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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党与中国之治】“无废城市”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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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党与中国之治】专题

作者: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导 李金惠

2017年,中国工程院杜祥琬院士牵头提出《关于通过“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无废社会”的建议》,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这是“无废社会”和“无废城市”概念在我国的首次提出。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无废城市”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固体废物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催化剂”。“无废城市”建设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第二,解决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治本之举,被视为固体废物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试点。第三,推动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既能使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丽,又能使经济更加有活力,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第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无废城市”是一种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的城市治理理念,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固体废物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催化剂”。长期来看,“无废城市”建设旨在形成一种城市绿色发展的模式、一种资源高效的经济体系和社会发展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发展遇到自然资源瓶颈的问题,以及废物处置对稀缺土地资源的占用问题,在固体废物管理领域形成一种具有实际借鉴价值和意义的管理模式。

“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采用边编制方案、边推进实施的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各试点城市和地区从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建设入手,稳步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能动性,各部门协同配合。生态环境部组织技术专家帮扶组,点面结合,以专题交流和培训等方式聚焦共性重点和难点,全面助力“无废城市”建设。“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阶段,共安排了900余项任务、500余项工程项目,截至2020年底,试点城市任务平均完成率在90%以上,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目前,“无废城市”建设的次第推开也在稳步推进,吉林省、浙江省和广东省已明确全省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19年11月,吉林省发布《吉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1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范围涉及珠三角所有城市,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将在城市的基础上,创新性开展省域和跨区域层面的推进,并作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运用碳足迹分析、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建设、“无废城市”国际网络构建等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国生态文明体制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涉及的领域

我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之势,探索破解制约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难题,推动绿色发展,谋划长远发展。主要包括

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近年来,我国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清洁生产等措施来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堆存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无废城市”建设可重点通过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工业技术绿色升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着力推进源头减量。例如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废弃矿坑砂坑生态修复材料,实现废弃砂坑矿坑的场地再利用。未来,“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将继续探索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新途径、新产品、新技术,特别是与国家碳中和战略和工作任务相结合,实现新形势下减碳无废的新路径。

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无废城市”建设考虑通过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建设来推行农业绿色生产,实现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针对畜禽粪污,以“种养平衡”为核心,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但需注意“种养平衡”不是绝对的平衡,需要根据发展的需求去划定;针对秸秆利用,在秸秆就地还田的基础上,坚持就地就近原则,探索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模式,并重点解决资源化产品推广问题;针对废旧农膜(主要是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最核心且难以突破的问题是如何开展回收,需要强化回收激励措施,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再利用水平。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生活领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与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密切相关。推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以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应更多立足于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的推广。“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在推进生活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方面,需要根据城市特点,多措并举:一是要强调城乡一体化的考虑;二是要聚焦硬性任务,比如服务业的提升,包括绿色物流、绿色商场等;三是要实现各类配套设施能够稳定运行这一基础目标。生活垃圾分类、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已被纳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为生活领域的“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律根基。

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与风险管控。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风险和潜在影响是我国持续关注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新《固废法》也对危险废物监管制度进行了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应重点考虑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和建设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机制。一是危险废物源头风险防控、全过程监管、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以及政策标准法规完善:在源头防控方面,通过落实环评准入和强制性清洁生产,筑牢源头防线;在全过程监管方面,通过探索排污许可证管理、强化规范化考核要求、强化转移过程监管等措施,夯实过程严控;在安全利用处置方面,进一步强化相关标准和严格执法,确保进入规范渠道的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利用处置。二是全面提升风险防控的能力,充分考虑城市自身能力以及周边或者其他地区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考虑开展区域、流域的风险防控。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