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脱贫攻坚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阶段,如何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真脱贫、脱真贫、不返贫,全国上下高度关注。湖北省保康县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解决“三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稳定脱贫与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针对重点问题统筹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关键词】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 工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脱贫攻坚到了一鼓作气、决战决胜的关键节点。如何巩固脱贫成果,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乡村振兴?笔者对此进行研究,并深入到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进行了实证调查和社会实践。笔者认为保康县脱贫攻坚工作比较扎实,成绩显著,但下一步稳定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应尽早制定应对之策。
解决“三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是国家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重点县,也是湖北第二大市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全县辖11个乡镇、257个村、19个社区,总人口26.9万,其中贫困村65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保康县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取得了良好成效。贫困县退出先后通过市级初审验收和省级核查验收,其中2019年4月省政府发文批准其“整县摘帽”。2019年7月,保康县代表湖北省接受2018年度贫困县退出国家抽查,抽查结果反馈:综合贫困发生率为0.12%,脱贫人口错退率、漏评率均为0,群众认可度达98.55%,体现了较高的脱贫水平和质量。2019年底动态调整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886户83037人,贫困发生率降到0.06%。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952元。全县工作主要围绕“七个聚焦”展开。
第一,聚焦“三落实”,压紧压实攻坚责任。保康县坚持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军事化管理,成立了全县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第一指挥长,县长任指挥长。全面落实“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县委书记已遍访全县65个贫困村,11个乡镇党委书记遍访辖区内贫困户的比例达到了95%以上,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辖区内贫困户达到100%。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驻村工作队,保持驻村帮扶和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驻村工作队坚持“五天四夜”全脱产驻村。
第二,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解决突出问题。“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康县始终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对全县所有农户进行地毯式摸排,逐村逐户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逐户逐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全县农户均有换季衣物,粮食充足,能吃上肉、蛋等营养品,吃穿不愁,“三保障”的所有问题也已基本解决。其中在住房安全方面,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从2010年起接手重建改造了累计13097户危房,解决了5万人的住房安全问题。同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2043户34284人。在义务教育方面,通过国家保障、社会救助、助学贷款三种方式进行教育保障,确定保障对象来源层层上报,把助学资金发到专门的卡上防止盗用,加强义务教育法宣传,义务教育巩固率不断提升。在基本医疗方面,采取应保尽保原则,在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个方面做好保障,对孤儿、残疾人医疗保障进行全额补贴,其他贫困户差额补贴。做好贫困户身份标识,加强信息共享,一人一档,逐人核实。近四年来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一直维持在100%。
第三,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攻克深度贫困堡垒。一是保持深度贫困县资金投入只增不减。2019年,全县共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4146万元,同比增长40.99%;省、市专项资金10883.3万元,同比增长142.78%;安排县本级财政资金6509.05万元,同比增长0.04%,用于支持全县产业发展、安全饮水等11大类,488个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对贫困村的攻坚力度。把贫困村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和支持。2019年对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34万元,实施扶贫项目104个。三是聚焦深度贫困人口。重点关注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户、重病户和遇突发特殊情况家庭困难户等深度贫困人口,加大关爱帮扶力度。从2019年4月份起,农村低保在发放基本救助金的基础上人均增资30元,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重点救助,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2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对符合享受政策对象足额发放电价、物价补贴,全年累计发放临时补助补贴资金493.7万元。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救助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175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3万元。
第四,聚焦“四个不摘”,保持攻坚力度不减。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保持乡镇党政正职、分管扶贫的领导干部稳定。坚持摘帽不摘政策。保持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扶贫、生态扶贫、就业创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等各项政策不变并精准落实。坚持摘帽不摘帮扶。继续实行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战时机制、县领导联镇包村机制、党员干部包保责任机制、“五天四夜”驻村工作制度。针对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减少对驻村工作带来的压力,优化调整全县驻村工作队,保持所有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和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坚持摘帽不摘监管。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年度贫困人口脱贫验收、驻村工作队交叉检查、脱贫人口“回头看”及“两摸底一核准”等工作。
第五,聚焦脱贫质量,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大力实施主导产业、饮水安全、住房安全及人居环境、兜底保障、教育资助、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农村交通、就业创业、电商扶贫、网络通信、“三留守”关爱和抓党建促脱贫等“十三大巩固提升工程”,各相关单位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坚持把巩固提升工程与乡村振兴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第六,聚焦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清零销号。在全面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4大类14项26个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结合实际,主动认领全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15个,省委常委班子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20个,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45个,国家脱贫攻坚督查反馈的问题3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7个,各级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70个,各级党委政府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12个,各类专项审计反馈的问题9个,实行统筹推进、一体化整改,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已建立长效机制。
第七,聚焦作风改进,开展常态化督查问责。保持强有力的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作风。开展随机暗访督查。采取“三不两直”工作方式,即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接进村、直接入户,进行常态化暗访督查。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组织全县范围内的驻村工作队交叉检查,实现所有行政村检查全覆盖,力戒形式主义。全面减轻基层负担,将全县脱贫攻坚考核纳入年度综合实绩考核内容,不再单独开展对乡镇、县直部门的考核,扶贫考核注重平时日常工作,不要求过度留痕。严肃实行追责问责。其中2019年对扶贫领域37件问题线索,给予通报批评16人、诫勉谈话3人、警告7人、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其它处分8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如何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全面脱贫是全面小康的底线任务,也是乡村振兴的起点。如何实现稳定脱贫,即真脱贫、脱真贫、不返贫,全国上下高度关注。当前,断血性、失敏性、转移性返贫的风险值得重视。所谓断血性返贫,是指在物质配给一旦“断供”时,扶贫对象因为失去财富生产能力而返贫;失敏性返贫,是指扶贫对象对政策不再敏感或失去响应能力;转移性返贫,是指扶贫对象因为社会角色、身份、地域变化出现自我调适失败而返贫。例如,一些农民因搬迁而快速脱贫,但在身份转型过程中,由于不能适应新的角色和环境而重新陷入贫困,即原生贫困虽得到治理,但产生了新的次生贫困。
在调研中,通过保康县反映和调研组实地发现,影响稳定脱贫和顺利推进乡村振兴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的任务依然很重。一部分脱贫人口收入尚不稳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今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严重推迟,当地的扶贫车间和扶贫产业基地的生产形势也出现下滑,农户就业和经营收入增长面临严峻挑战。全县共摸排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1074人,两类人口占2014年贫困人口比例为1.29%,包括边缘户173户521人、脱贫监测户183户553人。二是乡村振兴的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各级投入很大,其中保康县仅去年整合各类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就超过了10亿元。这些资金一部分是上级转移支付,一部分是本级自筹和融资借贷,资金压力很大。三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工作上怎样实现有效衔接。目前,贫困地方把主要精力还是放在脱贫攻坚上,如何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群众稳定脱贫与压茬推进乡村振兴
明确巩固脱贫成果的有关顶层制度设计。巩固脱贫成果,是推进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条件。目前关于这个问题,中央层面已经有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围绕要求也陆续制定了一些方案,但总的看,相关政策措施仍需要不断完善,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和总平台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政策资金和机构职能等资源力量是否发生转移,转与不转,以及如何转,这些问题都需要考虑。现在,地方有庞大的扶贫队伍,每个村特别是贫困村都有扶贫工作队和扶贫“第一书记”,下一步这支队伍怎么办?乡村振兴是否要建立同样的工作机制和队伍?这些问题都需要研究,需要有明确的划分和承接。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和落实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更长的过程,涉及面也更加广泛,因此不能脱离巩固和稳定脱贫成果去谈乡村振兴,不能把二者割裂,更不能对立起来。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考虑如何巩固现有的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努力避免出现新的贫困问题,将此作为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要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检验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出现新的贫困问题的战略举措和重大保障。当前,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基础上,可尽快推动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重大行动、重点工程,建立高规格、常态化、有力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分阶段目标的实现。
优化扶贫政策,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在强调当前的扶贫政策要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的同时,也要研究部分政策的优化甚至退出问题。长期大范围和高强度的扶贫投入不可持续,也容易产生“等靠要”的思想。为此,可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财政、社会、金融等更加多元化的投入渠道,并完善激励考核机制。
(作者单位均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①王勤保:《决战脱贫攻坚战要防返贫》,《江西政协报》,2020年8月14日。
责编/银冰瑶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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