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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变迁与创新

【摘要】传统民居营造文化创新需要秉持“根在传承、本在创新”的原则,在认识创新是传统民居本体文化发展本义前提下,发现束缚传统民居营造文化创新的三大问题,分别来自物质文化层、非物质文化层和制度文化层,而核心隐性问题则是大众忽视了传统营造技艺与当代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故以“活化”传统民居营造文化为手法,分别从自然生态层、社会生态层和人文文化层与科学性四个维度切入,构建文化创新实践路径。

【关键词】传统民居 营造文化 创新路径 【文献标识码】G127 【中图分类号】A

传统民居营造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保护的目的并非是固化,根本目的是对传统营造文化的传承与复兴,进而实现营造文化的创新。营造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元素,自古与人们的生活休戚相关,至今还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传统文化必须立足于新时代背景,在现代社会文化中发掘自身的优秀基因,获得创新竞争能力。

“根在传承、本在创新”,创新是传统民居本体文化发展本义

传统民居营造文化创新实践的过程亦是传承与活化的过程。创新推动传统技艺文化在空间、形态、工艺原理与方法的活化,以富有感染力的传统形式激发现代设计与过程的灵感火花,分别从民居聚落的选址生态智慧、民居建筑形态的语意、民居建筑空间构成形式、木架构技艺的现代化更新和民居建筑色彩体系的创新应用等方面提出策略建议,将创造性思维映射到现代民居建筑实践活动中,构建富有地域文化特色且充满人文关怀的现代人居环境典范。通过创新构建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数据库、可视化动态模型库,进一步凝练我国传统营造文化技艺口诀中的科学原理,科学破译匠人间的技艺口诀,剖析其基本内涵与工艺特点,结合现存营造技艺的图档、典籍,补充测绘现存民居遗址,用数字化手法严谨记录我国传统营造技艺手法,活化其典型形态特征,包括其选址、布局、结构、构造、纹饰以及与古建相关的园林小品和环境景观,活化我国传统营造技艺文化,为我国传统民居营造、修缮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完善我国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理论体系。

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创新实践活动,对于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和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创新型国家战略,满足和引领人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发挥重要作用。文化创新是提升原始创新、继承传统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将极大提升传统建筑在当代社会的综合效益,提升节能、降耗、减排的水平,将深度融合传统化、现代化、数字化、网络化、城镇化,优化能源结构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通过系统化的文化创新研究,将有助于形成一套完备的教育改革模式,培养更多优秀的创新设计人才,提高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产学研”的科教协同创新能力。因此,创新是新时代条件下传统营造文化发展的本义,一方面它赋予传统民居和营造文化更丰富的物质、心理和文化内涵,契合与引领了市场和社会的需求;另一方面,它创造和升华人的精神需求,创造美好生活。

忽视传统营造文化与当代社会变迁的关系是构建创新路径的重要阻碍

传统民居营造的形成与发展,皆在于为特定人群解决特定的问题。针对当前传统民居营造文化创新研究存在的问题,基于创新路径视角可以将问题归纳为来自于物质文化层、非物质文化层和制度文化层三大问题,其中最为核心的隐性问题是大众忽视了传统民居营造文化与当代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进而束缚了传统营造文化的创新力。

一是物质文化层的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是以物质文化为载体进行的,传统民居营造文化是依托于我国传统木架构民居而存在的。这种物质形态包括完整的空间环境及其附属的民居建筑,以及为实现物质层而存在的诸多保障环节。由宏观到微观依次为传统村落与街巷肌理空间、民居建筑、乡土建筑材料及其基础保障设施。物质层首要问题是传统村落空间秩序的重构产生的街巷肌理割裂。问题的表象是传统街巷肌理的割裂造成与村落空间重构的矛盾,但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现代工业文明社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对于传统农耕社会形态的冲击。其次是传统民居建筑结构损毁。主要表现在存量基数较大的传统木架构民居原始风貌破坏严重,造成缺失的深层原因是传统民居的功能属性滞后于现实生活的需求,且维护修缮成本高于现代建筑,造成人力物力无法覆盖到“修旧如旧”的标准。再次是乡土建筑材料的缺失。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基因是乡土材料,而乡土材料的原始孕育土壤是农耕社会,从建筑学的角度通常与“低技术”划等号。最后的问题是基础设施落后。我国传统民居建筑主要存在于乡村地区,乡村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修缮和传承的现实因素。

二是非物质文化层的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是传统民居营造技艺文化,但它的系统性、稳定性与科学性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首先是传统营造技艺濒临失传。数百年来我国传统建筑营造文化的传承方式为师徒间的言传身教,很多营造文化以技艺口诀的方言形式流传,匠人极少留有科学的理论方法论著。而掌握和运用这些传统文化是一项“慢功夫”,这与现代社会生活的“快节奏”相悖,传统营造文化传承人断代问题隐现,很多匠人间传承的营造技艺濒临失传。其次是传统营造文化的碎片化。传统民居营造文化体系量大而面广,理论与方法极为丰富,工艺也极为复杂,除却已公开发行的图档文献外,迄今仍有大量散落民间的营造技艺,呈不系统、不规范、不科学的状态,需要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梳理。最后是传统技艺文化自信的缺失。传统民居营造文化遗失的根本问题,在于集体无意识下的大众忽视了传统营造文化与当代社会变迁的关系。

三是制度文化层客体的滞后。传统民居营造文化制度文化层现存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相关政策法规滞后和缺乏适应现代社会的创新机制方面,导致缺乏对传统建筑营造文化创新机制的长远规划,生命力不足。由于目前我国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内的相关法律对“非遗”相关产权都没有明确的制度化厘定,因此,在相关产权转移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公众与具体开发者之间、开发者之间、公众之间诸多的利益纠葛,各方产生了利益博弈和严重内耗等矛盾,客观上造成产权的“碎片化”,引发产权归属的复杂性问题。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大众对创新机制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目标设定上重经济轻文化,在文化建设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规划,甚至出现只考虑经济因素,忽视文化基因,盲目跟风大建设、大发展,甚至破坏自然风貌、传统聚落、传统民居遗址等,易出现量小质低,缺乏创新性,无法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撑引领、提升融合竞争力的问题。

构建传统民居营造文化创新的四个维度

透过传统营造文化与当代社会变迁的三层问题,映射出由文化维度对“理法用”科学融合的必要性。构建民居营造文化的创新路径,可由与之相对应的自然生态层、社会生态层和人文文化层与科学性四个维度切入。

尊重自然生态层。我国传统民居建筑属于乡土建筑范畴,其生成是建立在当地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运用当地现有的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满足居民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对民居营造文化进行创新,对民居建筑的建造既要体现时代特征,融合新时期人们的功能性和文化性需求,又要充分尊重自然生态圈的思想,“道法自然”“因地制宜”创造相对舒适的人居环境,对民居建筑的选址、布局、选材、建筑能耗、营造技艺和地域性特色进行有机融合。

深刻理解社会生态层。社会生态主要内核是社会环境,其内涵包括社会生活的全方位,包括我国传统社会结构形态、组织结构特征、社会变迁等。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生成、形态、结构与发展深受社会生态圈的影响。现代社会的民居环境凭借更为发达的社会生产关系,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同步更新,新思想、新材料、新技术快速而普遍的应用,应促使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传播者主动更新旧思维,对思想观念、审美心理和创作手法形成新模式,创新完善传统民居业态功能和建筑形式。

充分融合人文文化层。尊重传统民居营造的人文化、常态化、动态化是其文化创新的前提。传统民居的建筑物质本体形态是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态环境互相作用的结果,而传统民居营造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形态,其内涵在于对传统乡土文脉的传承、建筑风格的发扬和新工程技术的运用。这就需要转变对民居营造文化的认识角度,将其发展过程代入到更为开放的人文社会系统中去认知。农耕文明时期有与之相对应的内闭型民居营造文化特征,后工业社会时期必然也要求有与之相对应的开放型文化特征,要利用当代社会发达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实现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创新。

加强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科学性。将民居建筑文化作为跨学科研究的对象,由宏观建筑科学的发展、传播学基本要义、地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地域文化传承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索,尤其是对跨地域建筑文化的交集与传递的研究,努力探索现代社会条件下民居建筑文化的内涵。将传统的民居建筑文化和现代建筑的高技术属性统筹在更广泛的学科范畴内研究。以严谨的态度追溯民居建筑文化的历史渊源,同时还要对比地域建筑风格与现代社会需求碰撞产生的形式变异,新技术、新材料在传统民居建筑修缮、营建中的运用,探索现代社会条件下的民居文化的“场所精神”,构建现代社会条件下的民居营造文化的开放体系。深度探索民居营造文化的创新与相关学科的关联性、可能性。现代社会是信息开放的新技术时代,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创新,需要紧密结合其他多种学科理论,才能系统、分层次的针对性解决当前的人居环境问题。传统民居文化能否与当前社会的演变相适应,前提即是拓展对民居文化的认知范畴,融合多学科的概念,满足当前社会对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创新需求。此外,提高民居建筑文化中的传统技术,融入先进的高科技技术,采用合理的现代建筑材料等手法,对提升民居建筑文化的科学性和构件与当前社会现实情况相匹配的设计思想有着现实指导意义。

我国传统民居营造文化的创新需要“知行合一、固本出新”,对承载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创新的依据与前提。这种“根”文化遗产,不仅源于特定的时代精神、建筑技术与功能设计,更出自于民居营造、大众群体的共同经验与记忆。传统民居营造文化创新路径,不仅需要对建筑聚落规划理念的整体观、建筑意向“法天象地”的系统论、木结构营造技艺的“天工法”等要素进行创意思维的升华,更应考虑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与现代社会关系的表达,最终达到“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的境界。总之,我国传统民居营造文化体系具备科学性、系统性与稳定性,继承与创新这一珍贵营造技艺,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特定时期我国传统建筑文化本质与功能的理解,有助于为我国古建的营造、修缮、重建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法,更有助于将传统民居文化遗产研究引向深入。

(作者为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讲师)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青年项目“基于江南传统民居营造技艺的创新设计研究”(项目编号:19CG185)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江牧:《专题序言》,《工业工程设计》,2019年1期。

②狄野:《视觉叙事:舞台美术的叙事系统构建》,《民族艺术研究》,2020年第1期。

③宋小霞、王婷婷:《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与“魂”》,《山东社会科学》2019年第4期。

责编/赵博艺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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