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全面促进消费、加快释放内需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具有重要托举意义,也是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必然选择
每年“3·15”前后,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都会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今年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将消费维权年的主题确定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体现出营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打通消费路上难点堵点的决心。不久前《2020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发布,测评结果显示,2020年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并连续呈现稳步上升态势。
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构成的经济循环中,消费是终点也是新的起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意义重大。“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质量标准和后评价体系,健全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助于消除消费者后顾之忧,对全面促进消费、加快释放内需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具有重要托举意义,这也是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中消协等相关组织,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和消费者实际诉求,聚焦解决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安全问题,不断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今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指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并提出“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等具体举措。这充分表明,我国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置于更加突出位置,努力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促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今天,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对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的期待也水涨船高。从追求量到注重质,从线下消费到云端网购,新的消费趋势和消费模式层出不穷。这极大地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同时也对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近期情况看,直播带货不时引发问题、长租公寓损害租客利益、在线培训服务乱象频现……类似问题充分说明,新业态健康发展离不开有针对性的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底子。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有助于丰富消费选择;不断满足消费升级新需求,有助于优化消费体验;不断降低消费者维权的门槛,有助于提振消费信心。惟有消费的各环节都畅通起来,才能让广大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在数字经济快速增长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也需要凝聚社会力量、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升级,筑牢消费安全的社会基础、法治基础、救济基础和市场基础。
“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从时代新课题出发,满足消费升级新需求,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必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