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治@文化解码】
“十四五”时期是新发展阶段的起步期,是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期,也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机遇期。
作为城市文明发展前沿的典型代表,超大城市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社会系统,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给城市治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传统的粗放式管理已难以达到城市治理的要求。为更好应对复杂的城市问题及居民的个性化需求,提升城市的活力与竞争力,新形势下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应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能,创新城市治理理念,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创建智慧城市,促进城市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多维度聚焦超大城市治理新模式
一是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的科学化水平。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正以不可逆转的趋势改变人类社会,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彰显数字经济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超大城市具有人口多、流量大、功能密的特征,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各方面交织错杂,要顺应时代变化趋势,充分运用数字化方式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模式,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的科学化水平,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政府治理,推动超大城市的决策科学化。
二是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是衡量城市治理质量和效能的重要标志,体现在治理目标、治理方式及治理过程的精细化。治理目标在于针对不同群体实际需求的精准把握,建立明确的、差异化的目标设定,并根据不同区域自身的条件和结构差异进行精准的目标定位。治理方式在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时,政府明确自身职责,市民正确行使监督权和表达诉求,形成双向良性互动关系。治理过程在于针对城市治理领域制定并实施明确的管理标准,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等措施。
三是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城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体现在智能感知、智慧管理、智能服务等方面,智能感知是指市民能够实时掌握城市的天气、交通等各类状况,企业可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措施。智慧管理主要指政府通过集成开发数据建成城市大数据管理决策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的及时性和公开性。智能服务主要指通过“互联网+政务”的模式和方法,打造智能化政务服务及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化的公共服务。
数字经济助力超大城市治理迈上新台阶
数字经济有助于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的“绣花功夫”。数字经济摆脱了地理环境和地理空间的限制,借助于便捷的互联网平台,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和多样的方式使公众参与到城市治理中,实现多主体共同参与,以数字化转型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实现生产生活便捷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社会治理精准化。
数字经济有助于提升超大城市内部和外部治理能力。内部治理是指城市社区治理,重点是市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外部治理是指城市区域治理,重点在于政府与政府的关系。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借助全要素数字化转型搭建的公共信息平台,提高了城市治理的精确性、有效性和回应性。一方面,市民通过平台能够及时了解政策制度、表达政策诉求,另一方面,信息平台打破了区域、部门之间的单一化管理方式及周边城市信息孤岛的状态,有助于提升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进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经济有助于提升超大城市的承载力和包容力。数字经济充分利用了城市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做出智慧决策,发挥资源效用最大化。即依托于数据要素市场,在有限的超大城市自然资源承载力的条件下,通过协调优化配置资源,提升超大城市的经济资源承载力和社会资源承载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推动可持续经济增长,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关于提升超大城市数字经济治理能力的建议
数字经济为超大城市治理带来了新模式,加速了超大城市治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智慧化过程,我们应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以实现数字经济治理的效用最大化。
一是政策措施的“一体化”。城市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在城市内部统一数字化条例的同时,应注重城市之间的一体化,一方面,在我国人口流动数量庞大且快速的情况,有利于城市之间的数据调度,实现以人为本的城市数字经济治理,如疫情下各城市的“健康码”各式各样,给居民的跨市流动造成众多不便;另一方面,统一的标准有助于衡量城市治理的优劣。
二是打造城市治理的“数据共同体”。2020年12月28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数据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的基础设施一体化格局。超大城市的数字化转型应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体系下进行,打造城市治理的“数据共同体”,深化大数据在城市治理领域的协同创新,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流通与治理,提高数据应用效率和使用价值。
三是注重数据运营安全。随着数字经济发展,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资源向着生产要素的形态演进,数据的价值日益凸显,但是伴随而来的是数据泄露事件频发,造成居民隐私泄露、企业经济和信誉损失,甚至危害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因此,在推进城市的数字化治理过程中,应提升大数据的运营安全水平,强化对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在实现 “数据建设为人民”的同时,保障数据安全协作共享,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作者:艾小青 田雅敏,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