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区志愿服务事业作为基层社区治理的基础构成内容,在基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开始逐步显现,并且正日益成为现代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当前,我国社区志愿服务存在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对此,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机制,对社区志愿者实行专业化分类,并对志愿服务实行项目化运作,以提升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质量。
【关键词】社区志愿服务 社会治理 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社区治理作为我国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而社区志愿者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践行者,正逐步在社区治理,尤其是在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盲区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的重要意义
社区志愿服务事业作为基层社区治理的基础构成内容,其在基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开始逐步显现,并日益成为现代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打造与新时代发展要求相符的社区治理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对我国的城乡社区治理的基本方向进行了总体规划。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通过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社区治理,打造现代化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的治理水平、治理能力已然成为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而其中的“志愿服务”事业既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内容构成。
社区志愿服务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其他基层治理手段所无法替代的。首先,从服务对象来看,社区志愿者服务的首要对象是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它在很大的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所提供的社会公共福利的部分缺失和不平衡性。其次,从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来看,社区服务事业无疑有助于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系。通过志愿服务的方式促进动员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到基层社区治理事务和社区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来,从而提高其在处理社会事务的社会参与度,进而达到提高基层居民的社区自治能力、完善社区自治体系的目标。最后,从社区志愿服务的社会效应来看,社区志愿者在服务社区的过程中,志愿者的行为不仅能够使帮扶群体所遇困境得到缓解,同时志愿者在这一过程中也获得了自身情感上的满足。所以,就社区志愿服务的社会效益而言,既能够促进社会正能量的传播,又能够在提高社会凝聚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社区志愿服务相关制度及服务过程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社区志愿服务主要在志愿者选拔制度、部分法律制度、评估制度体系等几个方面存在问题:一是社区志愿者选拔制度不够完善。我国的社区志愿者的选拔并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考核标准和考核体系,社区志愿组织在进行志愿者的选拔时对社区志愿者的思想动机、基础能力等情况缺乏细致了解,导致社区志愿者自身素质、专业水平良莠不齐。二是社区志愿者相关权益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我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缺少全国性法律法规指导,社区志愿者的基本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同时,管理制度的缺位导致志愿行动机制体制缺乏第三方监督和服务活动的前后一致性。法律制度的缺位导致志愿者服务活动无法深入推进,而且会间接制约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长足发展。三是社区志愿者评估制度体系欠缺。首先,当前的志愿者绩效考评标准已经难以适应和满足志愿服务多样化的需要。从现行的志愿服务评价标准体系来看,对志愿者的工作评价过于感性模糊,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这就导致无法对志愿者的绩效考评做到科学合理。其次,现行的评价标准也无法将服务主体及服务对象的差异纳入其评价范围之内。除此之外,评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权力的主体较为单一。志愿服务最重要的参与者是志愿者和服务对象,在这一过程如果忽视双主体的现实诉求,势必会导致政策、制度制定的失位偏移,从而无法满足基层志愿服务的真正需求。
社区志愿服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行政色彩过于浓厚。多数城乡、社区等基层志愿服务的工作推进主体是政府相关部门,公益性的志愿服务发展为政府性的公共服务。政府部门的过度介入不仅承担了众多属于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事务,而且导致志愿服务组织失去了基本的自主性和公共性。同时,行政色彩过于浓厚的志愿服务也无法做到深入一线满足弱势群体的真正诉求。二是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缺乏实用性。我国社区志愿服务事业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志愿服务项目体系,社区志愿服务在项目选择上往往只注重帮扶类基础工程,服务项目十分单一;加之社区文化的限制和企业参与度较低,项目经费也无法得到保障,导致实际服务流于形式。此外,一些社区志愿服务忽视了社区居民的真正需求,造成服务结果和服务目标的现实差距较大,导致资源浪费。
提升社区志愿服务质量的建议
第一,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机制,实行制度化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是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者队伍素质,以及提高社区志愿服务质量的基础和关键。首先,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委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应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及组织的日常工作日程。在保证党委领导的前提下,转变政府职能,主动将社会公共治理领域的部分权力下放给相关社会组织,从而强化社区的自我治理能力。其次,建立和完善社区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社区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制度,不仅能够合理制定志愿者在选拔过程中的准入门槛,而且持续稳定的培训也能够保证志愿者服务的专业水平。最后,建立和完善志愿者利益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志愿服务虽然是一种公益性行为,但是作为组织者和发起者,相关政府部门要重视考虑志愿者的合法身份,以及在实际服务过程中面临的一些突发问题,从立法的高度来满足志愿者的合理需求。
第二,对社区志愿者实行专业化分类。对社区志愿者实行专业化分类、完善相关的志愿服务体系是提升我国基层社区志愿服务质量的前提。可以根据不同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结合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和专业特长,构建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队伍,实现精准化服务。具体来说,从我国现有的志愿者构成类型来看,主要有基层党员、进步青年组成的一般志愿者服务队伍;熟悉相关法律、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受过通识教育、知识较为丰富的科普志愿者服务队伍;以及其他治安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医疗志愿者服务队伍,等等。
第三,对志愿服务实行项目化运作。项目化运作是提升社区志愿服务质量关键举措。从当前我国社区一般服务项目的现状来看,其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缺乏基本的规范性。实行志愿服务的项目化运作,就是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了解社区弱势群体根本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全社会发布项目,筛选出价值性高、公益性强的志愿服务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助方和社区居委会需对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联合督导,组织相关专家学者以专题调研、走访研讨的方式进行相关指导。在项目验收阶段,政府相关部门和项目资助方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评估:评估验收合格的项目,批准其结项;不合格者,则要追究其相关连带责任。
(作者分别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吉林大学—新疆医科大学“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国际智库”联合课题“环境正义视角下“一带一路”沿线后发展国家生态问题研究”与吉林大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一根本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20MYB023)的阶段性成果】
责编/韩拓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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