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对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为驻村工作选好人、组好队、尽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践证明,事业兴衰,成事在人。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全国共派出25.5万个驻村工作队、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驻村干部,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强大的智力支持。同样,要实现乡村振兴,也离不开一支懂农业、爱农村、亲农民的驻村工作队伍。
选准政治“老实人”。“首关不过,余关莫论。”选派驻村干部必须严把政治关,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选派驻村干部的第一标准。注重从档案、工作实绩、群众心声中考察驻村干部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和政治担当情况,真正把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农村工作的“挑山工”“孺子牛”选派到乡村振兴一线。
组强人才“攻坚队”。“德才兼备,方堪重任。”选派驻村干部应在把好政治关的基础上突出能力导向。坚持县级统筹、精准选派,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由县级党委统筹各级选派力量,结合选派驻村干部的个人特长及所在单位的职能优势,进行对口派驻、因人定岗,实现科学组队、精准用人。聚焦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注重动员本土党政机关优秀干部担任驻村干部,为其搭平台、架梯子,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实现“住”村更“助”村的目标。积极筑巢引凤,优化基层发展环境,不断释放外来人才“智能”,吸引一批“有乡愁、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返乡发展,协助驻村干部共同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
用好考核“指挥棒”。“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严管就是厚爱,加强选派干部考核是提高驻村干部工作成效的有力举措。建立完善常态化驻村机制,聚焦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工作队的四大主要职责任务,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听取村干部、党员和群众意见,全面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民为本的干事创业氛围,促进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接地气、转作风、增感情。用考核“指挥棒”引导驻村干部找准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与村“两委”切实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作者:孙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