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作出全面的规范,这是坚决有力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全面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坚强的组织体系作为党的力量来源,是党全面领导工作的重要保障,《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体现了党的组织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结合的成果,也是党组织制度的守正创新。制定出台《条例》,目的就在于把党百年来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总结好、运用好,用好党全面领导的思想武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开创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新局面。
组织是“形”,思想是“魂”,《条例》着眼于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指导原则以及职责任务,为各级党组织在“把方向”上提供了制度依据。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必须坚持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遵循,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觉悟,保持战略定力,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凡是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凡是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凡是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政令畅通。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条例》深刻回答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学习贯彻《条例》,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在“顾大局”上勤思考,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有力。随着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深入推进,无论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支部,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都要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推动乡村振兴、人才工作、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融合衔接,充分发挥好各级地方党委以及党支部“指挥所”作用,把局部利益放在全局利益中去把握,把当前需求同长远谋划统筹起来,观大势、顾大局,切实把党协调总揽全局落到实处。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条例》提出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这就要求党组织进一步优化干部的选管用工作,破除人才发展“瓶颈”,集聚用好各方面优秀人才。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这一要求与《条例》中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要求都指明了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俗话说“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因此在党组织选人用人中必须突出用人导向,精准定“调”,把年轻有为的干部“推得出”,让德才兼备的干部“选得上”。同时拓宽选人视野,放眼各条战线,任人唯贤,把对党忠诚,工作上服从党、情感上信赖党的干部选上来,把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可靠”干部选出来,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走到重要岗位,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年轻干部队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基层党组织应充分发挥“指挥所”的作用,在“保落实”上抓好《条例》的宣传和解读,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提高强组织、带队伍和育人才的能力,坚决有力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并在执行过程中接地气、有成效,确保党的组织工作不变形、不走样。(作者:杨钚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