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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深刻总结了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以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202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城镇化率超过60%,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农业基础还不稳固,民生保障存在短板,脱贫地区产业基础薄弱、单一,脱贫人口经济、人力、社会资本不足。在此背景下,做好稳固脱贫基础、提升脱贫成效的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涉及“巩固”和“拓展”两个层面。“巩固”要求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拓展”要求在稳定脱贫基础上继续前进,解决多维贫困、相对贫困问题,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明确要求:“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设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推动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由之路。

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是推动脱贫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举措。

健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健全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补偿等机制,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等政策主张,对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应当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加以落实和推进。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涉及就业、社会保障、社会融合、城乡配套改革等体制机制建设和政策创新,应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等措施,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可借鉴东部地区经验,吸取其他国家城镇化的相关经验教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中西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十四五”时期正处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要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脱贫农户收入稳定增长。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脱贫攻坚中创造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等举措,应继续坚持和完善。

脱贫地区的高质量发展与脱贫人口的高质量发展密切联系、相互促进。脱贫人口的高质量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并为推动相对贫困的逐步解决提供内在保障。促进脱贫人口高质量发展,涉及就业促进、教育促进、健康促进、资产建设等多方面。

实现稳定的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应通过就业促进(就业培训、就业激励、就业保障)使其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中西部不少省区是农民工来源比较集中的地区。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应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引导中西部农民工有序外出求职就业,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落实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促进政策。

发展教育事业是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应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重视发展脱贫家庭子女的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的层次;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

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导致贫困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可忽视的制约因素。健康扶贫通过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方便看病、看得起病,确保贫困群众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功不可没。进入新发展阶段,应尽快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推进健康扶贫向健康中国建设接续转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完善脱贫人口健康促进政策,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防止因病返贫、因疫返贫。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健全完善脱贫人口的收入分配制度,通过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等形式不断提升脱贫人口的收入水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有直接意义。国际上近二、三十年兴起的针对贫困人口的“资产建设”行动是反贫困社会政策的重大创新,通过国家、社会和贫困者(家庭)多方努力,使贫困人口建立资产,并通过政策扶持,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仅有利于解决绝对贫困,而且有利于缓解相对贫困,值得借鉴。

社会保障发挥着社会稳定器作用。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基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使目前社会救助制度覆盖的对象各得其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作者:李迎生,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暨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韩冰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