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区域生产组织演化,逐渐形成了上海辐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嘉兴、宁波、舟山、湖州等周边城市的发展格局。围绕杭州、南京和合肥这三个区域中心城市也形成了杭州都市圈、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甚至在上海都市圈范围还出现了苏锡常都市圈、宁波都市圈等。只有不同层级都市圈实现联动发展,才能真正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强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明确要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这里,涉及三种不同形式和层级的城市发展形态——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正确把握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深入理解新型城镇化的逻辑。
三种不同的空间形态
中心城市、都市圈与城市群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同空间形态,从地理范围到组织内涵存在一定的差别。
中心城市一般特指在区域经济活动中处于重要地位、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发挥枢纽功能的大城市,往往具有较强的区域集聚与辐射作用,它可以通过与周边城镇的互动发展,实现区域要素与资源的优化配置。从实际发展情况来看,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点经济或交通节点等都具有成为区域中心城市的条件。
都市圈概念源自都市区,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与周边区域形成密切经济社会联系、具有一体化倾向的邻接地域空间组合。现实中,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在人员、物资、资金及信息等方面的联系,主要通过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来实现传递扩散。因此,通勤流和通勤圈成为对都市圈的重要考察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出,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
城市群一般被认为是区域和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高级组织形式。它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以一两个特大或超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大都市区为构成单元,依托发达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形成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进而实现高度一体化的城市群体。
有学者认为,一个成熟的城市群至少要达到2500万人口,城市间有密切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交流;但也有人提出,城市群的人口规模达到1000万即可,但其区域城镇化水平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共同认可的历史和文化;还有观点强调,城市群在区域规划上应当实现联通,打造城市功能网络。
一体化发展重要基石
从对中心城市、都市圈和城市群的定义分析可以看出,中心城市是区域资源要素最为集中和高端的核心节点,是区域资源和要素配置中心;都市圈大体是中心城市直接辐射的功能范围;城市群则是由几个中心城市、几个都市圈共同构成的空间组织形式。
其中,都市圈是作为中心城市、城市群中间层级存在的城镇化空间形态,可以直接承接中心城市的功能辐射,又是城市群的组成部分。发挥好都市圈连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承上启下”作用,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石。
以长三角为例,上海是区域内唯一市区人口超1000万的超大型城市,经济规模在区域城市体系中遥遥领先,且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达,人才集聚、科技创新要素和机构集中,国际化程度和服务能力最高,是当之无愧的长三角核心城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区域生产组织演化,上海与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联系日益紧密,逐渐形成了上海辐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嘉兴、宁波、舟山、湖州等周边城市的发展格局。有学者认为,这个“1+8”就是上海都市圈的空间范围。
与此同时,围绕杭州、南京和合肥这三个区域中心城市也形成了杭州都市圈、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甚至在上海都市圈范围还出现了苏锡常都市圈、宁波都市圈等。这些都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是通过不同层级都市圈的建设,才能实现城市群范围扩张以及区域全覆盖。但也应该看到,长三角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能级有待提升。只有不同层级都市圈实现联动发展,才能真正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近期目标与重点任务
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以市场化推进区域一体化是趋势。但是,完全从市场化角度推进都市圈、城市群建设也面临许多阻碍。为此,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与改革创新的积极作用,突出近期目标,抓好重点任务。
比如,健全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补偿等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逐步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又如,太湖水治理、城际铁路建设、区域旅游线路规划、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等,应该成为“十四五”时期长三角的工作重点。从中长期来说,应推进民生共建、协同开放、产业联动、制度创新、市场融合等领域工作,打造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加快推进现代化。
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