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层与利益分化:社交“隔间化”现象的必然
网络社会,被社会学家界定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方式,它不仅在社会物质层面呈现出巨大的变迁,还在个体精神层面带来显著的影响,它以技术驱动和实现的各种“连接”,全方位重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形塑新的生活方式。具体而言,这种生活方式既包含一种被网络技术规划的时效,也充斥着一种技术逻辑与价值理性交互的发展选择;与此同时,还意味着它既可以带来人们利益诉求即时回报的利好,也可以加剧个人价值认同及其社会资源配置均等化的缺失,折射了社会分层与利益分化造成的矛盾现实。而社交“隔间化”,只是其中的文化症候之一,它为我们理解人类社交走向多元化及形成“容”“融”互动的文化有机性提供了文化社会学的阐释角度。
如果说“隔间”描述了一种彼此独立的状态,那么“隔间化”则刻画了这种彼此独立的走向及过程。为何会出现社交“隔间化”?笔者认为最重要的社会动因来自于社会分层与社会利益的分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论是种类还是效率,满足人们需求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方式会同时提升。因此,简单的、整一性的、无差别的生产与供给会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逐步走向复杂与多元,在此进程中,生产不再是单向满足需求,它也被需求反作用,即生产与需求的双向互促形成了两者的深度交融——“生产即消费”“消费即生产”随之循环。换言之,需求的创造力越来越显著地影响生产的创新性,此谓供需循环和融合迭代。以此观照人类社交方式及形态的演进,其实就是立足于经济—文化的社会互动与互促框架下的必然选择,即从简单的整一到复杂的多元,这是社会分工的结果,更与社会分层、社会分化密切相关。由此分析社交“隔间化”现象,即经济发展导致社会群体在物质、精神占有及诉求上出现差异化,不同阶层的人们有了强烈的身份认同与价值实现需求,这种差异化的想象和实践不仅形成社会分层,还带来其利益诉求及表达的社会分化。概言之,就是社会分层与分化伴生互动,从大众走向分众、小众,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相应地,它也在回应与满足中涌现社会文化需要的个性化及多元性。可见,这种社交“隔间化”是人们适应高阶发展的文化自觉与自主能动,而此时社会分层和群体分化均需要顺应的载体。那么,社交“隔间化”就成为其动态弹性的一种选择,它看似从整体中分化而出,实则是弥合差异且维持均衡的一种结构策略,体现了人在社会化融入与现代化守恒中的实践逻辑。
当然,不容忽视的是,在全球化、网络化、信息化发展的格局下,尤其是处于转型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这种社会分层所带来的阶层固化、利益格局分化加剧,促使社交“隔间化”面临挑战。因为它所映射的个体焦虑、认同缺位、表达缺失等以小众共同体为连接,其实是试图获得线上线下关注、关心和支持、认同的社会融入及文化参与。这些“隔间”,正如社会有机体中的构件,它们貌似散落,但却是十分重要的社会资源及参与社会整合的强大力量,它们亟待被重视并给予善意对待与智慧聚合。
差异弥合与理性拉张:社交“隔间化”效应的实然
网络社会的来临,凸显了无处不“快”的时间感和效率追求,但也让“慢”思考、“慢”享受变得奢侈与稀缺,而网络社交“隔间化”似乎正当其时,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这样的生活“矛盾”。近年来,大量以趣缘聚合的社群以及以偶像明星为连接的“饭圈”不断涌现,它们或将现实中的缺失、遗憾、向往转移至网端实现;或将兴趣爱好在线上线下通过自组织施展;或者分享、探讨各自的经验洞见;或者参与各类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可以说,各类网络社群的兴起,其本身就是社交“隔间化”的表征,体现了当下人们个性的释放、文化的多元、社会的包容,尤其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高效的社会连接下,社会表达突破了时空局限,令分众化的、自主性的社交变得急速、交互、有效。这是社交“隔间化”在网络时代充满时效与温度的效应。当然,这也与多数青年为网络原住民,他们亲身参与了社群交流,对社交“隔间化”有着深切感受有关。
与固定的线下社群聚合机制不同,网络社交中的“隔间化”是动态、便捷的弹性机制,如一些学者所言的“自组织”和“内部认同感强”,因此给人“这么近又那么远”的距离,这恰好是网络社会的扁平化时效特征所支撑和完成的组织结构及行动逻辑,它可以节约成本,有效整合社会力量,为体制内的欠完善设计提供弥合方案。在此意义上,网络社交“隔间化”在公益动员、志愿服务、应急援助中的积极而独到的作用,早已超出弥合社会差异的边界,进而转化为社会动员中连接内外、整合资源的社会力量“轻骑兵”。此外,这里所言的“弥合”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在社会文化的大系统中,网络如容器,包罗万象,社交“隔间化”可以使多样主体、多元表达得以容纳,让社会文化生态更具流动性、多样性,并且充满时代活力。
需要强调的是,“隔间化”效应的生发中,社交自有它的理性。这种理性的内涵包括两层要义,一是交往规律,二是交往秩序,即平等包容。在此基础上审视社交“隔间化”,我们发现它并非是绝对的静态,而是社会交流沟通中的流动聚合体,在特定的时空或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存在归并、解散等转化的可能,这也是其内在的社交自主、自愿、自决等运行规则所在。由此我们注意到,即便是在单个的“隔间”内,都不是高度统一的联合体,其成员既有共识也有个人见解,它是“求同存异”的交流单元,之所以还能够聚合共在,就在于其“同大于异”,并且在此前提下可包容内部的差异;更确切地说,对这一内部差异的包容,其实是对主体价值认同下的多样化阐释及自我定义的尊重,而这种尊重得到了社会利益“最大公约数”的肯定。因此,“隔间化”也作为一种身份的自我表达及价值认同的分化机制,在更大范围的社交中,有时会自动溢出社群的常态“边界”,进入公共领域的互动,参与有共同兴趣及关切的对话讨论,甚至形成与别的社群的话语竞争或联合行动。此即圈层间的互动,它可以让社群成员的多圈层身份得以正当化,社群成员之间也可以平和以对,坦然接受。而这样的跨圈层互动,原本就是社交网络化、自主化的规律使然,所谓的“隔间化”是相对概念,它预示着社交的流动性才是绝对的,一旦转化为有效的社会参与,就将显示相应的整合力量和社会效应。
同时,社交中的流动性不以“隔间”为局限,相较于社群外圈层间意见冲突的常态化,有时在特定情景下,社群内发生意见冲突也在所难免。比如,明星偶像的粉丝群从早期较为单一、一致的“崇拜认同”分化为更加小众、具体的“自我认同”,粉丝群内的“话语暴力”相继出现,随之进行所谓的亚文化圈层的自我冠名以强化文化区隔,但却时常表现为排斥异己、打击异质、混淆是非、颠倒主次。这不仅搅乱了原有的隔间秩序,打破了原有动态均衡的话语生态,而且还造成了异类对峙的文化误导及价值扭曲,令人担忧。这是一种与社会主流价值认同和理性共识拉张的破坏力,虽然不常出现,但也需要警惕和做好必要的疏导及防范。对处于价值观形塑期的青少年来说,这样打着“差异合理”“病态正常”“表达无责”等旗号的“隔间化”误导,可谓危害深远,与亚文化“污名化”有着本质区别。
对此,我们须在社交理性上进行辩证审视——网络社交中的“隔间化”效应,关键在“人为”,所谓的正效应——如前所述的公益志愿社群的“隔间化”,它成于社会公益理念的启蒙和认同,服务于社会共建共享;它遵循自愿自主自觉的自组织原则,彰显了社交“隔间”的善意与大义。这些社群在实践中实现了价值认同与共意整合的示范,并且启示我们:以私利或私欲为中心的社交“隔间”,除了形式标新立异的自娱自乐或“圈地自赏”,最终将加大与社会共意的鸿沟,朝着自我“窄化”、价值虚无等体验幻象的迷途越行越远,无法自清而消溺。
构筑包容互鉴的文化同心圆:社交“隔间化”利他的应然
当下社交网络化的现状显示,“隔间化”并不是要自闭或隔绝于社会沟通体系;恰恰相反,它是借助于网络自组织、便连接的极速高效,以社群及其亚文化的姿态积极参与社会互动。这体现了它作为衍生文化对主流文化的依附性,也展现了其与主流文化共在的源流性。据此,我们可以分化与聚合来归纳其演进机制。由此构想:当这些“隔间化”产物及效应被聚合为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结构”时,我们是否能够实现由自我融入大我,并达成主体尊重、圈层互鉴,进而构筑包容利他的文化同心圆,以此消除认知壁垒,激发价值认同,最终形成交往互信与互利的向心力。这一构想与1997年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最先提出的“文化自觉”内在相通,他说:“文化自觉,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以及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去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历史过程,只有在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的基础上,才能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然后经过自主地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各种文化都能和平相处,各持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借用文化自觉来观照社交“隔间化”的利他可能,笔者认为,社交“隔间化”不仅代表着社会主流文化在网络结构中的价值认同分化,也预示着主流文化的主导性在自我与大我之间正遭遇关系重构。
身处网络社会,面对“隔间化”所产生的社交焦虑和认同缺失,我们需要以文化自觉的敏锐及有效方法,多一些耐心,多一些体谅,善于在多元异质的碰撞中打捞真知,捕捉建设性机遇,在主动融入大我、超越小我中,克服与规避众声喧哗中的离散、孤独与虚无。同时,我们也需智慧搭建包容、互利、互促的沟通之桥,深入挖掘与接续我们共认与依附的文化根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整合“隔间”,趋利避害,让小我联大我的文化同心圆构造为向心力,焕发更深远的凝聚力和创新力。这是“隔间化”表征社交网络化及其社交向善、社交利他并值得期待和为之努力的愿景。
(作者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四川省新闻教育学会会长,四川省网络文化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