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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治理的主要风险及其化解对策

摘 要:智慧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智慧治理行稳致远需要审慎对待可能发生的系统脆弱、信息安全、数字鸿沟、算法至上、伦理缺位、垄断性供给、原子化存在、舆情波动、民主陷阱、人机脱节等十大风险。规避智慧治理可能发生的风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法规、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公务人员能力素养、提高公众文化水平、加强人财物绩效管理等,以充分发挥智慧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和开放性优势,建设智慧社会,创造美好生活。

关键词:智慧治理 大数据 治理风险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智慧治理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虚拟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多元主体参与提升治理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方面。但是,智慧治理在给社会治理提质升级的同时,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需要审慎对待。

一是“系统脆弱”的风险

“系统脆弱”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网络系统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智慧治理网络是由中央网络“系统”及各分支网络“系统”组成的共生“系统”,是智慧治理的技术中枢,但所有网络“系统”都需要不断完善,甚至是不断试错,都具有某种程度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一旦中央“系统”或各分支“系统”因自身缺陷运行不畅或遭遇黑客攻击,必然导致系统瘫痪,甚至崩溃。规避“系统脆弱”问题需要加强智慧治理的顶层设计,增强系统抵抗风险的敏感度,加大共生“系统”治理弹性,特别是要不断探寻更加有效、迅捷的智慧治理网络“系统”应急管控机制。

二是“信息安全”的风险

“信息安全”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仍然存在“数据”泄露的风险。智慧治理实现的基础是大数据,大数据在收集、存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数据泄露、违规使用、非法交易等问题,进而会使个人隐私、企业利益、国家安全等受损。英国学者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等在《大数据时代》一书中指出,大数据具有极大的价值潜力,“如果说在互联网时代我们的隐私受到了威胁,那么大数据时代是否会加深这种威胁呢?”答案是肯定的。[1]大数据时代,保障“信息安全”更重要的是靠制度、法律的逐步健全,特别是人的自我约束。为此,要设立并完善数据使用的技术安全屏障,以保障数据使用的安全性;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搜集、使用、挖掘等相关信息安全制度与法规;要不断提高人的素质,从根本上保障信息安全。

三是“数字鸿沟”的风险

“数字鸿沟”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可能使未曾拥有信息技术工具的人既不能享用智慧治理的便捷,也不能参与智慧治理活动。智慧治理以信息和网络技术为基本依托,这使人群被分为拥有信息技术工具的人和未曾拥有信息技术工具的人,这两部分人之间就形成了一道“数字鸿沟”。此外,如果数据共享及网络的互联互通程度差,则容易形成“信息孤岛”,影响网络系统发挥智慧治理功效,可以说,“信息孤岛”是“数字鸿沟”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规避“数字鸿沟”问题,一是要创新多元主体参与的网络平台,加强顶层设计与互联互通,避免条块分割,建立一个总体完备、彼此兼容的网络系统;二是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智慧治理的数字化进程,用传统的治理方式服务特殊人群,用现代的治理方式推进智慧治理进程,实现“线上”与“线下”联动、传统与现代互补的治理模式;三是要以多种形式提升公务人员“执网能力”,提升公民网络素养,从根本上填平“数字鸿沟”。

四是“算法至上”的风险

“算法至上”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网络可能形成对一系列计算机“算法”的过度依赖。“算法至上”是一种思维定式,即将所有问题都归为数据逻辑问题,从数据分析到问题预测,都追求“算法至上”,使人沦为数据的工具。“算法至上”“数据独裁”消解了人的主体性,忽略了人的自由选择与自由意志,形成绝对依赖数据的思维路径。客观上,智慧治理所依托的大数据还可能存在“数据失真”“数据误用”等问题,其对公民、社会、国家造成的利益损害可能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大。规避“算法至上”风险需要增加分析与预测的多个方法与维度,增强数据使用、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五是“伦理缺位”的风险

“伦理缺位”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价值理性弱化、缺少人文关怀的风险。智慧治理的核心是共建共治共享,是增强治理活动的智能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性化,尤其是要提升人性化管理水平。但智慧治理中可能出现的“数字鸿沟”“数据独裁”“算法至上”等问题,则会凸显技术理性,弱化价值理性。而“伦理是智慧治理的价值基础,同时也是智慧治理的内在诉求”[2],片面强调技术理性容易造成“伦理缺位”。规避“伦理缺位”风险,需要坚守治理的核心是人。在道德、法律、技术等方面不断改进治理水平,坚守“以人为本”才可能处理好由复杂人群组成的社会有机体中出现的问题,实现“善智”与“善治”的统一。

六是“垄断性供给”的风险

“垄断性供给”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仍存在供给依赖,进而出现垄断影响绩效、影响创新的风险。智慧治理所依赖的现代信息科技需要不断升级换代,无论是整个治理系统的设计、运行还是升级,都需要先进且专业化的技术作支撑。从供给的角度看,如果单独依赖某一企业或部门,容易形成供应商在供给方面的垄断地位,进而加大经济投入,弱化技术创新。规避“垄断性供给”风险需要借鉴政府技术采购时避免垄断的手段与方式,避免某些企业或部门形成“路径依赖”式供给,以及通过完善制度和相关法规,避免权力寻租和形成行业垄断。

七是“原子化存在”的风险

“原子化存在”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的多元主体彼此间的疏离倾向,以及由此引发的信任危机问题。智慧治理的多元主体由于习惯于通过网络共建共治共享,人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相对减少,长此以往,容易加大各主体间的疏离感。“原子化存在”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容易形成彼此“牵制”与“扯皮”现象,不利于达成共识,形成治理合力。因此,需要明确的是,智慧治理不是对人“置之不理”,而是要始终坚守以人为本,及时化解多元主体间可能存在的多重矛盾与冲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合作的正效益。规避“原子化存在”需要公务人员在治理工作中特别注重程序正义与工作细致,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地推进智慧治理,增进彼此信任,共担责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合力。

八是“舆情波动”的风险

“舆情波动”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的信息公开与共享可能会引起社会舆情变化,甚至引发“蝴蝶效应”,影响社会和谐。智慧治理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向政府和个体双向赋权,推动信息公开与共享,加大了治理活动的透明度,提升了治理活动的参与度,增强了民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同时,信息公开也赋予民众自由解读信息的权力,使得同样的信息可能分析出不同的结论。特别是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主体可能有着不同的立场,以及不完全一致的价值观与利益诉求,当治理活动不能很好满足某一部分群体的需要时,就容易一定程度地引起“舆情波动”。规避“舆情波动”风险,需要对网络评论者展开必要的数据挖掘并加以情感分类和计算,建立网络舆情波动监控机制,以有效引导网络舆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治理效能。

九是“民主陷阱”的风险

“民主陷阱”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的去中心化、透明化可能被不当解读,进而被别有用心的个人或组织利用,危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甚至国家安全。智慧治理通过去中心化的网络组织架构实现民主管理,这里的“民主”是具体的、历史的,不是泛化的、抽象的,不能落入西方话语中的“民主陷阱”。西方话语中的“民主陷阱”具有多种理论表现,如民主一元论、民主速成论、选举至上论、民主富强论、民主和平论、民主目的论、民主万能论、民主终结论等[3]。智慧治理要跳出“民主陷阱”,保障人民民主。智慧治理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目标是实现人民对于国家的共建共治共享。规避“民主陷阱”的风险,既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宣传与引导,更要突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以充分发挥智慧治理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的服务性和公信力、激励全民参与政府治理的积极作用。

十是“人机脱节”的风险

“人机脱节”的风险主要指智慧治理中存在参与主体能力素质跟不上信息技术发展速度,进而导致治理绩效低下的风险。智慧治理体系的形成需要强大的硬件和软件支撑,这不仅需要加大财政投入,而且需要加强多元主体智慧治理的“执网能力”,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以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智慧。在智慧治理中,“人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培养“人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根本。现代科技无法自主实现智慧治理,人是现代科技的创造者,只有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智慧才能使现代科技更智慧,发挥智慧治理功效。从加大智慧治理的顶层设计,到利用大数据提升治理效能,再到跨越“数字鸿沟”,推进人性化服务,以及建立网络舆情监控机制等,都离不开一大批政治强、业务精、有情怀、懂网络的综合性人才。为此,要加大智慧治理所需要的综合性人才的培养与培育力度,突破制约智慧治理效能的人才瓶颈。同时,还要加大智慧治理过程中人、财、物绩效评估、考评,激励相关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智慧治理的能力与水平,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作者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本文系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人类文明新形态和文化发展理念的哲学创新”(项目编号:18JJD720001)、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文化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9LZY003)阶段性成果】

注释

[1][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英]肯尼思·库克耶著,盛杨燕、周涛译:《大数据时代》,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95页。

[2]陈荣卓:《智慧治理的应用效能和伦理边界》,《国家治理》周刊,2021年第1-2期,第38页。

[3]陈曙光:《西方话语中的“民主陷阱”及其批判》,《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5年第2期,第66页。

责编:臧雪文 / 司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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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胜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