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宅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住宅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以及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等。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宅建设重要论述的指导下,我国住宅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确立了住房建设为人民的目标定位,逐步满足了部分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同时当前正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关键词】住宅建设 “房住不炒” 住有所居 【中图分类号】F299.23 【文献标识码】A
2013年10月29日,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一系列房地产业改革发展的战略举措,包括对房地产业的定位、房地产市场治理、住房制度建设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宅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住宅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
2012年11月15日,在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紧接着党中央就专题学习研究了住宅问题,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群众住房问题。”住房问题,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是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是大的民生问题。对于国家来说,住房问题又是发展问题,关乎经济发展,关乎改革成果与人民共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还存在着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决、保障性住房总体不足、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平衡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人口众多的住房刚性需求、政府改革措施有待完善以及住房市场管理不规范等。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为我们规划了住宅建设的路线图。党和政府全力实施这个路线图,才能把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成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明确“房住不炒”的定位,是对片面强调住房商品化观点的修正。住房是居住功能定位和商品属性的统一,一方面,从目的来看,住房是消费品,是为了满足人民的居住需求,特别是其中的保障性住房,更是以政府为主提供的消费品;另一方面,从手段来看,住房是商品,要通过商品交换,最终实现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居住需求的目的,住房的价格既通过市场确定,但又不完全由市场决定,作为重要的民生产品,政府要适当调控住房商品的价格,防止其畸形走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两限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等。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为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第一,要处理好四大关系,即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第二,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第三,要完善住房支持政策、土地政策以及财政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措施,并积极探索建立非营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这就为住房长效机制建设明确了方向、提供了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总结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发展的成就与经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住房制度,提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一新的表述,强调了多主体参与,发挥多渠道的保障功能,增加了住房租赁建设这一制度导向,更有利于实现人民住有所居。
实现人民安居乐业
为了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党和国家进一步设计和完善了住房制度改革路线图,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
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这是政府对人民作出的承诺,要全力完成。”“十一五”期间,我国在解决了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基础上,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十三五”期间保障房建设重点转向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2015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各地方政府落实国务院部署,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并且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2000万套。经过“十二五”“十三五”十年的保障房建设,城乡住宅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为人民过上安居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范房地产市场。落实“房住不炒”的执政理念,需要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清理整顿房地产投资市场,国资委按照中央要求,将中央企业中非房地产主业企业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2010年国资委介绍中央企业中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家,要求另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地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要逐步减少经营房地产,国企和集体企业投资房地产业的企业数量也呈逐年递减趋势。这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规范了房地产投资市场。同时,2018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了民营和外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行为,为实现人民的安居目标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房地产业去库存。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经过2008年以来的大规模房地产投资、市场开发,2015年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一定的分化现象,一线城市房价高涨、住房供不应求,三、四线城市住房供过于求、房价下跌,出现大量商品房库存积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党中央做出了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从2016年起,重点实施“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其中去库存主要就是去房地产库存。中央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由村民转化为市民的群众提供住房;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促进库存商品房销售;实施控制房价上涨、优化金融环境等政策措施,逐步实现了房地产业去库存的目标。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更好地满足了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通过在农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满足了一部分农村贫困人口改善住房的愿望;通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为解决人民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了政策保障。这些举措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逐步实现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愿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宅建设重要论述的实践贡献
在马克思主义住宅建设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发展实践,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宅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住宅建设之路。
确立了住房建设为人民的目标定位。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其目标是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就是回归住房的居住本位。始终坚持住房的居住本位,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稳定长效发展的核心理念,符合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属性。
逐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十三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转向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信息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从2016-2019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分别为606万套、609万套、626万套以及316万套,2016年至2019年底,全国棚改开工2157万套,提前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确保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房地产投资大幅提高,城镇居民住房面积大大增加,基本解决了城镇住房短缺问题,人民群众居住需求实现不同程度满足。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978年全国住宅投资仅38亿元,占GDP比重为1.2%,到2018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12.0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9.46%;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32.3平方米。
构建了住房建设的长效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为中国住房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党和国家开始深层探索,整体设计,战略谋划,探索我国城市住房制度长效之策、治本之道。从产业定位、改革路径、发展机制等方面系统谋划。初步建立了“房住不炒”、回归居住本位以及保障房和商品房共同发展、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长效化体制机制。
商品房和保障房并建。根据我国的国情,我们坚持商品房和保障房并建的顶层设计。当前更要强调保障房建设,缓解住房刚需紧缺状况,平抑高房价。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了3600万套保障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民群众的住房刚需。
住房租赁和住房售购并举。深化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当前条件下,我国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一线城市,大力发展国有资本主导、多主体参与、房租低廉的住房租赁市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逐步转变人民群众愿购不愿租的居住观念,以相对低廉的房租扩大租房群体,也有利于人口流动。第二,逐步抑制高房价,国有资本主导建设廉租房,可以保证稳定的房源,优先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更多吸引青年群体租房,缓解购房刚需,能够更好地抑制房价上涨。第三,引导人民群众逐步将资产从高房产化转向多领域资产平衡配置,强化“房住不炒”理念,通过较低房租引导租房消费,降低购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住房资产比重就会逐步下降,能够有效促进多元化消费、多领域投资,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条件。
(作者分别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②陈杰、郭晓欣:《中国城镇住房制度70年变迁:回顾与展望》,《中国经济报告》,2019年第4期。
责编/谢帅 美编/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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