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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治@文化解码】新技术创新国家治理的文化建设

文化解码文中配图2

【中国之治@文化解码】专题

作者:杨灿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收入分配与现代财政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主任

新技术变革引发国家治理模式的变革

人类历史上的每一次技术变革都伴随着国家治理模式的根本性改变。火种和耒耜的出现提高了农业产出,进而淘汰了原始部落;青铜器的出现使远征成为可能,国家的疆土开始外拓;第一次工业革命中出现的蒸汽机让工厂替代了手工作坊,让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短短几十年就让中国这个当时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从“天朝上国”的自我陶醉中跌下神坛,传统小农经济被彻底打败;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出现的电力技术推动了电灯、电话、电力机车、电视、电影的发明,令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生了深刻变革,国家间的联系和竞争也拓展到了新的深度;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出现的计算机技术更是将现代国家的治理水平带入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治理所需的工具和手段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治理的复杂性也随之大大提高。

与历史上的技术变革相比,当下在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区块链、量子通讯、生物技术等诸多领域均不断涌现出革命性的新技术,这必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引发一场更为深刻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在这次变革中,信息、生物、物理和数字技术将深入融合,新技术的触角几乎延伸到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所能企及的所有空间和维度,必将在深度、速度和广度上深刻改变我们今天所认知的世界,对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模式以及全球发展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科学技术已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

国家治理的本质是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会反作用于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要勇于全面深化改革,自觉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活力,自觉通过完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符合规律地向前发展”。新一轮技术革命不仅冲刷着传统国家理论的支柱性概念——暴力、战争、疆域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也让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经受着新的洗礼——对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理解和要求越来越高。

总的来说,新一轮技术革命对国家治理模式变革的推动作用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技术层面上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了疫情期间对病毒传播途径和易感染人群的精准搜寻;云计算和云存储技术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大大降低,移动网络又让社会公众接触公共服务的成本趋近于零;北斗导航系统的建立为我国交通运输、农林渔业、水文监测、气象测报、通信系统、电力调度、救灾减灾、公共安全等各个领域提供了基础性的技术支持。

第二,新技术本身也推动着文化的不断演进以及制度的不断革新。高铁技术的迅猛发展使我国成为全球高铁运营里程最长的国家,高铁也成为我国对外宣传的名片,向海外展示着中国基建的强大实力;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金税三期工程让企业偷税、逃税无处遁形,政府税收征管成本大大降低,国地税合并也变得水到渠成。

总之,新一轮技术革命不仅为政府治理提供了工具,同时也要求政府本身需要具备更高的治理水平。随着技术革命的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的理念和逻辑也要进行革命性调整。我们需要深刻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逻辑,构筑一个与当前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即建立以文化、制度和技术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

虽然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技术的应用却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消灭愚昧和贫困、带来技术红利的同时,也可能带给人类灾难和痛苦。工业机器人的大规模使用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会导致大量劳动力失业,特别是容易被机器替代的低端劳动力,这又会进一步恶化收入分配,拉大社会贫富差距;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在预防和治疗癌症、延长寿命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伦理问题。科技的发达程度越高,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危害也越大。但是,技术革命是大势所趋,它不会因任何人的意志而停滞不前,我们需要兴利除弊,将新技术和国家治理进行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和国家治理向前迈出更大一步。

新技术与国家治理的方式与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迭代更新,国家治理也逐步从信息化阶段转入数字化阶段,并向智慧化阶段迈进。技术的创新与国家治理的变革相辅相成,每一次新技术的应用都可以解决或克服国家治理中的棘手问题,同时,每一次新技术的出现也会使国家治理面临新的挑战。纵观整个国家治理的发展进程,新技术的应用主要在三个方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第一,提升单个行政机构的治理效率;第二,促进跨机构之间的协同治理;第三,推进政民合作与社会共治。

面对新技术的出现,国家的态度也分为三种:第一,对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表现出积极支持的态度;第二,对有损国家与人民利益的进行明令禁止;第三,对那些在国家治理层面利大于弊的技术,一方面鼓励其发展与应用,另一方面对其采取严格监管以防止其对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新技术的出现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新技术的存在也是服务于人类活动的。国家治理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引导新技术更好地为人类社会发展与国家安全服务。

新技术与国家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

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因此,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新技术不仅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也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发展良性循环的核心部件。以数字政府建设为例,行政机关数字化转型不是简单地依托数字技术提升行政效能,而是要更多地去思考如何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创新行政方式、优化行政职能,使跨部门之间的权责更加协同。此外,我们还需注意到,新技术本身只能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如果要建立更加科学的行政决策机制,则还需要从国家治理层面进行顶层设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国家治理应以人民为中心,以民众需求为导向,重视民生服务,让新技术带来的便利惠及百姓。

具体来说,首先应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缩小数字鸿沟,让人民群众真正体验到依托新技术的行政服务带来的便捷和高效,从而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其次,应持续推进便民智慧服务体系建设,聚焦民众所关心的领域,构建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最后,应利用新技术构建全新的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模式,为营造和谐的政民互动环境打好坚实基础。

新技术与国家治理的法治建设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也需要健全的法治保障。无论是建设数字政府还是发展数字经济,都需要法治建设作为基础性支撑。有了法治建设作为支撑,新技术在国家治理中的具体应用才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归根到底,依托新技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一定需要依赖于法治建设。

法律法规制度有国家层面的,也有地方层面的,这又会使得新技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面临整体协调的问题。如果在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出台的一些新规定与现有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这将会使得一些改革措施可能无法实施。比如,目前各个地方政府成立的大数据资源管理局,本是为了协调新技术在地方政府的应用和推广,但数据的上传、使用、监督以及销毁却与现有法律法规存在大量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从而滋生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在国家治理依托新技术进行变革的过程中,各级立法机关需要因时立法、因势修法,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也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而利用法治方式深化行政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

新技术与国家治理的文化建设

文化软实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也需要以文化的发展和传承为条件,以文化的繁荣兴盛为支撑。比如,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可以思考如何利用新兴的科学技术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打造受群众欢迎的文化精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国家可以为文化创意产品的创作生产与传播推广提供激励机制,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技术的应用可以让国家更了解人民。只有在正确理解民意的基础上,国家才能建立有效的舆论引导机制。新技术的产生也是为了更好地辅助人类活动,它本身虽然不是新的文化,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在人民创造文化、塑造文化的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行传播和赋能,进而将文化动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总之,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不仅改变着国家治理的方式和手段,甚至可能也会重新定义和塑造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内生于技术革命中的机遇和风险并存。基于个体主义的西方市场经济是满足传统资本主义和工业化大生产时代需要的经济体制,而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可能会催生出更为复杂的经济主体、社会结构以及一系列现象级的新生社会物种和政治物种,它们可能是虚拟化的个体或家庭,也可能是集合了权力、技术和资本的“超级权力体”。新技术时代,国家需要引进和吸收新的技术治理手段,吸纳新技术因素、团结新技术力量,实现科学技术与国家治理在各个领域的深度融合,共同构筑全新的公共治理架构和高效的安全预警机制,增强国家综合治理能力,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