老如何才能做到共享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共享养老或成为养老发展的新趋势。当前,共享养老主要分为“共享住房”“共享时间”以及“共享子女”三种模式,不同模式都具有独有特性,但也面临着发展困境。要牢牢抓住“共享”核心价值,进行不断优化和完善,推动共享养老高质量健康发展,努力为我国养老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关键词】共享养老  共享住房  共享时间  共享子女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当前,共享经济成为一种风尚,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已经将共享经济推至风口浪尖。共享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也将顺应共享经济浪潮,将互联网科技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能够破解养老产业发展困局,克服现有共享养老的种种不足。

共享养老成为一种新趋势

共享养老是指通过第三方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将闲置的养老资源重新分配,以提高养老质量和养老效率,破解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危机的服务形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人超过2.5亿人,占比18.1%。同时,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年递增超过3%,预计到2050年将增加至4.3亿人,并呈现出“未富先老”态势,养老将面临巨大压力。当前,我国养老困局已经显现,青年不仅要承担抚养子女的重任,更要履行赡养多位老人的义务,压力不言自明。对此,我国高度重视养老问题,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举措,积极鼓励养老事业发展,并探索将共享养老作为破解困局的重要手段,鼓励企业、网络平台尝试共享养老,并给予诸多政策、资金扶持待遇。

共享养老已经成为当下及未来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其核心要素包括养老需求方、供给方以及中介服务平台等。从养老需求方来看,严重老龄化社会环境下,养老需求旺盛,诸多老龄人口希望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乐于尝试各类养老服务,既希望减少子女压力,又希望能够安度晚年。从养老供给方来看,目前全国养老机构3万余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突破4万大关,但养老床位明显不足,每千人仅拥有30个床位,不少老人面临“老无可养”的尴尬窘境。同时,目前养老产业从业者不足100万人,至少还需1000万人加入到养老从业队伍,才能满足当下的养老服务需求。从中介服务平台来看,养老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混乱,鱼龙混杂现象严重,除一线、二线城市已经形成初步共享养老格局之外,三线、四线、五线城市共享养老发展缓慢,即便拥有养老中介服务平台,普遍也规模较小、信用度不高,难以得到需求方的认可。但是,面对我国庞大的老龄化需求市场以及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共享养老将成为未来养老产业的新趋势,倘若能够把握机遇,成功调动闲置养老资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共享养老未来可期。

共享养老现行模式及存在的不足

当前,我国诸多地区已经开始推行共享养老模式,并在方法选择上略有不同,主要分为“共享住房”模式、“共享时间”模式以及“共享子女”模式,三者在不同区域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暂时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亟待予以完善。

首先是“共享住房”模式。“共享住房”模式是典型利用老龄人口的闲置资源兑换养老服务,该模式极为适合一线城市,老龄人口普遍具有住房条件,并且房屋在租赁市场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青年人普遍面临租房压力。由青年和老人共同生活,老龄人口减免青年房租,青年人口负责照顾老人,既满足了老龄人口的养老服务需求,又缓解了青年群体的租房压力。但是,“共享住房”模式也面临着诸多诟病,鉴于老人和青年之间协议并不规范,对养老服务的标准难以界定,普遍存在老龄人口反映青年群体照顾不周,难以寻求到合适人选,致使“共享住房”模式面临较长的磨合期,严重影响养老服务质量。

其次是“共享时间”模式。“共享时间”模式又称之为“时间银行”,主要是鼓励低龄老人在力所能及范围之内,依照社区要求参与志愿者服务,将志愿者服务时间存进“时间银行”,一旦遭遇养老困难,即可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兑换养老时间,利用“时间储蓄”解决养老难题。该模式在域外已经取得初步成功,我国诸多城市社区也开始引入“共享时间”养老模式,既减轻了政府养老服务财政压力,也激发了志愿者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但是,由于“共享时间”养老模式推广范围局限、参与人数不多,容易出现“延时兑换”现象。同时,“共享时间”养老模式也存在志愿者服务质量与享受养老服务质量不对等现象,尤其是难以在不同区域内共享时间,导致志愿者“时间储蓄”浪费现象严重。

最后是“共享子女”模式。“共享子女”模式是一种较为全新的养老模式,其最初是指在同一个社区内由多名子女轮流照顾彼此的老人,希望通过此种方式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但随后发现子女照顾的局限性较强,开始将“子女”引申为志愿者,一旦将外延扩展,就又回到了志愿者参与养老的传统模式之上,养老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依然无法保障。同时,也存在部分地区打着“共享子女”的旗号,以购买服务解决养老难题,养老纠纷更为严重。倘若“共享子女”中涉及购买服务,那么“共享子女”模式也就失去了核心价值,倘若坚持真实的子女照顾,又将面临人员不足的尴尬境地,难以在广泛的区域内推广。

共享养老要牢牢把握“共享”核心价值

一是促进“共享住房”模式标准化发展。“共享住房”模式是我国养老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鼓励青年利用照顾老人方式减轻住房压力,在一线城市、二线城市具有市场前景,核心难题就是服务质量和服务方式并未得到认可。此时,政府、第三方中介平台可以为供需双方提供最优匹配方案,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共享住房”标准流程,明确老人和青年群体的权利及义务,要求老人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宿环境,青年更要履行标准化的养老服务。同时,第三方服务平台应优化在线匹配机制,加强供需双方的审核,构建房东与青年双向评价机制,为双方选择提供参考标准。此外,第三方平台还应设立投诉举报机制,允许房东和青年登录平台进行投诉,并对投诉内容认真核实,一旦发现任何一方存在违规行为,应予以警告,严重者纳入“共享住房”黑名单。

二是推动“共享时间”模式全域化发展。“共享时间”模式在域外已经得到了成功验证,是一种具有创新性、公平性的养老模式,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区已经开始推行,并且得到了老龄群体的认可。但“共享时间”模式最大障碍就是“时间银行”储存和使用区域受限,不同区域之间难以形成互通互连。此时,应该肯定“共享时间”模式对于养老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支持和鼓励更多地方的社区推动“共享时间”养老模式,允许不同区域之间“时间银行”异地“储蓄”和“支出”,为志愿者服务和接受养老服务创造更便利的条件。同时,社会、媒体、第三方平台等也要加强“共享时间”养老模式的全域推广,吸引更多低龄老人参与“共享时间”,不断夯实志愿者服务队伍。此外,政府也要设立“共享时间”养老服务监管机构,确保“共享时间”记录准确,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将“共享时间”模式打造成为全域养老模式。

三是确保“共享子女”模式精益化发展。不同于“共享时间”养老模式,“共享子女”本就应局限在小范围之内,以提供精益化的养老服务为主。“共享子女”应局限于社区之内,遵循就近原则,在照顾自己老人之余,轮流兼顾周围邻居老人,减轻子女养老压力。但“共享子女”最大问题就是养老服务质量不一,容易引发养老矛盾。事实上,“共享子女”养老模式不应着力于扩大规模,反而应对规模进行限制,普遍以3-5家为最优,借助于熟人社会确保养老服务质量,也不会给子女轮换照顾增加过重负担。“共享子女”养老模式应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力量,由社区负责协调邻里养老资源分配,并承担资源分配与纠纷调解义务,减少“共享子女”模式养老争议,促进该模式精益化发展。

(作者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吕子苑:《共享经济视角下我国“时间银行”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对策研究》,《现代管理科学》,2019年第11期。

②易艳阳、周沛:《“共享养老”:社区居家养老产业创新发展路径》,《理论月刊》,2020年第3期。

③黄碧丹:《共享养老模式应用研究——以泉州市养老共享平台为例》,《经营与管理》,2020年第8期。

责编/于洪清    美编/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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