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平台反垄断征求意见稿、约谈社区团购企业等一系列举措,使反垄断问题越来越受到普遍关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强化反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平台反垄断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平台反垄断,到底反的是谁?应该反什么?怎么反呢?
首先,平台反垄断要保护公平竞争。反垄断的目是要保护包括平台在内的所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平台反垄断并不是要打击互联网平台企业,也不是要针对某一个或某一类互联网平台企业,而是要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因此,平台反垄断受益的不仅仅是正在使用和想要使用平台的实体企业,也包括平台企业自身。我们都知道,同样是平台企业,也有大小之分,如果任由垄断行为盛行,则那些市场份额很高的平台企业也同样会深受垄断行为之害。
其次,平台反垄断要维护创新环境。反垄断并不反对平台企业创新,而是要保护包括平台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创新能力。平台企业能发展到今天,得益于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从而才能衍生出来目前这样的竞争优势。我国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把互联网作为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十三五”规划纲要》还设立了“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专章,鼓励加快多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互联网平台企业从弱小的、需要扶持的新业态转变为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大企业,但同时也开始出现一些垄断行为。对平台企业反垄断,是为了保护更多的行业、更多的企业免受垄断行为困扰,不断促进其创新发展、健康成长。对平台企业自身而言,居于市场优势地位也并不会高枕无忧。因为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未来我国还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以更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在开放型经济中,即使平台企业不主动走出国门,抢占国际市场,平台经济也要面临跨国公司的竞争,固步自封只是将市场拱手相让,只有创新才能保持领先优势。
再次,平台反垄断要维护平等合作关系。反垄断并不是要给所有企业赚钱打包票,而是要维护实体经济有公平利用平台的机会,能不能赚钱还是要看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收费高低、是否能保证平台上的企业都赚钱并不是反垄断的构成要件。反垄断的目标并不是要强行降低平台的收费标准,而是要保证平台及其合作企业双方能够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开展互利共赢的合作。
相对于传统的企业而言,平台反垄断还属于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实际上,平台经济并没有超出传统的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依据《反垄断法》,平台反垄断应该主要规范两大类问题,一个是经营者集中问题,也就是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是否会导致市场过度集中,抬高进入壁垒,从而抑制创新。二是对于已经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平台企业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监管。例如逼迫企业“二选一”、对竞争对手进行链接封禁、对平台内企业进行数据垄断、干预与平台合作的其他企业定价,或者平台之间签署垄断协议进行价格串谋,虽然这些垄断行为在细节上与传统企业有些许区别,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对垄断行为的认定和分析方法具有很多相通之处。
总体来讲,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强化反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这就要求平台企业要将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但同时又要依法规范发展。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创新才是平台企业的发展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