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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论坛】用好“利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党建论坛(100周年)配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处理是一把“利剑”,不仅在于剑之锋利,更在于挥剑精准。唯有用好这把“利剑”,方能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须加强从严治党。《规定》鲜明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政治监督要求,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只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用好组织处理手段,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落实到位,才能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取得新成效。

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须树立问题导向。要明确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体现出来的17种情形,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规定》为组织处理把准了方向,亮出了底线。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对表,自我要求、自我反思。只有以《规定》为镜,定期“政治体检”,补足精神之“钙”,让理想信念“硬”起来。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对信仰的执着追求和对党的忠诚坚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将新使命新担当扛在肩上。方能以更加忠诚的政治品格、更加清廉的政治本色、更加务实的政治担当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贡献新的更多更大力量。

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须坚持严管厚爱。《规定》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既拓展深化了干部问责形式,又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干部提拔重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在职务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详实的具体规定,避免了组织处理出现“打折转弯”现象。《规定》立足实际工作需要,着眼长远发展任务,充实了党内法规体系,为新时代深化严管与厚爱并重的干部监管原则丰富了内容,必将推动广大干部更加清廉务实担当,在新的征程路上奋发作为。(作者:邱有昆)

[责任编辑:张尧]
标签: 高素质干部   队伍建设   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