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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路线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先锋队,从建党之初,就致力于建设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建设与党的事业发展,首先是党的组织建设与组织发展问题,党的组织路线是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提出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在建党百年之际,认真总结党的组织路线的发展演进,有助于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与基本要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组织力、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形成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1921年中共一大在确立党的纲领基础上,明确指出了吸纳党员的标准与程序,开始建构党的组织体系,要求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1922年中共二大制定出台了第一部党章,将“组织”单列一章阐述,初步确立了五级党组织体系,自下而上依次为党小组、地方党支部、区执行委员会、地方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这一党组织体系一直延续到中共四大。到了中共四大,党章明确规定:基层机关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支部,将二大党章规定的“党小组”升格为党支部、地方党支部升格为地方执行委员会,从而形成“四级”党的组织体系,即党支部、地方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

在建党初期,党的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主要体现在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与党章要求中,尤其是集中体现在组织问题决议案中。从中共二大到中共五大,分别形成了3部针对党的组织建设的决议案。其中,1925年1月中共四大及其随后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对建党初期党的组织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共四大明确提出无产阶级领导权与工农联盟问题,革命形势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的组织体系、扩大党员队伍规模。1925年10月,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强调指出:“在现在的时候,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把力争引导工人、小手工业者、知识分子、农民中有觉悟的先进分子参加革命视为“吾党目前之最重要的责任”。要求执行使党群众化的组织路线,“扩大党的数量,实行民主的集权主义,巩固党的纪律”。就此,党的组织迅速发展、党员人数迅速增长,实现了党从最初的组织宣传小团队向群众性政党的历史跨越。

明确提出党的“组织路线”

随着中共五大党员规模突破5万,已变成了真正群众的党,党的干部问题、组织路线与组织纪律问题才真正浮出水面。1927年6月中共五大党章开始将民主集中制确立为“党的指导原则”,并增设中央与省监察委员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定位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中共五大《对于组织问题议决案》开始关注干部问题,强调“本党迅速的发展,党的干部人才缺乏而幼稚,我们的党部自然没有完备的组织和巩固之可能”。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与大革命失败以后,建党初期与革命初期的经验教训使我们党深化了对组织建设与革命道路的认识,即要想推翻旧政权、取得革命胜利,必须全面加强党的组织与领导,争取与组织群众,以武装革命推翻旧政权。1928年中共六大,明确把“争取群众”作为当时的总路线;同时,六大党章明确把“民主集中制”确立为党的组织原则,并明确使用“党的组织系统”一说、将其作为党章第三章的标题,《组织问题决议案提纲》则明确使用了“组织路线”一词。中共六大首次明确使用了党的“组织路线”概念、初步形成了党的组织路线理论。

1938年在延安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与党的政治路线相适应的组织路线。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强调“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把“坚持而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作为当时的“战斗任务”,要求必须关心党的干部、必须善于识别干部、必须善于使用干部、必须善于爱护干部,必须坚持革命立场、奉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毛泽东的上述讲话,不仅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党的干部政策、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组织路线的核心内容,而且明确提出并确立了“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与“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1945年中共七大,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结论性地指出,毛泽东同志的正确的建党路线,“首先着重在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建设,同时也在组织上进行建设”。同时强调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这就历史地形成了党在革命时期的群众路线观与组织路线观。

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提出并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等“四化”方针。邓小平明确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

从组织建设情况看,干部“四化”方针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的核心内容,干部队伍建设成为组织建设的关键内容。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门增加了“党的干部”一章(第六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并且要求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从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组织建设的发展变化看,除了着力强调按照“四化”方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外,还有两个重大发展变化。一是从2000年开始确立新的党员标准,要求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二是“两新”组织党建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为新时期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概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在2018年7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作出科学概括,明确指出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即“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这一科学而明确的概括,既实现了组织与人的有机统一、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统一,又充分体现了组织体系、组织结构与组织功能的有机统一,丰富了党的组织路线的内涵与外延。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概括丰富了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的重点任务、发展方向与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建设基本理论框架,使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都具有了明确内涵、具体内容要求,共同围绕党的建设主线来推进党的建设。这一科学概括,既是对党的组织建设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成功经验的理论升华;既具有明确的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又大力加强党的组织法规与制度建设、致力于实现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党的组织建设,党中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单行本)》等一系列事关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党内基本法规,为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百年建设与发展历程表明,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正是因为我们党在任何时候都高度重视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党员队伍与干部队伍建设,才使得我们党发展壮大成为世界上组织最为严密、党内法规制度最为健全、纪律最为严明、党员数量最多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