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确定的“促进”措施是全方位的,既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基层系统、准确、有效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规范指南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人才是乡村振兴促进法关注的重点之一,其中明确提出“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此外,还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统筹,要“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保障和改善乡村教师待遇,提高乡村教师学历水平、整体素质和乡村教育现代化水平”等。我们要让乡村教师有更多归属感、获得感,真正打造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如今,随着全国各地新一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陆续到岗,他们成为了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打通农业技术供需“最后一公里”的好帮手,带领乡亲走出了一条致富之路。我们要始终尊重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落实好支持人才发展的各项政策,让更多的人才落地扎根,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文字/彭泷阩 漫画/黄春宇)