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防灾减灾工作不仅考验着我们应对风险挑战时的作战能力,更考验着我们在灾害发生紧急情况下的防御能力和应急水平。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基固本、抓好落实,优化预警能力、提升设防水平、落实防灾责任,全面筑牢防灾减灾人民防线。
优化预警能力,强化安全保障。防患于未然才能有备无患、赢得先机,筑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端防线。要落实灾害点、危险点的监管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对责任人进行查对核实,并将易灾转移对象电话和责任人电话纳入预警短信平台;完善灾害检测设备建设,运用科技资源构建更加先进、严密、精确、高效的检测预报体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雾霾、雷电强降雨、台风等气象灾害快速识别、及时预报;加强防灾减灾应急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专业技能系统实训,认真做好暴雨及强降雨等天气情况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等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保障信息的准确传递、人员的迅速组织、救灾物资的有力保障,确保灾害预警能力的敏锐度、精确度与畅通度。
提升设防水平,有效规避风险。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防灾减灾应急能力的提高,功夫在平时、成效在战时,要在日常工作中细化工作举措、做好信息建设、提升设防水平。要深入开展防灾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解隐患、有效化解风险。对灾害点、危险点的转移对象建立信息完整的台帐,不能遗漏一处、不遗漏一人。同时,要根据危险区域及易灾转移对象排查核实后的结果修订完善防灾预案,建立灾害点、危险点隐患整改机制,及时整改除险。要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对发现的隐患逐级挂牌督促整治,确保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制订“一险一策、一点一案”,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转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落实防灾责任,增强实战能力。防灾减灾要以“坚持以人为本,转移避险为主”为防御方针,全面部署防灾减灾工作,有力落实具体工作举措,选配人员充实防灾减灾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增强防灾减灾力量。对基层干部开展防灾培训和演练,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增强防灾备汛实战能力,补足短板。灾害发生期间,要根据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实时发布、反馈信息,做到信息畅通、防控有力。此外,要将防灾减灾责任到单位、细化到个人,严格落实乡镇干部包村,工作队、村干部包片责任制,尤其是对孤寡老人、困难户等弱势群体与重点对象实行分包责任制,拉开防灾减灾“安全网”,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者: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