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华夏 美团副总裁、首席科学家
提出后疫情时代现有AI技术可能带来的问题:身份识别、LBS行程提取对大众隐私的影响、自动驾驶等技术在后疫情时代对于安全的关注以及机器人对就业的冲击等。面对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技术的提升去解决,但同时也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技术的应用。
史军 商汤科技亚太业务事业群总裁、战略规划副总裁
后疫情时代,仍工智能成为全球竞争的新焦点,面临法规和监管的巨大挑战。AI伦理风险的边界和核心要求是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具有健全、合规、合力三个特点。同时,企业需要建立起动态机制进行管理,将人工智能与商业战略相结合,确保组织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托马斯·戴文(Thomas Davin)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球创新主任
目前人工智能发展有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能力问题;二是技术方面的差距:由于人工智能学习是基于数据集的,然而全球仍有37亿的人没有联网,也就是说现在的数据集主要来自相对富裕的人群,从数据产生的维度上来说就已经是不平等的。首先我们要加大投资,先让更多人可以用上技术,进而再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案;其次是我们需要一个第三方评估机构来保证人工智能的使用是不倾斜于任何人群的。
曾毅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英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中心主任
据目前数据分析,已有八百多万的科学研究论文跟人工智能相关,但其中只有0.1%同时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人工智能目前固然是我们发明的有用工具,然而目前的人工智能只是停留在处理信息,而非真正的理解世界,希望未来人类与人工智能可以深度协作。
齐亚·汗(Zia Khan) 洛克菲勒基金会高级副总裁
有人担心在人工智能的发展初期,治理会阻碍其创新发展。但是,如果我们不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制定其合适的治理框架,其发展会受到现有政策和法规的约束,从而阻碍其发展和使用,也无法实现人工智能的社会价值。
杨子健(Yeong Zee Kin) 新加坡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首席执行官助理
促进更多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的国际合作是当务之急,这样的合作将有利于产业发展和创新,并有助于相关从业人员间的交流切磋。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应具有较高的包容性,比如能适用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国际司法体系等。同时由于人工智能是一个需要“应用”的技术,人工智能治理框架也应当是贴合实际的。在人工智能治理层面,良好的“伙伴关系”应符合两个要点:首先,要符合现行的政策治理框架;其次,需要了解人工智能开发者、产业发展的挑战是什么,创造一个能为他们赋能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