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高度重视调研工作,2020年围绕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文化公共服务、农产品销售等主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考察,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成果,助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即日起,本版开设“全国政协农委调研撷萃”专栏,摘编刊发有关报告,敬请关注。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健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体系。”2020年7月,全国政协召开“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远程协商会议。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委托山西、安徽、云南省政协开展协同调研,全面了解情况。
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基本情况
政策保障力度持续加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制定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的专项政策文件或实施细则,初步形成相关政策体系和保障体系。山西省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678个。安徽省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了全覆盖,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9.9%。云南省建设46个儿童福利机构、11个儿童“养治健康”项目和儿童之家。
社会关爱氛围日益浓厚,各方参与不断增强。各地初步建立起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基本服务。山西省大力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安徽省实现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或者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全覆盖。
管理服务机制有所创新,关爱质量不断提升。各地全力推进部署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安徽省建立农村留守老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等三项制度。云南省在县(市、区)、乡镇两级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统计制度。山西省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和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关爱工作制度还不完善。留守人员普遍存在精神缺“爱”,心理缺“疏”,安全缺“护”,生活缺“助”,以及留守儿童的学习缺“导”等问题。部门之间的统筹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预期目标与政策落实还存在有差距。
对照留守老人儿童所需所盼,基本服务保障还不精准。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诊疗能力不足,健康服务形式单一。留守老人和儿童在生活照料、教育辅导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部分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由于运行补助资金落实不到位,难以保障长效运行。
对照社会各界关注重点难点,有效解决办法还不完备。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基础条件差,留守老人儿童的心理健康、儿童监管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关注。基层工作队伍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难以满足当前发展需要。
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的意见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一要统筹考虑制定出台关爱留守老人儿童的政策措施,将相关工作情况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二要为农民工照顾老人和未成年子女创造条件,逐步打破城乡社会壁垒。三要建立适用于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四要持续为留守老人儿童提供公益救助,为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留守人员提供劳动技能培训。
强化基层治理,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卫生室和家庭作用。一是对老人儿童开展摸底排查,建档建卡,实行分类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乡村文化中心、健康中心、活动中心、幸福食堂等,促进留守老人儿童身心健康。三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医联体,提高农村医疗和健康管理水平。四是发挥家庭在情感危机精神支持、经济资助、养老抚育方面功能。
建立社会支持体系,提高关爱服务的可及性。一是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社会支持体系,针对性开展社会化服务。二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加健康服务和关爱服务的可及性。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为农村留守人员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
改善农村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吸引农村劳动力“回巢”。一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素养。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等问题。三是鼓励农村劳动力外出学到技能后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农村产业发展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