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中心特聘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肖文
改革开放40余年来,民营企业从小到大、民营经济由弱到强,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新时代激发内需活力构建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力量。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国内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对此,我们要继续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次重申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首次作出“两个始终是”的新论断,即民营经济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可以说“两个始终是”是“两个毫不动摇”的延续和发展,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更为完善的发展环境。
“两个始终是”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和生动实践,是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选择和必然趋势,继承和发扬了“两个毫不动摇”的内在精神,进一步夯实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作用,也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连续两年超过1万美元,城镇化率超过60%,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同时社会主要矛盾也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现阶段,我国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经济企稳回升、不断复苏。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应当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在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协调好“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搭建起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框架,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新时代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竞争中性为原则,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要深入研究市场变化,理解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中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民营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在于深化产业模式、对外开放、金融发展等方面的突破性改革。尤其是把握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加快“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机器换人”的持续推进,以数字平台赋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民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着力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一方面,鼓励地方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举措,但是应当做到数量少、质量高,体系精、覆盖广,并且将政策的实质性内容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另一方面,实施更大范围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环保税税率、社保费率、行政审批服务费等,着力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有效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快小微金融服务创新,有效纾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鼓励银行充分重视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不断创新小微金融服务。尤其是地方性的城市商业银行更应当关注民营企业的融资,不断下沉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服务当地民营企业,切实减轻企业的融资负担。在此基础上,切实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出台相应的担保举措等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建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等机构,为引导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信息渠道、融资渠道。同时,积极探索监管创新,实行差异化监管,鼓励商业银行在融资业务中向民营企业倾斜,并加大相应的正向激励力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准入和退出是企业参与市场的重要途径,完善企业准入退出机制是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全面深化改革,贯彻竞争中性原则,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不断优化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高新技术领域,提高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参与度,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充分激发市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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