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卯生 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所所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习近平总书记的概括与总结,充分展现了全体党员、全国人民在坚定“四个自信”的同时,实现坚决将改革进行到底同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有机统一的决心和毅力。
从哲学上讲,坚定“四个自信”与全面深化改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没有坚定的“四个自信”,就不可能有全党全国人民坚决地将改革进行下去的勇气和决心。同样,离开不断深化改革并日益取得的实效,“四个自信”也不可能真正、彻底、持久地坚定起来。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把坚定“四个自信”和不断深化改革统一起来,实质是“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
不言而喻,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总体上特色鲜明、优势巨大、富有效率,深得人民拥护。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当然,也应看到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还不是十全十美、成熟定型的。面对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竞争,要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还有不少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由此,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坚定“四个自信”,不是自我满足,更不是固步自封,而是通过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使我们的制度更加成熟完善的同时,既不断巩固发挥制度优势,又不断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助推新时代国家治理再升级。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世界上不会出现和存在完全相同的国家制度,也不会出现和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地区的制度模式和治理体系。每一个国家的制度、模式和治理体系都是基于本国自然环境、历史传承、文化传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长期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富有活力、优势巨大,就是因为它是从我国的自然环境、历史传承、文化传统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未来要继续发展壮大,也还必须深深扎根于我国的自然环境、历史传承、文化传统。正是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索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制度。”只有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最终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预定目标。当然,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我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定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包括西方国家的优秀成果,并将其消化吸收转化成我们自身的结构和因素,但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囫囵吞枣、邯郸学步,更不能西方化、资本主义化。“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道理告诉我们,不考虑、不顾及本国的实际情况和本国人民的意愿情感,盲目地照搬照抄别国的制度、模式、治理体系从来不会成功,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犬”,成为别人的笑柄和自身的痛处。正是基于这样的自觉意识,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成功地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现代化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套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写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新版本”,而且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