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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协定开启中欧经贸合作新航程

9月14日,中国与欧盟和德国举行三方领导人峰会。此次峰会期间,中欧之间除了夯实各领域合作共识,为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数字经济、气候变化等领域合作注入更强政治引领力量外,双方在产品地理标志域达成一项重要双边协议。在领导人视频会晤同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德国驻华大使葛策、欧盟驻华大使郁白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简称《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标志着中欧在农产品领域进入相互尊重、规则相通的时代。

地理标志作用巨大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规定,地理标志是一种标明来自特定地理来源的记号,将商品名称及其产地挂钩。对于某些农产品或工艺品而言,其商品品质往往基于某一特定产区受气候、土壤、传统文化及特殊工艺的影响,其命名和品牌代表着该产地产品的独特品质、声誉或特征。这一标志一般由地名或传统名称构成,用在那些主要因产品生产的地理环境而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或特征的产品上。如果地理标志不加以保护,未经授权的生产者往往会“李鬼充李逵”,以地理标志的品牌和声望蒙骗消费者,侵害合法生产者和消费者两方面利益,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也将受到损害。同时,随着双边地理标志协议的签署,协议双方生产商在对方市场都会收获更高的经济效益,欧盟委员会曾发布一项研究表明,具有受保护名称的产品售价平均将达到未认证产品的两倍。

欧洲是全球范围内对地理标志体系的最积极倡导者,1883年签署的《巴黎商标公约》即是构建注册地理标志相关国际规则的最早尝试。20世纪早期法国曾构建“原产地名称”制度,符合地理原产地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可以加盖政府发行的邮票,来作为产品原产地和标准的官方证明。1958年的《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中对地理标志问题提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而欧盟随着其自身内部共同市场的建设,构建地方著名产品的地理名称保护制度成为各成员国特别是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食品生产大国强国的共同诉求。在此背景下,欧盟于1992年通过了关于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条例。2013年,欧盟实施的《关于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规划条例》,将地理标志保护作为欧盟的质量政策,缩短了审查程序,提升了保护水平,明确了监管体系建设和要求。在国际层面上,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设定了对成员国地理标志保护的基本标准,而欧盟则希望将进行更大改革,将保护范围从葡萄酒和烈酒扩大到所有产品。

我国不断推进与国际经贸规则和知识产权体系对接靠拢。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了地理标志概念,建立起原产地标记制度。1999年8月,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将相关保护措施同时运用到国外贸易中来。2005年7月,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明确地理标志产品定义为“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在法律框架的不断成熟下,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种类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6月底共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5个。地理标志制度也在国际层面保护了我国厂商的利益,比如绍兴黄酒受益于此,其品牌和份额在亚洲国家不断提高。

地理标志协定推动中欧贸易合作

对于中国和欧盟双方而言,特殊地理产区的农产品等货物都具有广泛的利益。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全方面扩大,中国传统文化、饮食风格等在全球的知名度和认可度逐步上升,许多外国友人对西湖龙井、郫县豆瓣、山西陈醋、四川蜀锦等都颇为了解,既是中国文化和软实力在世界上的重要名片,也是海外华人对故土的寄托,以及国外民众品尝中国风味、了解中华文明的窗口。这些地方特色产品承载着几千年的传承和匠心,凝结了中华先祖的智慧,它们的品牌与声望理应得到制度性的保护。而对于欧盟而言,自欧洲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构建以来,维护欧洲农食产品的出口利益就成为欧洲对外贸易的重要政策领域。事实上,欧洲作为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其地方特色农食产品也有着悠久的历史、独特的工艺和闻名的声誉,其背后代表着实际的商业利益和民众的社会文化认同。事实上,地理标志认证曾成为欧盟对外自贸协定谈判中的重要因素,比如2016年批准的欧盟和加拿大《综合经济与贸易协定》中,欧洲很多民众担心菲达奶酪等地方特色产品因加拿大厂商的仿冒而遭遇冲击,而在2018年通过的欧盟与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则含有详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款。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于2011年启动,共历时8年,双方于2019年底宣布结束谈判。此次签署的协议中,中国和欧盟两地各100种受到地理标志保护的地方名产被纳入保护范围,而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未来会再将双方各175种地理标志产品加入到保护框架之中。《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订,标志着中欧经贸关系将在深化合作、互利共赢的道路上继续前行。今年是中国与欧盟建立外交关系的45周年,可以说中欧关系是与中国改革开放的整个历程、欧盟发展壮大深化以及近几十年经济全球化不断演进相伴相随,中欧经贸关系也从几乎忽略不计成长为全球最重要的双边经贸关系,2019年中国与欧盟27国货物贸易总额达6188亿美元,2020年1—7月中国取代美国成为欧盟最大货物贸易伙伴,这些成绩的背后显示了中国和欧盟经济上的依赖性和获得感。随着中欧经贸关系的深化,双方也在思考如何使其更具可持续性和开放性,《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则展示了中方有序有规扩大开放,先行做出保护欧方在华商业利益的诚意。2019年欧盟对华农产品和食品销售额达到145亿欧元,对华贸易顺差达91.6亿欧元,中国已经成为欧盟第三大农产品和食品市场,仅次于美国和英国,而2009年中国对欧农产品和食品还是贸易顺差。这种趋势反映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民众对于国外优质农食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法国红酒、西班牙火腿、波兰牛奶等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受欢迎程度逐渐上升,几乎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将扩大对华农产品和食品出口作为对华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署,显示了中国愿进一步对欧盟企业敞开大门,欢迎其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所带来的红利,同时以基于双方认同的规则来保护欧洲产品在中国市场的知名度、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中国逐步完善知识产权等制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切实努力。

展望未来,中国和欧盟双方出于彼此经济复苏的巨大需求以及引领世界经济走出疫情危机的共同责任,将共同推动中欧经贸关系的深化和平衡发展。对于中国而言,需要加紧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深入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欧盟则将绿色化和数字化作为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两大驱动力,同时支持构建开放公平的国际贸易秩序。因此,中欧双方深化经贸关系乃至引领全球经济复苏的共同空间十分深厚,《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不仅是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也为今后深化合作增强了互信和基础。此次峰会期间,中欧双方领导人共同确认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实现年内完成谈判目标的意愿,并且提出建立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和数字领域高层对话,打造中欧绿色合作伙伴、数字合作伙伴关系。在中国深化国内市场、扩大高水平开放的进程,是展望百年变局和疫情乱局背景下育新机、开新局的主动作为,欧盟也将是这一进程的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开放的精神,将扩大市场准入、保护合法利益、实现双向对接以制度构建的形式不断确立,同时引领全球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的正途压过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的逆风,推动中欧经贸合作新航程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