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全体人民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要通过凝聚共识、培育风尚、营造环境等系列举措,引导全体人民尊重劳动、勇于创造,使崇尚劳动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凝聚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共识。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是对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重要诠释。中华民族是崇尚劳动、善于创造的民族,回首五千年中国文明史、百年中共奋斗史、四十三年改革开放史,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历史的辉煌和今天的成就,展望未来,我们也必将依靠劳动创造走向明天。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必须进一步凝聚起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共识。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使全社会形成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劳动观。要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汇聚起广大劳动群众磅礴力量,书写“中国梦·劳动美”的新篇章。
培育崇敬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风尚。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一切个人创造和集体创造都值得被尊重和鼓励。劳动模范是社会主义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他们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卓越的劳动创造、忘我的拼搏精神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默默奉献,托举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梦想,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丰富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内涵。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用劳模的先进事迹感召人民群众,用劳模的优秀品质引领社会风尚,着力发挥好劳动模范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榜样引领和团结核心作用,鼓励全体劳动者自觉将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让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成为良好社会风尚。
营造尊重劳动、共享成果的社会环境。让实干者得实惠,让奋斗者有奔头,让劳动者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崇尚劳动才能成为全体人民的价值认同和行为自觉。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发挥好职工代表大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要坚持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进一步健全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机制,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让劳动力、资金、技术、管理等必要环节实现对发展成果与效益的科学合理分配,让全体劳动者公平合理地分享发展成果。(作者:黄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