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基本取向
“一带一路”建设进入一个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转折点,我们要在总结既往成就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实践中的不足和短板,认真汲取经验教训。面对新问题和新挑战,努力探索新路径做出新抉择推动“一带一路”走向高质量持续发展新阶段。
(一)提高规划决策科学水平
“一带一路”是长期性综合性国际合作倡议,提高规划科学性统筹性是保证其合理布局、稳定协调发展的出发点,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把经济与政治分离开来,制订一个统筹不同地区的、有条理的管制结构。为了避免盲目建设以及失衡扭曲,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方法总结评估过去七年实践及经验教训基础上,根据国内外经济发展与合作趋势,动员智库、高校、科研机构、媒体等广泛参与研究,与参与合作国家加强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对接,比如通过两年一次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研讨制定“一带一路”双边与多边长期综合发展规划,用以指导和引领重大项目的科学布局和建设程序,建构先进性合理性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性,避免战略性失误和盲目性,促进“一带一路”建设质量与效率稳步提高。如为提高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科学规划与正常运行水平以及降低风险,政府要从顶层设计出发统筹规划园区的区位布局,结合企业与东通国的比较优势,健全与东道国间的沟通合作机制,通过双边和多边关系投资合作协定,协调化解潜在政治风险,为企业争取税收、外汇优惠政策,强化园区自身特色,避免功能重复和无序竞争。
(二)通过金融创新解决资金缺口
在可预见未来,解决资金缺口以及安全可持续仍然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持续稳定发展最突出的任务。
首先,扩大投融资主体及渠道。加快形成开发性金融机构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及东道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及进出口信用保险等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分工合作、相互补充的多元融资主体框架。吸引广泛的金融机构尤其是更多商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金融业务,并为项目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保证建设资金来源可持续并不使中国“债务帝国论”被真正坐实。如中国金融机构通过加强广泛的国际集体性投资,可更好地使中国愿景在实际项目转化中发挥作用,促进“一带一路”倡议持续、高质量发展并帮助当地经济从中受益。为解决银行之间监管、法律环境和管理等的差异,可考虑通过建立“一带一路”银行圆桌会议等方法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和经验分享,提高响应、协调程度。
其次,拓宽融资渠道和产品服务。发展多元化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探索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融资方式,进一步扩大股权、债券融资市场的连通性,推动形成更加多元、合理的金融体系。鼓励中外企业不仅采用开发性金融信贷工具,还积极运用透明度高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进行融资,通过“债券通”等机制踊跃购买“一带一路”项目相关债券。根据“一带一路”建设不同领域、不同项目及合作方金融机构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期限、不同类型的针对性强的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再次,提高融资风险掌控能力。要遵循国际金融市场惯例,加强对相关国家、相关项目经济可行性研究及对当地债务负担与项目偿债能力科学评估,以东道国债务承受能力及项目经济回报为临界点,保证债务可控和项目资金安全。“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涉及币种多样、回报不确性高等特点,优先使用本币进行投资及与其他国家货币互换安排,降低换汇成本,控制汇率风险。对资金规模大、投资周期长以及地缘风险较大地区的大项目投资,尽可能积极借助国际银团融资以及积极吸引东道国政策性资金和企业直接投资,以尽可能分散和降低融资风险。
最后,应依据商业规则,致力提高“一带一路”项目融资效率和收益。只有保证一定的回报和收益,才能保证资金供给的稳定和可持续。
(三)提高建设质量与效益
随着形势变化国内外对国际经济合作的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合作各方及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联通质量、经济技术、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等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为此,需要审时度势,增强历史责任感、时代使命感,研究采用科学理念、先进技术,投入更具价值链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别和领域,保证更高质量和效益,赢得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的认可和尊重,并产生良性示范和带动效应。依据6月18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级别视频会议联合声明中达成的(第10条)“支持建设高质量、可靠、抗风险、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并确保其在全周期内切实可行、价格合理、包容可及、广泛受益,有助于参与方的可持续发展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精。
第一,提高建设质量标准和全过程质量管理。需要坚守国际劳动、环境、技术和商业标准,提供高质量、安全标准和最佳实践,如依据ISO9001国际标准并结合项目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前期质量策划,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的原则,加强全员质量意识,保证落实项目建设技术、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规范考核,对工程项目实施各环节、全过程、全业务链质量监督控制。
第二,拓展深化“一带一路”建设供应链和价值链合作关系。根据新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东道国经济发展需求,从过去偏重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及低端制造加工等领域转向未来更具技术前瞻性的基础设施、智能制造、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强、附加值更高的领域和项目,以及传统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升级的基础设施投资。而这要求中资企业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创新能力和致力品牌建设。中资企业首先要消除国外市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市场技术水平低、居民消费需求和能力低的醋浅观念,将国内缺乏技术含量、耐用可靠质量及外观精巧、多样化功能等低端产品倾销国外或者在将国内淘汰的低端生产线转移到“一带一路”沿线欠发达国家,作为进入国外市场和降低经营成本方法,很可能铩羽而归。殊不知,一些国家居民虽然收入水平不高,但由于市场开放度高,西方发达国家产品和品牌影响力很大。居民虽然购买力有限,但骨子里向往高质量产品和品牌。因此,必须注重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产品新颖性、品质性和品牌形象。同时,也要高质量建设教育、培训、科技、文化、环保生态、农业、医疗、宽带网络等与合作国家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相关联的“短板”领域,发挥其促进民心“润滑剂”和“黏合剂”的作用。
(四)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随着全球性反腐力度加大,中国“走出去”企业违规问题受到一些批评并影响了国家和企业形象以及威胁包括“一带一路”在内的对外合作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坚持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和标准化运作已成为中国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及商业运营的必要条件,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要求。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5月14日第一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提出的“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的要求以及中央深改组2017年5月23日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要加强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合规制度建设”目标,国资委、商务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门等机构应联合研究建立健全中资机构中资企业境外投融资合规监管规制与政策体系,建立全员、全流程合规管理标准和运行监管机制。2019年4月22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报告强调,中国愿与沿线国家共同努力,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廉洁之路。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及协会等应督促和要求企业在对外经营活动中遵守全球市场竞争规则、国内及所在国法律规范,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合规体系,严格履行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全球公司责任,建构“一带一路”建设合规管理新模式。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1960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加强合规培训、完善海外合规审查、合规风险评估及合规调查实施细则,加强自律意识,在投资决策、招投标管理、工程承包、物资采购、资产评估、产品销售、质量监控、运营管理等过程中自觉杜绝商业贿赂和欺诈行为。加强合规治理国际合作和参与反腐败国际联盟,不断提高国际经营软竞争力、占据商业道德制高点。
(五)加强风险防控能力
“一带一路”建设是在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开展的,必然遭遇各种挑战和风险,如地缘政治风险、恐怖主义、东道国政治变化、制度和政策调整、媒体舆论、民众情绪以及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每个因素都可能成为一个冲击“一带一路”正常推进和运转的“噪点”。比如此次全球疫情大流行,对沿线一些项目造成了程度各不相同的负面冲击,既与所在国的病毒扩散程度和防控措施有关,也与项目管理者的预防措施和准备程度等有关。通过这次疫情大考,中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以及公民个人均应牢牢树立风险意识、危机意识、投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意识。相关政府部门应督促、推动行业主管、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建立专项及综合风险防范目标、策略及操作指引,借鉴国际一流企业风险防控经验,谨慎评估境外投融资活动面临的各种潜藏风险源和脆弱点,健全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精化细化风险监管目标和标准流程,建立风险和危机预防机制以及包括物质、资金、人力、设施以及舆论等在内的全面而充沛的应急准备,并与项目所在地政府、企业、民众及媒体机构等开展危机处置演练,检验和确保各个主体、领域、流程和环节万无一失,持续提升境外经营风险管理能力。政府还应从项目审批、资金监管、内部审计、年度审查、负面清单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完善海外投资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并与合作国家加强风险防范法规与政策、争端仲裁和司法机制的有机衔接,减少和消弭各类风险和危机对“一带一路”建设可能造成的冲击和危害。
(六)增强国际支持参与动员力
第一,为提高外界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同、支持与参与,中国政府需要与国外政府、国际组织及其他组织加强谈判沟通,达成更多的共商共建共享协定,强化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支持、政治与制度保障。第二,加强与多边组织及合作国家的战略规划对接。积极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开行、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发展战略规划对接,与欧盟的“欧亚互联互通战略”、俄罗斯等的“欧亚经济联盟”和“跨欧亚大通道”、蒙古的“草原发展之路”、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印度的“亚非经济走廊”“印太经济走廊”、印尼的“全球海洋支点”构想、越南的“两廊一圈”等对接协调,避免重复建设及恶性竞争。第三,做好舆论引导。研究制订讲好丝路故事的系统性框架和长效机制,发挥政府、智库、媒体、企业等各类主体优势,拓宽人文交流渠道、创新交流方式、活跃交流活动、提高交流效果,促进民心相通,提高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作者简介】郑雪平,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林跃勤,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对外传播中心研究员。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9VDL00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7ZDA046)
本文转载自《东北亚论坛》2020年第6期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