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产业帮扶作为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带动了约三分之二的贫困人口脱贫。然而,规模小、链条短、农民参与度不够高、抵御风险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发展什么?谁来发展?怎么扶持?需要进一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创新破题。
于都县梓山富硒蔬菜产业园远眺。本报记者 徐铮摄
发展产业:既要选得准,更要延得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要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把准产业选择第一关,重点应看其是否适合当地的气候和资源条件、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是否有市场效益和前景、是否具有带动千家万户的效果,切忌一味追求短平快、盲目跟风。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要求,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促进一产往后延、二产两头连、三产走高端,让特色产业向广度深度进军,“原字号”更多变成“制成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品种、提升品质、改善品相、唱响品牌,走绿色生态、优质高效发展之路;推进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让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劳作变体验,提升乡村“颜值”,做大产业“市值”,实现业态“多元”。2019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于都县梓山富硒蔬菜产业园考察调研,并嘱托一定要把富硒这个品牌打好。该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瞄准蔬菜产业,深耕富硒品牌,畅通产销渠道,年产45万吨富硒蔬菜出村、进城、卖全球,产值翻了六倍。总书记到过的梓山潭头村,现如今更是白墙黛瓦掩映在青山绿水间,一排排现代化标准蔬菜大棚里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原本名不见经传的老区小山村游客纷至沓来、人头攒动,老百姓真正过上了“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好日子。
培育主体:既要“壮龙头”,更要“带农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生产的关系”。发展乡村产业,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带动。要健全完善金融支农考核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对涉农产业信贷“精准滴灌”,破解“融资难”;推动乡村产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地,研究制定点状供地政策和用地指引,破解“用地难”;加大对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及建设现代产业示范园区等奖补和支持,让龙头“昂起来”。发展乡村产业,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更加关注农民的“真正参与”和“利益共享”。比如,政府给予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资金与政策支持,应形成与脱贫农户参与的“责任连带”;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参与途径,推动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参与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充分融入产业利益链和嵌入产业价值链;对有劳动能力的,更加注重帮助掌握核心生产技术。脱贫攻坚以来,新余市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实现了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带动贫困人口年均增收1000元以上。2020年又探索推行“党建+乡镇商会+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协会”新模式,围绕6大主导产业新实施项目97个,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930余人,帮助200多个村集体年均增收5万元以上,带动6800多户每年户均再增收2000元以上。
政策支持:既要补短板,更要活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要培育振兴“新农人”,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打好“乡情牌”,实施创业兴农、创新强村“双创”,促进各类人才“上山下乡”;完善“田教授”“农秀才”人才评估体系,探索实行农技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管理办法,创造条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农村的环境留住人。要发力农村“新基建”,加快推动农村地区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促进生产方式由“一把锄头几垄地、丰收歉收看天气”向着“生态化、设施化、标准化、智能化、现代化”提升。要拓展电商“新蓝海”,将空间上的“万水千山”变成网络里的“近在咫尺”,实现经营方式由“提篮小卖”向线上线下齐头并进转变。完善支持保障措施,应注重政府作为与市场作用“双向发力”。比如,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与产业发展效果挂钩,更多实行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物化资产入股企业或合作社的支持形式,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等等。2020年7月,鄱阳湖流域遭受超历史大洪水,鄱阳县田畈街镇小港村种粮大户吴家贵的484亩早稻和160亩中稻被淹,颗粒无收。汛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最快的速度核损、理赔,将保险赔款打到了吴家贵的“一卡通”账户。目前,江西省帮助农户抵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的农业保险产品共有100余个,2020年共向71.51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11.47亿元,最大限度降低了市场价格风险和自然灾害损失。(作者为江西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