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塑造新发展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变化、提高核心竞争力、强化国家发展战略支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然选择。
一、培育创新优势,激活发展“原动力”
“十三五”时期,我国在跻身世界科技强国的征途上取得了一系列关键领域的重大科技创新突破,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机等国家重大工程和尖端科技领域攻克一批“卡脖子”核心技术并实现跨越发展,科技实力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加剧世界经济格局、产业格局变化的复杂性,世界经济增长动能明显减弱,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下,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培育创新优势愈发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高质量发展打造先发优势。《建议》提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大战略部署,是指导未来我国科技创新的基本思路和方向。优先攻克支撑国家重大战略性工程项目的基础技术和瓶颈技术,整合资源、技术等优势加强生物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研发一批具有颠覆性的原创科研成果,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推进产业链整体效能提升,为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开展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面向行业和企业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究,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推进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区域、跨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战略合作,培育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布局创建前沿领域、学科交叉融合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经济持续发展增添动力。《建议》指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基础研究平台发展,增强企业获取科技创新要素的能力,促使更多企业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鼓励科技型企业加大基础研发投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相关领域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提升企业开发新产品与新工艺的创新意识。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基础类技术研究,引导科研经费、企业经费、各类基金等优势资源优先输入基础研发领域。完善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激励,统筹好科技型企业研发专项资金管理,综合评估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的需求和预期绩效后给予适当补助。
二、壮大创新载体,夯实发展“新底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创新驱动引领时代发展变革,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动能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支撑,也是塑造发展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经历疫情大考,我国经济发展仍存众多亮点和机遇,市场主体创新动能不断增强,以互联网经济为代表的新动能逆势成长,新投资新消费带动作用显著,新经济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居民生活、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第四届世界智能大会通过“云签约”的148个项目中,新一代信息技术、5G、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动能、新基建项目投资额占比达到88%。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新动能加速崛起,有效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产业竞争新优势,高质量发展步伐愈加坚实。
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做大经济发展“底盘”。加快推进新动能培育向高端化迈进,着力培育科技创新领域头部企业区域化、集群化发展,推动形成以头部企业为核心的科技园区建设,释放头部企业的技术资源辐射功能,培育带动中小型科技企业同步发展。合理规划种子期、初创期、成熟期科技创新企业结构,推动处于不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协同有序发展,产生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培育示范效果,形成培育发展的良性循环。精准识别培育高成长性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团队,完善创业初期风险分担机制,尽快实现企业研发项目落地。借助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好平台类企业以商育商作用,鼓励科研机构、商会组织、众创空间等培育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的科技企业。
新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做强经济发展“底盘”。加快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推进以智能生产线、高档数控机床、规模化工业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智能工厂建设,加大智能工业产品开发力度,抢占热门智能消费品市场。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延伸制造业产业链条和生产环节,推进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推动建设个性化、订制化产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效能,推进现代商贸、医疗康养、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商业云上运营,加大云产品和云科技服务的有效供给,以“云上供给”优化带动“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向纵深发展,通过产业智能化升级实现全链条式改造,提升各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
三、完善创新生态,启动发展“加速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以“双轮驱动”促进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互协调、持续发力,集聚顶尖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培养科技人才原始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不断完善创新生态系统,为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坚实的保障。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充分发挥创新支撑作用。结构合理、技术精尖、活力充沛、持续创新的人才队伍是科技强国建设的必要支撑和基本保障。按照《建议》要求“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完善人才引育制度,培育能够准确把握国际前沿、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的科技杰出人才和团队,培育能够带领团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培养在理论和实践领域能够实现重大创新突破的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逐步完善科技人才创新激励、收益分配和保障体系等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区域人才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区域协同创新,构筑优秀科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健全基础研究创新机制,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研机构布局,构建高效协同的成果开发和技术转移体系,积极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的科技协同创新。建立技术创新信息交流平台,完善产学研利益分享机制,鼓励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共享创新资源,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科技开放合作,支持企业通过合作并购、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海外学习、跨国研发合作等方式,利用全球人才资源和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研发投入模式,借鉴推广北京市海淀区“概念验证支持计划”,由政府分担早期实验研究风险,加大科研基金对重点产业领域和科研人员的资助力度,推进科研成果与市场化、产业化。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社科院基地研究员,天津社会科学院经济分析与预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