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决战的伟大胜利,书写出人类减贫史上的光彩一页,也开启了中国之治新的篇章。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锐意求治征程中的标志性成果,脱贫攻坚胜利的意义与影响,不仅在于助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更广泛外溢于现代化各领域当中,其政治影响所及,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彰显中国之治的比较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正如毛泽东所言,“一切政治的关键在民众”,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又必须通过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不断推进得以展现。正是基于这一逻辑,脱贫攻坚不仅在发展的意义上为乡村振兴夯基垒土,而且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上对“为什么只有中国能”与“中国如何会更好”进行了回答。
首先,脱贫攻坚的胜利,成功创造了乡村社会建设新的可能性。无论是作为改革社会的风险“蓄水池”,抑或是作为产业升级与城镇化的前提,培育乡村社会发展,都是现代化系统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如果不能有效根治贫困,我们便无法成功遏制乡村社会空心化的趋势,乡村社会的实体将成为无源之水,其功能发挥自然也无从谈起。因此,脱贫攻坚的战略意义之一,便在于以解经济发展之题,为政治建设扫清障碍、创造前提。同时,社会建设本质上在于支持人的发展,而中国所践行的“五个一批”脱贫措施所强调的“扶贫扶志”“扶贫扶智”等理念,无不是在提升显性福利的基础上,为贫困群体创造更为公平的发展机会,这正是应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现实的要旨所在。
其次,脱贫攻坚的过程也是一个消解治理矛盾、应对治理挑战的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高度的问题导向性,我们需要依靠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守望相助等精神,夯实社会稳定的政治文化之基;也需要在扶贫实践中正确处理引导群众、帮助群众、依靠群众的关系,找到“利在千秋”与“人心悦服”间的平衡点,将群众的政策认同升华为政治认同;还需要保持基层组织和群众在配置资源、解决矛盾等方面的胜任力,赋予基层治理主体与基层治理机制应对各种挑战的调适韧性。
再次,脱贫攻坚的外溢效应,还反映在同步提升国家能力、政党能力与党的建设水平方面。中国语境中的执政党建设,从来都不限于组织内循环的层面,而要依托于兴国利民的实践才能得以推动。只有在坚持治党逻辑与治国逻辑相统一的中国共产党这里,一切有碍于治理现代化的因素,才不会被轻率视为不可避免的治理成本,而被当作有待解决、必须解决的问题。事实上,脱贫攻坚由党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战略,再落实为基层政策,本身就是中国之治优势的体现,是使命型政党优势的体现。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在基层社会的执政根基,还必然要求突破科层制的因循惯性,理顺党政、党群、政企、政社等一系列关系,从源头上克服行政体制、政策过程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这个效果同样在脱贫攻坚中有明显呈现。
最后,脱贫攻坚中的治理探索,极大丰富和发展了本土治理理论与实践体系。中国脱贫攻坚工程的规模之大、时间之长、涉及人口之多、工作难度之高,都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这也意味着,这一探索必将为本土治理理论与实践体系的发展提供空前丰富的经验支持。比如,脱贫攻坚责任的制度化,就对规制落实政府责任,引导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应对乡村社会治理中城乡治理共性问题的经验,同样可以反哺于改善城市治理的相关实践。
相应地,脱贫攻坚所创造的“中国奇迹”,也将引导我们反思事事求证于西方的思维,检讨后者所设定的国家与社会两分对立等教条,增强“四个自信”,有意识地发掘中国之治中保障有效政府与活力社会、健康市场发展并行不悖、彼此促进的制度优势,提炼出适配中国实践的中国理论。在此基础上,续写“后扶贫时代”的中国故事,更意味着全面唤醒中国理论界的致用自觉,实现本土学术繁荣与致用有效的高度统一,进而推动中国理论在回答中国问题、服务全球治理之路上走得更远。(作者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